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联营协议书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83588979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股东联营协议书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股东联营协议书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股东联营协议书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股东联营协议书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股东联营协议书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股东联营协议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东联营协议书(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股东联营协议书范本权;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本联营餐厅为有限合伙企业,由联营股东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并对合 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2、联营餐厅在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股东承担民事责任。3、在执行联营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或员工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 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联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4、联营财产在房屋合同期内不得分割,不得提出退股请求。特殊情况下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其他合伙股东全体同意。5、联营负责人需保证联营企业正确、正规、正常经营;联营企

2、业帐目需公开、公正,任何股东有权在任何时候查阅帐目。6、本店面房租费用为每年元整,具体由本店面产权所有人 按其各占房产的比列对租金不变之约定负责。四、分工负责为避免管理混乱,各股东在同意以上条款后特做如下具体分工:股东: ,全面负责该店面的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每月工资。股东: ,负责店面日常采购和收货管理,负责采购以及各项单据的审计工作,每月工资元整。在以上分工范围内,其他股东不直接参与管理,但有权对具体负责的股东发表意见及建议,意见不一致时由全体联营股东表决。五、财务制度1、钱帐分离,设会计、出纳,每月向股东会上交上月财务报表。2、利润每月分配一次,下月5日结清上月账务。股东成员每月召开一至两

3、次管理及单据审查会。3、报销单据由 效,会计做好凭证。单据(含点菜单)须保留三个月,以备查用。4、餐厅采购执行菜品、酒水送购制度,各股东定期不定期做好市场调查,监督到位。5、火锅底料由公司统一配送。6、各股东在店消费,享受总餐费折优惠;员工消费以总餐费折计(酒水不打折)。以上情况不再参加店内任何营销活动,并不得加菜。六、其它约定1、该店全体股东或被委托人,若在经营期间有者,查证属实后按所获利金额的100倍处罚,情节恶劣者,其股权作废。2、联营餐厅作为连锁店,必须服从总部统一管理,把其做成精品形象店。3、联营餐厅的调料必须保密总部配方。4、未经各股东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开设分店,各股东承诺不私

4、自发或变相发展连锁分店和技术支持店。若因发展需要,必须由全体股东商议认可后,由各股东共同出资,方可。以本店名称对外加盟,其收益按股权分配。七、经营期限1、本联营餐厅经营期限初定五年,以租房合同和品牌经营时间为准。2、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全体联营股东表决。八、解散和清算(一)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合伙解散:l、经营期满,合伙股东或房东不再要求延期;2、经营不善,难以为继;3、合伙股东一致同意解散;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5、其它各方认可的原因。(二)解散清算l、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比例分配给合伙股东;2、清偿后的债务,按比例由各股东个

5、人财产清偿。九、附则1、本合作联营协议由全体股东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2、经全部股东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作联营协议。3、本协议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签字日期:年 月 日篇二:联营合同书范文联营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西宁市城中区金智广告装潢设计中心地址:西宁市南关街136号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西宁格桑梅朵广告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南山路10号金翠苑小区5号楼401室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西宁市长江路第十三中学家属院 号楼楼顶。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户外三面翻广告牌设立及代

6、理广告发布。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10年。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一)乙方出资办理户外三面翻广告牌的相关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占总投资额的50%;甲方出资设立三面翻广告牌的设备(三面翻设备、基础钢结构、射灯、电源)占总投资额的50%;(二) 乙方应在20XX年3月1日以前将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办理完毕、甲方应在20XX年4月15日以前将三面翻设备设立完毕。(三)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7、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以后每年以此类推。(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合作人同意;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

8、人可以退伙: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

9、作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10、一)甲方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及招商,乙方有权监督。(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甲方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3. 出售合作的产品(三面翻广告牌)、购进常用货物;4. 支付合作债务;5. 对合作项目(三面翻广告牌)日常的经营成本核算,实报实销;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作人的权利: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

11、产归合作人共有。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作人的义务: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 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经营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作人

1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作期限届满;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4. 被依法撤销;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作的清算: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乙方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

13、定清算人。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或本合同、法律规定有特别规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如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合作人未按

14、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合作意向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视为违约。(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视为违约。(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视为违约。(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视为违约。(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六)甲、

15、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因各尽其责,乙方应在20XX年3月1日以前将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办理完毕,待乙方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后60天内甲方应将三面翻设备设立完毕,如因一方未能履行此条款的,视为违约。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四条 其他。(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共计五页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二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本地使用每月油费1400元,外地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兼职会计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