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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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因素与对策 摘要严格的安全执法既是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安全监管监察目的和规定的保障。安全生产领域反映出来的非法违法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因素就在于执法不严。近几年来,联合执法行动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中的作用日益显现,本文作者在专项调研的基本上,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上存在的重要问题、因素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与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思路。核心词 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活动有蔓延之势,并且诸如此类问题,部门间互相推诿现象比较严重。一种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若有几种部门互

2、相扶助,互相联合,共同来执法,是不是能达到好的效果呢?联合执法是安全生产直接行政惩罚权制度的一种有益补充,是目前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活动的一种重要手段,解决了一大批“没人理”的重大安全隐患,保证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本文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进行研究、摸索和思考。 一、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内涵及意义所谓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是指某一领域的安全生产行为涉嫌违背多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具有交叉等其她情形,需要多种执法机关共同实行的执法活动。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活动中,各行政执法机关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独立调查取证,分别作出决定,并对自己的行为承当责任;属于交

3、叉管辖权等其她情形的,遵循“一事不二罚”的行政惩罚原则,在各执法主体独立执行的状况下,协调、明的确施行政惩罚的执法主体。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有助于综合监管职能的发挥。联合执法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成效的一种保障手段。安全生产几乎波及所有的行业领域,要把各行各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都管好,仅仅依托一种监管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运作才干实既有效的监管。对某些错综复杂、深层次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如果执法打击不力,将导致公司忽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容易酿成重特大事故,并且如果单靠一种行政部门的力量来实行行政执法,往往收效甚微,只有借助于安监部门综合监管平台,联合

4、几种有关部门共同执法,才干收到比较好的效果。二是有助于执法效率的提高。联合执法可以从制度和措施上进一步贯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是部门的执法行动上升为政府管理行为;有了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大大提高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反映速度、制止力度、制止效果和查处效率;有了司法机关的先期介入和后期跟踪贯彻,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阻碍查处工作和暴力抗法的事件将会减少。难执法、执法难和执行难等问题也会得到较大的改善,从而提高了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公司及其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惩处力度和效率。三是有助于重特大事故的防备。分析国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绝大多数是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导致的。一起事故的

5、发生,从本质上来说,那是由于行政执法打击不力,导致公司抓安全生产态度悲观,心存侥幸,以致隐患累积,酿成事故。只有适时组织开展严格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才干起到惩办一种非法违法公司,震慑和教育一大片的作用,促使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贯彻,进而不断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备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践证明,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有倾向性的重大安全隐患与问题或非法违法行为,只有通过联合多种部门采用共同执法行动,某些深层次的安全问题才干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存在的重要问题及因素分析建立上下协调,左右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势在必行。从效果上

6、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透过表象,隐藏其背后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尚有待解决。一是法律根据还不够明确。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在一定限度上简化了法律规定的复杂程序,高效率的解决了某些棘手的问题。但这种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如果把握不好,容易导致违法行政的难堪。司法机关有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职能,如果她们也同步参与行政执法,在执法中公司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犯就无法得到保护。二是联合执法的制度和机制尚未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目前在诸多地方还处在尝试和摸索的阶段,虽然某些地方在文献上初步建立了执法监管的共同责任机制,采用了联合执法的形式,但共同的责任机制还没得到较好地贯彻,往往存在责任不清、安监部门责

7、任重、有关部门“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某些地方机关单位已“先期介入行政执法存在执法程序不公正”等理由,不乐意开展联合执法。三是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未作认真的筹划。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可分为常规性、专项性、突发性等启动机制,每一种启动机制均有其目的规定、核心内容和实行方案。既有的“联合执法”往往一哄而上,看似轰轰烈烈,大张旗鼓,而实际执法效果不佳。究其因素,重要是由于事前未指定相应的周密的联合执法具体实行方案,没有明确具体参与部门、工作分工、各环节阶段目的内容,特别是“执法链”上的各执法环节不能有效地衔接,影响执法成效。四是联合执法覆盖面广。由于联合执法参与人员都是从各执法单位临时抽调构成的,她们在联合执

