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规定细则(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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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库房管理规定(细则)1、所有出库商品必须出具出库单,库房人员见出库单交接货物。 a、 库房人员严禁未见销售单,就将商品交予他人。如未履行职责者追究直接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b、 库房以为人员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并配合库房人员的工作。 c、 零售安装商品首先由销售人员出具手写销售单(销售单上请注明开单人姓名),库房凭第二联备货,待备完货后交与前台,待商品安装完毕后前台凭次单出具机打销售单并依此单据收款。如实际销售商品和手写销售单不符的收款人要对未收款商品进行追究,如未进行追究,出现商品遗失的收款人负直接责任。 d、 市场调货者直接出具机打销售单,库房凭此单交接货物。 e

2、、 配件销售如是整拆零的,也要出具出库单,库房凭销售单备货。 f、 外围发货商品,打包者要注明商品件数,收货单位,清单所在位置,并在打完包后在出库单上注明打包件数。如未注明的发货人(司机)有权利和义务要求打包者注明,如发货人未尽以上职责,发错货责任自负。 g、 对于当天出具的销售单,库房未能当天完成打包的,打包责任人要及时说明原因,如没有可信服理由且未及时说明的,造成发货推迟的,责任人要负直接责任。 2、库房以外所有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也不得私自从库房拿取任何商品和配件,所有出库商品和配件必须经库房人员的手。a、 库房以为人员私自从库房拿取商品和配件者,要有处罚。 b、 库房责任人要对以上行

3、为进行追究,未尽职责者,要赔偿直接损失。c、 库房责任人要对库房商品数量(包括所属配件)负有保管责任,如有实际缺失,责任人负直接责任。3、取货人(业务、司机、安装人员)当面与库房人员清点货物数量及所属配件,并检查商品是否完好,对于交接过的货品库房不负缺损责任。 a、所出库商品拿货人(业务人员、司机、安装人员、市场调货者)有当面清点商品的权利和义务,如交接过的商品出现缺损,造成损失的库房不负直接责任。4、所有到货商品(包括销售退货)要第一时间与库房人员交接,送货人与收获人要在运输单上签字确认,未进行交接的货品库房不负缺损责任。 a、 到货商品司机第一时间要将商品交予收货责任人(小金师,庞磊),到

4、货商品要逐笔进行交接。 b、 销售退货,退货送货人要第一时间将退货交予收货责任人。如无退货单的送货人要交待清退货单位、退货件数、退货原因。 c、 收货责任人,检查完毕货品后,要出具退货单,如有缺损要进行详细备注。 d、 零售安装退货的安装人员要将商品交予,库房出库交接人。 e、 在未收到客户退货,就经行换货的,前台要出具换货名目,库房出库人要对换货商品进行追究(追究对象为送货人),未尽追究责任人的出库人要负直接责任。 5、销售及安装退货库房人员要进行严格检查,禁止未经检验就出具退货单并二次入库。 6、“进、销、存”系统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流程进行操作。a、 制单人员、接线员要熟悉商品名目,

5、对于同种商品有多种型号的要进行严格区分(商品属性、销售对象等多情况经行区分)。在出单、报价时要对号入座。 b、 对于不同车型可通用一种商品的也要经行掌握和区分。 c、 制单时对于调货商品,要按调货流程经行制单。 d、 制单者进行结算的按结算(收款)方式经行结算,并在销售商品与销售单相符时方可结算。 e、 禁止制单人员私自添加客户信息、商品信息。添加信息者要遵守添加规则,添加时首先确认要添加信息是否已经存在,所添加信息要尽可能添加完整。 7、库房人员要定时对库房商品经行盘点。库房每位人员对库存数量的准确负有责任。 a、 库房每月对库房所有商品进行彻底盘点。并不定期对临近缺货警戒线商品经行盘点。 b、 库房盘点后库房责任人要对库存数量经行确认。 c、 出库人员要整理并保存好出库(销售)单,在库存数量出现误差时,要对误差经行追查,并找到误差原因。属于主观原因造成误差的,要追究责任人直接责任。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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