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二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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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自身的特殊性,它应能反应出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 法律的本质特性。主要表现在:(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 2)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 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 释。2、如何确定一个组织是否能成为行政主体?(须举例说明)答: 行政主体, 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 ,能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 法律责任的组织 .一.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并不是所有的组织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2、 , 只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 国家行政机关 具有宪法、组织法规定的行政职权 , 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非经法律、法规的特别 授权, 不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和实施行政行为 , 因而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 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 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是判定一个行政机关是否行政主体的标准. 比如被委托的组织虽然在委托范围内也可以行使国家行政职权 , 实施某些行政行为 ,但它们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 , 而是以委托它的行 政机关的名义实施的 , 因而被委托的组织不属于行政主体 .三. 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3、的组织 . 一个组织是否是某项活动中的行政主体 ,重要的标准是看其是否承担行政活动所产生的责任 , 如果仅仅 实施行政活动 , 但并不负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 , 那么 , 这个组织就不是行政主体 . 如某个社会团体接受行 政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活动 , 但并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 , 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 受委托的社会 团体就不是行政主体 , 主体只能是委托的行政机关 .再如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由公务员来行使 , 但公务员 的职务行为 , 并不由其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 在行政诉讼中公务员不能作为被告应诉 . 公务员实施的职 务行为, 由其所在行政机关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在行政诉讼中

4、, 由其所在机关为被告应诉 . 因而,公务 员不是行政主体 .四. 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提当 .行政主体主要是由行政机关担任 , 但又不限于行政机关 , 法律、法规授权某种非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行使某 项行政职权 , 实施某种行政行为 , 该组织即取得行政主体地位 .在行政法上 , 行政主体是以行政职权的享有者身份出现的 , 行政职权为行政机关所享有 , 因而 , 行政机关 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 , 但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并不构成独占 .在许多情况下 , 非行政机关的社会团体也可能 享有行政权 , 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身份 .尤其是在现代社会 , 国家行政的范围日益扩展 , 公

5、共职能不 断扩张, 许多事情授权于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实施 , 它们因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取得行政法上的行政主 体地位.由于行政活动的广泛性及复杂性 , 某项行政事务可能由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管理的情形有不少 , 如卫 生防疫站和食品卫生监督站都不是行政机关 , 经食品卫生法授权 , 它们就能行使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权 和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相对人的行政处罚权 .3、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须举例说明) 答: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1)提出诉讼请求的管理相对方必须是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被诉的对

6、象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主体,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3)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行政管理相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争议案件。(4)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作业 2一、1993年 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 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玩耍 中二人都吸了烟, 并玩了弹火柴游戏。 在走出树林时, 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 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 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 回家。某市林业局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 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 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 4000元为由,于 1993年 4月 3日作出处罚决定:对 关某罚款 500 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 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 1500 元。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 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答:行政权是把非法律直接授权行为,只有在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的情形,被授权机构才具有行政主 体资格,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某乡人民政府,但是该具体行政行为责任主体是某市林业局。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 授权

8、乡人民政府 , 乡人民政 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 ,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 ,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 ,属于行政主体 .乡人民政 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 , 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能独立对外承担 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 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二、1996年 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 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 5幢楼认为是第 4 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 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 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

9、。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现吴穿着大衣 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 去医疗费 996 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 在吴住院的第二天, 刘某前往医院看望, 并向吴道歉。 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后,越 5月 25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对刘殴伤他人的 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裁决刘某赔偿吴某 1000元,负担医疗费 996 元。刘某不服上述两项裁决,向韶 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韶关市公安局经复议,作出裁决维持九公里派出所的原裁决,刘某仍不服,向韶 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刘某诉称,其行为并非故意殴打他人,

10、吴某误开门也有过错,在当时特定环境下认为吴某是小偷而 误伤,可以给予民事赔偿, 而不应受到治安处罚, 被告的行政处罚裁决不公正。 被告九公里派出所辩称, 刘某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 在深夜错开原告的门,在听到屋内有动静时,又没有用正确的方法叫门,原告在心理极度紧张的情况下 用防身的工具刀误伤吴某,其行为虽造成吴某轻微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故不能构成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客体,被告对此作出处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 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

11、体资格。答: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 .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 . 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 处罚. 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综上, 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 . 不服的 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 1994年 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 1996年 2月 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 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同年 3月 5日,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 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 4月 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 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

12、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北京科技大学以在校 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北京科技大学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教育 费,并为田某注册、 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 安排其参加毕业设计等。 田某在北京科技大学 4 年的学习中, 成绩全部合格,并且还获得优秀毕业论文。 1998 年毕业之际,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理,其 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田某不服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办理派遣 手续、赔偿经济损失 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北京

13、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1999年 2月 14日作 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 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 60 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 30 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北京科技 大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999年 4月 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 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问题: 1 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 法 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 3 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 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答:1 、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

14、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 ,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 , 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 ,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 ,成绩合格 , 符合毕业条件 .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 ,不给颁发毕业证 ,学位证, 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第 11 条规定, 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2 、没有侵犯行政权 .行政诉讼法第 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判决其在一定 期限内履行. 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 ,审核学士学位 ,办理派遣证 ,属于依法办 事, 没有侵犯行政权 .3 、要求获得行政赔偿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15、赔偿法第 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 政赔偿的范围 .本案不发毕业证 , 学位证,派遣证, 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 , 所以田某的赔偿请求被驳回 .作业 3、填空 :1 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2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3 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4 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 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5 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6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

16、面)审查的办法。7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8 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9 (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10 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11 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12 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 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13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 以适用调解。14 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二、选择:1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 AB)。A 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 B 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C 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D 权利义务关系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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