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合同(上报版本)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83946997 上传时间:2023-02-28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9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开发区合同(上报版本)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开发区合同(上报版本)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开发区合同(上报版本)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开发区合同(上报版本)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开发区合同(上报版本)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开发区合同(上报版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发区合同(上报版本)(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地源热泵采暖空调设施投资、运营、管理一体化服务合同书太原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山西立鑫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一月目 录第一部分:商业条款一、 总则 4二、 项目内容 42.1项目名称 42.2项目内容 42.3功能要求 42.4项目宗旨 42.5技术方案 4三、 项目的收费及支付方式 5(一)、热力配套(入网)费 5(二)、采暖/空调费 61、运营收费周期 62、运营收费面积的确定 63、运营收费标准的确定 64、运营收费的付款方式 6 (三)、政府相关补贴的分配方案 6四、 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7五、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7六、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8七、

2、 所有权 8八、 提前解除合同 8九、 违约责任 99.1甲方违约 99.2乙方违约 9十、 违约处置 10第二部分:一般条款十一、 乙方的服务标准 10十二、 项目的风险 10十三、 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或更改 11十四、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1十五、 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1十六、 税、费 12十七、 争议的解决 12十八、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2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地源热泵采暖空调设施投资、运营、管理一体化服务合同书甲方:太原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乙方:山西立鑫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商业条款一、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太原经济技术

3、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山西立鑫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2010年8月26日双方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的基础上,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运营太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地源热泵采暖/空调项目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双方共同约定,太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项目采用地源热泵系统供热/空调,冷/热源系统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乙方作为唯一的冷/热源供应商向甲方提供冷/热源,甲方向乙方支付热力配套(入网)费和采暖/空调费。二、项目内容2.1项目名称: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地源

4、热泵采暖/空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2项目内容:冷/热源系统建设(包含地源热泵系统机房及室外地埋管系统的论证、设计、施工、调试)及合同期内项目的运营管理。 2.3功能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满足建筑群体冬季采暖及夏季空调的热/冷源需求。2.4项目宗旨:为项目提供优质稳定、环保节能的冷/热源,通过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量,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5技术方案:根据项目的功能要求、设计单位的负荷计算及前期专家论证会一致形成的专家组建议,确定技术方案如下:2.5.1热力站采用地源热泵大型主机系统,分设两个机房集中式供冷/热源,地源热泵主机选用国内一线品牌;2.5.2为了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

5、行,乙方确保地源热泵系统技术方案和工程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并留有适当的余量,避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二次施工;2.5.3系统的具体设计方案需要满足本项目的采暖/空调需求,项目所涉及的勘探、设计工作由乙方负责。2.5.4地源热泵系统采暖/空调供、回水主管道引至机房墙外1.5m的位置留接口,作为冷/热源机房与室外管网的施工分界点,室内末端部分及室外管网部分(冷热源站至各个建筑物二次泵站连接部分)由甲方根据需求自行组织施工。2.5.5为了保证建筑群体二次管网在冬季停电期间的防冻运行,甲方必须为地源热泵主机房及二次泵站提供备用电源。2.5.6根据专家论证会的一致建议,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仍采用原设计方案,乙

6、方不再为生活热水系统提供热源。三、 项目的收费及支付方式项目由乙方投资建设运营,乙方全额享有该项目的政府相关政策性补贴,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热力配套(入网)费及采暖/空调费。(一)、热力配套(入网)费项目热力配套(入网)费的计费面积按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总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暂定为354219m2,如甲方在土建施工过程中有变更,最终以登记备案的产权证中的建筑面积为准),热力配套(入网)费为60元/m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所述: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按总建筑面积支付乙方热力配套(入网)费10元/m2,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准备阶段;2地埋管钻孔施工完成50%时七日内,甲方按总

7、建筑面积支付乙方热力配套(入网)费20元/m2;3地埋管钻孔施工完成7日内,甲方按总建筑面积支付乙方热力配套(入网)费15元/m2;4地源热泵主机进场后7日内,甲方按总建筑面积支付乙方热力配套(入网)费15元/m2;(二)、采暖/空调费1运营收费周期总建筑面积累计运营收费周期20年,项目的收费起始日为系统投入正常运行的次日。2运营收费面积的确定项目运营收费面积以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的总建筑面积为基础,依据并城乡管发【2010】40号文件(详见附件1)中对于供热面积计算办法的规定确定采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注:项目进入运营收费周期后,乙方按计算确定的供热面积全额收取采暖/空调费

8、。3运营收费标准的确定依据2010年8月26日合作意向协议的约定,冬季采暖费标准参照同期太原市集中供热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2)执行(采暖周期5个月);因夏季空调费没有明确的标准可供参考,暂按5.5元/m2*月收取(空调制冷周期暂定为2.5个月)。注:在本合同的执行周期内,水(详见附件4)、电(详见附件5)、燃气价格(详见附件6)及人工工资按同期太原市实际价格计算。当相关价格上调时,采暖/空调费可经双方协商进行相应上调;具体采暖/空调时间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可就此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运营收费的付款方式项目投入正常运营后,在年度采暖/空调运行开始

9、之前,甲方足额将双方确定的每季采暖/空调费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保证基地采暖/空调冷/热源供给正常运行,直至合同期限届满;如甲方延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乘以逾期支付总天数计算。(三)、政府相关补贴的分配方案双方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乙方全额享有政府对该项目的政府相关政策性补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项目相关政府补贴的申请与办理。补贴资金的拨付办法参照晋政办发【2008】1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及并政发【2008】41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四、

10、项目的实施及验收4.1本合同经双方一致认可签订后,乙方在合同周期内独家享有项目的所有权及收费权,以双方签订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安装调试期根据甲方土建进度同步配合实施。4.2项目安装完毕后十五日内,由甲乙双方组织验收,试运行七日,试运行结束后机组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夏季冷冻水出水温度7-12或冬季采暖水出水温度40以上),无异常发生,甲方在七日内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逾期15日不验收,视为系统合格可投入正式运行)。五、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除本合同已明确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外,甲方还应履行如下责任与义务:5.1无偿提供地源热泵机房面

11、积约1200m2供乙方使用,分设于项目2号楼地下一层(位于BD、BL轴与B1、B7轴之间的区域,面积约500m2)、4号楼地下二层(位于2/E、E6轴与EY、EV轴之间的区域,面积约500m2),及3号楼二段地下一层(位于D6、D10轴与DA、DB轴之间的区域,面积约200 m2);甲方进行地源热泵机房配套设施的设计及施工(如设备基础、排水设施、照明及隔音设施等)。甲方提供150m2办公场所供乙方作为值班室及管理用房并无偿使用,使用年限等同合同年限。5.2依据乙方机组对电源及水源需求,将满足本项目运行的用电负荷及用水量负荷所需电源、水源引至地源热泵主机房指定位置。同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地源热泵用电、用水优惠政策。5.3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十五之内予以书面核准,按4.2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5.4甲方需采暖/空调的建筑物应达到国家节能建筑标准要求。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