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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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中,只是车辆的碰擦还是很好处理,因为大多数人选择 私了,但是出现人伤情况,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了,那么人伤交通事 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 家有所帮助。接下来就跟随我一同来了解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是怎 样的。一、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 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 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 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

2、等,对当事人的交通 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 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 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 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第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 根据固定的现

3、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 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 当场进行调解。第二、24小时内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 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 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 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第三、1日前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 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第四、2日内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 日内,将检验、鉴定

4、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 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第五、3日内(3日前)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 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 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逃逸交通事故,应当自查获肇 事嫌疑车辆之日起3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2、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 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检验、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复核。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卷公函后之日起3日内, 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

5、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 院或者人民检察院。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 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5、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 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押机动车驾驶证后,应当及时在全 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内将其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标注为扣押状态。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发还的,应当自发还之日起3日内解除扣押状态 标注。第六、5日内1、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6、。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 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 通事故认定书。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 日起5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4、当道路交通事故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 员仍然昏迷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根据 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 通事故证明。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后,应 当及时向原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 决定。受理复核的,通知原办案单位提交案

7、卷材料,原办案单位应当 在5日内提交。第七、7日内1、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束后7日内,案件主办民警应当与协办 民警共同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无人认领的未知名尸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设区的报纸上刊登认尸启事。第八、10日(10日内)1、检验尸体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尸体处 理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 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 事故认定书。逃逸道路交通事故尚未侦破的,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

8、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 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 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 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 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日期开始调解,(造成人 员死亡的,从丧葬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 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 损失之日起开始。)并于10日内制作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第九、20日内检验、鉴定应当约定在2

9、0日内完成。第十、30日1、登报后30日仍无人认领的未知名尸体,在提取人身识别检材 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 责人批准处理尸体。2、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事 故车辆的,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3、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以 延长30日)。4、嫌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逃逸的,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之日起 1个月内将逃逸嫌疑人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抓获犯罪嫌 疑人逃逸后,予以撤销。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 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 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 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第一、60日1、检验、鉴定的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 不超过60日。实践中,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两方面的,包括人身损害和 财产损失,而在处理事故的时候,则要根据不同的损害情况进行。此 时需要对受害者做出一定的赔偿,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学习法律,他 们会给您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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