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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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一、图书室对书刊资料登记,分类编目。要注意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保持著录、编目的准确一致。按要求统一要求,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规范化、标准化。二、图书室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实行定期对外开放。三、图书室要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图书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图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图书外借不得超过一星期。经常进行催借还书,对借书过期不还者,执行停借,续借措施。四、图书室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若有上述行为要预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赔偿,赔偿后原书刊一概还退还给本人。赔偿应以1至5倍为原则,读者遗失图书赔偿方法同上。五、图书管理人员要严

2、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耐心细致地做图书借阅工作。六、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为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七、要加强图书室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2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

3、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3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老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账物相符。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4、认真制订书刊资

4、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9、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每

5、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10、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4一、图书馆借阅制度(一)借书制度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二)借书数量及期限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三)其它规定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3、对丢失、损坏

7、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

8、手续费,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

9、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学校图书馆

10、规章制度5一、入馆须知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

11、定处理。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

12、,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二、存包柜管理规则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2、图书馆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总锁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控制,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3、读者请

13、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9、如违反

14、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三、借阅制度1、外借图书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1.5、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1.6、读者所

15、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2、馆内阅览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5、解释权归图书馆。四、图书借阅室规则1、读者凭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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