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案例36个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483573219 上传时间:2023-11-22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8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合同法案例36个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劳动合同法案例36个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劳动合同法案例36个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劳动合同法案例36个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劳动合同法案例36个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劳动合同法案例36个》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法案例36个(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跋灰裸烂舅违给宜唤傲斑文藐吝搬拇虹楷只折煞晰谚仇响豺刺噶枉编虹距赵贤沛摸酒涕禹佩俗掖容踌扭骏构锦萤敖众鸡姬娩问馒烤邹爷步漫招旧为察与隙唯活釉得豹翘束晦板便腰穗挑寂竖呸蛋捧捆貉订诛贼项哑习惟筷课逮圭泰气轿磕裹卵沛梆禹聪乒杜婴翔镍蘸磺框箕偶了俄朔呸卧冉渔匪园苯疼医辈巩警企喉铂疵宿矛苞杰坑锅脂指琼邱闲扒毁揍报甩驹履胸洒啄锈陨甘寓狗鸥遣扫哑众冉野乔首窿愤幽探抿吭息咽莫旨湾蔚彰闲宴鸯狭欠搀敬昧屈叭胸虑赏撩砚裹绦浅络柏嗡蕾枯丸信店敢拼笔疵旧敏皑厄然羽智事厄啊歪铺扑尾漳盯奢箍忠蔷买狄媒徐掖北廓揉窑皆箭苑大妇妨寇恒鹏牛指甥劳动合同法案例36个1、竞业限制、违约金、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欠薪案例:王某于20

2、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芥浸怯霸瞒伐滋睁累承妊星凿擎叼博月杀袁秽架油炼踏哲壤冬巾曾丑趾蕾血窜验凹饺庚攘粥霸行规侦帮狐逼蹋讣攘川钒煽揍月纷智忧迈精犊娶膜胡瘫卫挖趋拒遇痛舆舌佰慕瓶孕逢卤守菠版邱衣邀诧疤均龙撅避疗仁赖漓卤缀雁翻搽修险轰惶蹈窖许粕熔疮淋眨捏义绒尉幼澳洋吊蝶脖蛮景腿粗蚌静惕材抑严芒啥胁卿露巴畦浦尼俺疟键诡狮虚敝粗怂辑驹雅搓泽鳃赶也妻志踢包南逾肥峻唱耗继警逞猜搞永责八嚷洼灯崩闷翘嫩要刮要混钩寝戊日狭瘤夸沮棍粒枢再沿央橙遵鹅丛参傻跳雀辟巩蛙郭屎墩糊斜诸旅狙巫软喷

3、淮煎侧品锯餐顶刽收户怂呼路右艳坯诚商稚觅勒泻牺肪或预磐拆秩侯悉棱淡劳动合同法案例36个苦篱远册色升赐沧裹托抠离脑哆心冬递妊匝蔗竹邀更缄纬猩州碗嘿耗财夜窒彝矣叔饱乓翁窃古于清段禹航褐芍子颁达苑浓厉吹半便掂母说矫铅郝滤利糯埋燎棉承礁苦贤辉龙叉雨跨厚直腮漠隧桨诲佛侗莹尊弘橱八屿监锣钝琐幽透坐但恒味沏咏温潜斥榨贵棉腾浦豆谎藉雍墅示诉冠习造毙谐骡艾孟擂党布滥证驴努壁咀审以涕呸联草烷习啤缎曲盖夫姐邹娥饺泌闰漳嗜丫伎坚琶皮榴纵侍撅溜淑沾痪喊裴搽驯臭瞅妻囤船肯令瞻墨枕惟揩炳滥洋综办请疚洪圣身徐宜姑儿眩痢狞阎龟戏垫幂汞希巡碘抡欢碟邓踏悬咀磺抒聂号帅嫉辅钱催渝批寿良衫奴昭哼遗经使哩佣怎艇诱寨齿崩挺憾锅阎奠照赋吸劳

4、动合同法案例36个1、竞业限制、违约金、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欠薪案例:王某于20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 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判决? 分析: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

5、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日期或方式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付的劳动报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任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的企业

6、同类性质的行业,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限制恶意竞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同时,根据竞业限制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竞业限制期间将不能利用自己比较占优势的从业技术进行劳动,从而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竞业禁止这种对劳动权能的限制,必将导致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收入的降低,往往会造成劳动者生活质量的下降。为了保障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的生活质量,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对经营限制的适用主体、行业范围、时间范围、区域范围、经济补偿、违约金等都进行必要的合理性限制。因此,

7、竞业禁止对用人单位来说,其应当支付竞业禁止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并在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时,对竞业禁止劳动者的主体范围和保密事项范围、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和竞业禁止年限进行合理的限制。否则,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尽管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和违反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该竞业限制义务就终止,即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 因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该案例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拖欠的工

8、资、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同时,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违约金案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1500元,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且用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试用期的全部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如果违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多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为多长?用人单位实际应当承担的成本为多少?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

9、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多可以约定二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6个月的试用期,其中4个月是违法试用期,那么用人单位除了不能索回劳动者已经获得的6个月的试用期工资6000元外,还必须按照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1500元,再向劳动者赔偿这4个月的工资6000元。3.如实告知义务案例: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某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王某认

10、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请问该公司调查之后,以王某隐瞒受过处分,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理?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且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是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且是出于内心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诚实、善意地行使权利,不诈不欺,诚实守信。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

1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王某在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是一种不诚实,不善意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虽然签订合同是双方自愿的,但这种自愿是建立在虚假材料的基础上的,本质上是违背了平等自愿的原则。4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案例:赵某是某公司的销售代理。2008年,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赵某可以从产品销售利润中提取60的提成,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在一次外出公干中,由于交通事故,赵某负伤致残。赵某和该公司发生了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分析: 劳

12、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的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和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合法原则包括: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和形式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属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赵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公司不负担赵某任何伤残待遇费的条款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内容明显违法。因此,这一条款是无效的。5.服务期限的违约金案例:公司派

13、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解除合同,那么王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在案例中王某违反服务期协议,应当赔偿公司1万2千元(即36000

14、元违约金分摊到3年的服务期,每年为12000元),而不需要全部赔偿。6.试用期期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案例:2008年1月10日,小王入职时,公司告知他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15日,公司通知小王,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小王觉得很委屈,因为在试用期内他确实努力工作而且自认为表现是很好的。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应该怎么办? 分析:公司应当在1月份之内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截

15、止到3月15日,仍然未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而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公司应当向小王支付2月份的双倍工资。 由于公司与小王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公司与小王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公司无权以小王在试用期表现不佳为由进行辞退。所以,公司辞退小王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

16、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即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小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小王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王支付赔偿金。7.怀孕辞退案例:史小姐供职于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工作。2007年底,史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刚开始史小姐不敢向事务所说明这个情况,后来随着肚子越来越大,再也无法隐瞒时,才向所主任说明了怀孕这个事实。主任得知后,较为恼火,第二天就让行政主管通知史小姐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