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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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 1。22.133.184。225。256。327.368.399.4110。4311。4612.481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止制度.。.。.。.。.5114。5615。6116。6217.6418.6719.702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8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

2、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

3、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1051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班、队解决情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及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

4、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及培训(一)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必须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二)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弥勒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三)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九、每年委托经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

5、价,检测及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附件1: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防治工作管理规定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黄建岳副组长:徐文春成 员:李信彬、李信城、陈 士、陈久财、宋 吉、朱玉钊、贾国银、李建设、贺 民、郭玺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健康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工作.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对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政策法规,建立建

6、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三、主持制定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四、负责监督检查矿行政分管领导、科区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五、安排分管领导组织开展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安排制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六、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年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分析全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措施,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做出决策和处理。七、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了解掌握矿安全生产的动态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八、领导搞好全矿井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提高全矿安全管理水平和矿井抗灾能力。九、组织研究决定生产薄弱

7、环节的技术改造方案和措施,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出生产经营整改措施和发展目标。十、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和参加事故抢救工作,并安排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十一、全面协调人、财、物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指示精神,遵章组织煤炭生产。二、在矿长领导下,分管生产技术科、调度室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矿井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的安全、生产问题,加强矿井生产系统的管理,当好矿长的助手,超额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四、参及制订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年度和季度目标,并组织实施。五

8、、参及事故组织抢救,参及重大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六、每月组织一次全矿采掘安全质量大检查;分管专业质量标准化达到部级标准。七、组织召开生产平衡会、顶板管理分析会、质量标准化和各类工程现场工作安排协调会等,分析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制定措施,组织实施;并做好各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会议;保证生产和准备工作衔接良好。八、每月定期组织检查顶板、巷道修护、安装拆除、支护材料回收、调度、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九、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管理和煤炭质量管理,搞好增产节约,提高资源回收率,掌握和控制生产进度,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信息。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

9、工艺,不断提高机械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工作效率和单产水平。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合理、科学调配劳动力、设备、材料等资源的使用。加强生产过程的成本控制,减少或杜绝生产中的浪费现象.十一、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改进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制落实,监督落实采、掘区队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是否按章生产施工的情况,杜绝违章指挥、查处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政策法规,督促、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矿(井)贯彻落实,保证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二、协助矿长做好的

10、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当好矿长的助手。分管安全检查科,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主要责任.三、参加年、季、月度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的编制工作,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参加并加强矿井灾害尤其矿井“五大灾害” 的隐患排查,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监察、管理。指导和改进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四、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五、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质量检查,负责对井上下各单位、车间、场所的安全质量、防护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环境保护等的现场检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报废前的鉴定检查;组织重大生产准备中的安全检查和阶段性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

11、“五定原则”落实处理.六、监督矿(井)安全必要投入、按计划执行.七、负责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安检员会议,负责抓好职工培训计划及培训计划的落实,及时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避灾能力。八、及时向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等分管矿领导提出矿井“一通三防” 、顶板、机电运输等方面的安全建议,大力推广及安全有关的新技术的应用,从技术上来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九、发生重大事故时,参及组织事故抢救工作,并负责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十、加强安监系统自身业务建设,抓好各项制度督促、检查、落实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十一、参加矿井灾害预防计划的编制,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二、各部

12、门工作职责(一)职业健康管理中心1.负责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主要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状态下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依法设立并已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1)新招收(聘)的职工;(2)从业人员离岗退休的;(3)从业人员换岗后不再继续从事接触存在职业健康危害因素作业的;(4)从业人员准备调离本企业、自行离职或解聘的;对准备调离本企业和自行离职的从业人员,在组织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时,如果本人坚持不愿参加或者无法取得联络的,应当获取和保留相关证

13、明材料.2.负责职业健康工作资料汇总、整理、归档、上报等工作。3。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制度建设,以及相关的计划、审核、统计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以及职工签收记录备案工作。监督供应科负责落实好采购、验收、保管、报废等管理制度。4.负责确认接触职业病岗位,及时造册建档、更新。配合体检机构实施职业健康体检,并将个人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通知书形式告知体检者;做好体检资料档案填写及体检资料领取、签收手续,并妥善保管。对体检中查出疑似职业禁忌症患者,按规定及时组织进行复查,对确认符合职业禁忌症患者,按公司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防治有关规定给予调离有毒有害场所,办理工作岗位调整.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

14、从业人员做到“一人一档”,职业健康监护个人档案应当包括:(1)从业人员个人信息资料;(2)所在作业场所的历年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历次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建议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身体损害)诊疗等健康资料;(5)职业病诊断证明书;(6)劳动合同等其他职业健康监护资料。5。联系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每年对涉及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一次,对相关资料及时建档、更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所有汇总上报材料必须同时报安监科一份存档备查。6。负责职业健康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常识、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正确佩戴和使用职

15、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等。新入矿的工人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在岗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个学时。(二)安全监察科1。负责对职业健康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负责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初步评价、监测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超过规定的职业危害因素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3.督促、检查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4.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防治会议。5.对发生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危害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组织职业健康管理中心、总调度室、医务室、企管科、机电科、通风科、供应科有关人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作业场所不得继续作业.6.负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的验收把关工作。7。对不按规定要求施工和管理的单位主管及责任人按不履职进行考核。(三)总调度室1.发生急性职业病时,总调度室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按相关程序在24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产生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申请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对未做预评价而导致无法竣工验收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中产生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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