8、法行动中还要承当本部门的某些工作,往往经历和时间都不能满足联合执法的规定。同步由于经费、车辆紧张等方面的问题,致使大部分执法行动持续时间都不会很长,监管的覆盖面仅是冰山一角,特别是对偏远乡镇的某些非法违法行为,往往成为联合执法的空白。五是滥用联合执法行政资源。联合执法这一形式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过程中,可以绕开法律规定的复杂程序,可以高效地解决某些重大的安全隐患。正由于其管用,因此有些部门往往乐于采用,而有些权势部门动不动就绕过申请、报批程序,擅自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导致“联合执法”泛滥,成果不仅起不到强化执法的预期效果,反而弱化了执法,淡化了行政机关的责任心。六是联合执法效果未能及时跟踪。在

9、联合执法检查之前货执法检查过程中,有关人员的工作热情一般比较高,但联合执法检查过后,各部门最后的解决成果和效果如何,却很少有人问津。究其因素,重要是有的部门把联合执法当成“做样子、走过场”的职场秀;参与行动的有关执法部门自觉得是“配角”和“陪衬”,对后续解决工作不够关怀;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联合执法“结案”和复查等管理制度。 三、加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建设的对策和建议针对上述存在的重要问题,为充足发挥联合执法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作用,防备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一) 从法律法规上明确联合执法的法定地位和职责 本来,各个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是法定的,然而在联合执法

10、过程中,如果人们一哄而上,很容易浮现越权办事,导致“权不小于法”,而“权不小于法”有损于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从通行的联合执法程序来看,基本上采用的还是行政执法途径,动用多种部门行政力量。而代表每个部门行政力量的执法人员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尽管表面上看来仿佛集诸多行政法律条款于一身,但由于众多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到某一行政执法行为中,除了与之有关的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外,如果其她的人员不具有该行政法规的执法权,也参与这一行政执法行为,那么不管其作为还是不作为,都也许涉嫌越权执法、程序违法。此外在安全生产研究探讨一单一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时也会遇到被执行人员抵触、排斥,甚至抗法的状况,以致行政执法

11、难以奏效。基于上述因素,建议尽快从法律法规上对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权力、义务、责任和约束等方面予以明确,只有这样才干使联合执法既合法又能形成工作合力。(二)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非法违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顽症”,有着极其复杂的历史和显示成因。要彻底解决这一方面的问题,必须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六项基本制度,这既是保证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障,又是强化公司全面贯彻安全生产责任的一项长效措施。一是地区联合执法管理工作制度及高危行业等专项管理制度。明确联合执法内容、程序、流程、启动机制、实行方案、执法人员素质、经费保障等问题。二是联席会议制度。建议每

12、季度或每月召开一次,通报联合执法工作状况,交流工作经验,商讨解决联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联合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提出解决及整治意见。三是申请报批制度。明确独立执法与联合执法的界线,如果专项监管部门觉得有必要开展联合执法的,有关部门要先提请实行联合执法,经联席会议或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行。四是空挡交叉领域安全监管制度。随着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空挡交叉领域不断出目前尚未明确具体部门履行安全监管之前,确需采用联合执法实行特殊监管。诸如对各类无证或证照不齐,铁路道口、农村地区安全监管,以及海钓、出租车、汽车等空挡交叉领域,应进一步明确安全监

13、管重要责任单位,对符合实行联合执法的情形予以明确界定。五是鼓励约束制度。把联合执法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执法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可以采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来鼓励;对联合执法过程中失职的,只当“配角”和“看客”的部门和执法者,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法追究责任,从而提高联合执法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质量。六是复查、反馈和建档制度。联合执法过后,明确负责执法效果跟踪复查的部门,并准时向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反馈复查状况;各执法监察部门在依法独立查处的基本上,准时向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反馈查处贯彻状况;建立联合执法档案,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状况和动态,对屡犯、屡查不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和

14、执法调度。(三) 构建联合执法信息平台 联合执法波及的部门众多,监管覆盖面广,联合执法机制贯彻到操作层面,需做大量细致复杂的工作。加之受到既有部门执法人员、执法经费局限性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做到全方位的联合执法比较困难;联合执法成效不能得到保障。为此建议联合执法领导组要充足运用政府网站平台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有关部门信息交流传递随时保持畅通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在平常独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网发布,涉及需要有关部门协查解决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的内容。有关部门查收到信息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独立查处,查处成果通过政府网及时反馈通报。这样一来不仅有效节省人力资源,并且还能做到精确打击,从而从主线上解决了一般性联合执法贯彻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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