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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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观点是正确的()。A. 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B. 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C. 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D. 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2.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A. 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B. 是身份合同C.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D. 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二)多项选择题1.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A.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B.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C. 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D. 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2. 丰起商场给X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X某借给

2、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 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A. 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B. 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C. 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D. 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3. 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A. 婚姻协议B. 婚前财产协议C. 婚后财产协议D. 分家财产协议4.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A. 属于法定之债B. 属于意定之债C. 属于诺成合同D. 具有相对性5. 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A. 政府采购合同B. 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C. 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D. 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6. 下列合同

3、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A. 保管合同B. 委托合同C. 借款合同D. 互易合同E. 租赁合同7. 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 买卖合同B. 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C. 租赁合同D. 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答案 第一章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单项选择题1. 答案A理由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 行为,故排除。2. 答案D理由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二)项选择题1.答案A C理由(1)担保法的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4、,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 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排除B项,肯定A项。(2)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其担保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因此,肯定C项,否 定D项。2. 答案A、B理由(1)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入 项正确。(2)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 确。(3)诺成合同是一般状态,实践合同是特殊状态,法律一般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货 物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可以反推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这也符合理论界的一般认识。故C项错误。(4) D项错误,理由

5、与第3点一样。3. r答案B、C、D理由(1)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 排除A项。(2) B、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与人身关系,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C、D正 确。4. 答案B、C、D理由(1) 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 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合同作为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 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

6、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 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与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5. r答案A、B、C、D理由(1) A项讲了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B、C、D项讲了特殊缔约方式。(2) 政府采购合同是债权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适用合同法,故A项正确。(3) 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广告可以构成要约,悬赏广告是广告之一种,故B项正确。(4) 招标投标方式和拍卖方式,是竞争缔约方法,受合同法调整,故故C、D项正确。6. r答案A、B、C理由依据合同法第366、406、211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 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

7、必然是有偿合同。租赁合同不约定租金,那 么就成为借用合同了。7. 答案A、C理由(1)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有对价的合同。有对价的合同,如无特别规定均为诺成 合同。因此选择A项。(2)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因此可以排除B项。(3)租赁合同都是有对价的,都是有偿的、诺成性的。因此选择C项。(4)保管费包括保管成本和利润,因此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是有偿的,但合同法特别规定保管 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因此,排除D项。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一)单项选择题1. 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入.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日.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8、.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3. 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 种型号钢材1。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 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 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 成立,为什么?()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8. 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

9、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 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 5月10日打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A. 5月1日 4月11日B. 5月8日 4月11日C. 5月9日 4月14日D. 5月10日 4月14日(二)多项选择题1. 要约发出以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不发生效力,或消灭其效力:()。A. 要约被撤回B.要约被拒绝C.要约的有效期限届满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 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复。

10、甲农场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7月3日,甲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 出售,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乙农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 信7月10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A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B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C 甲、乙之间的合同于7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D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履约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4. 李某表示要将家中仅有的一头母牛卖给X某,X某以为李某要把这头牛送给自己,李某家中无人, X某就将牛牵回了家,从已知的条件看(

11、)。A. 李、X二人之间的合同未成立B. 应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李、X之间的合同C. X某的行为是过失侵权D. 李、X二人之间的合同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10.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A. 附条件地接受要约B. 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C. 撤回承诺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未与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D. 承诺被依法撤销13.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为要约邀请。A. 寄送的价目表B.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C. 投标邀请书D. 悬赏广告(一)单项选择题1. 答案D理由所有合同均为双方法律行为,没有例外。赠与合同为无偿法律

12、行为,无偿委托的无偿性题干已经交待。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一样,是诺成性合 同。诺成性合同为一般状况,无偿性为特殊状况,合同法只对特殊状况作出规定,如无特殊规定,合同为 诺成合同。根据以上三点,排除ABC,肯定D项。3. 答案B理由(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 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 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

13、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8. 答案B理由(1)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 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生效的时间。因此5 月8日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达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送达到相对人的营业所、 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因此,该承诺应于5月8日生效。(2)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 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

14、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 等快速通讯方式 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因此,承诺期限应以4月11日开始。综上,B项正确。(二)多项选择题1. 答案ABC理由要约被撤回,阻止其发生效力,故A项正确。要约被拒绝,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故B项正确。要约的有效期届满,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要约人丧失行为能力,并不必然导致要约效力的消灭,故排除D项。2. 答案B、C理由(1)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 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

15、行合同作为准 备工作。”甲的要约中有承诺期限,因此可能被撤销。故排除A项,肯定B项。(2)根据合同法第25、26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故肯定 C项。(3)合同生效,甲方拒绝履行,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的责任。4. 答案A、C理由(1)李、X二人之间未达成合意,两个表示意思不一致,即(要约与承诺不一致),合同未成立。故肯定A,排除D项。(2) 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而李、X之间的合同根本未成立,因此排除B项。(3) X某因自己的认识错误,产生了错误行为,构成过失侵权,因此肯定C项。10. r答案A、B理由(1) 附条件的承诺原则上构成新要约,除非所附条件是非实质性条件。因此选择A项。(2) 撤回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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