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自开专票行业新增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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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月1日起,勾选认证发票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自开专票行业新增4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便利纳税人开具 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现决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 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 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

2、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 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试点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 数相应栏次中。

3、二、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后, 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并公布。三、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

4、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6年第69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 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 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 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第四条第一项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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