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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强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监控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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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强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监控探析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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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股东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探析【容提要】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长期以劳动性所得为重点,对资本性所得的征管较为薄弱,税收流失严重,加剧了个人收入分配中的矛盾随着私营经济的开展和收入分配的变化,必须把个人所得税征管重点切实转向资本性所得工程要开展针对性税收宣传;加强对资本性所得征管的制度建立;实行预扣管理,核定预征,总额监控制度;抓住"四个环节〞,建立对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控管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稽查的震慑作用全面提高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水平关健词】资本性所得 股息红利 预扣管理 核定预征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21年中国家庭的基尼系数为0.61,大大高于0.44的全球平均水平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2021,成为了突出的社会问题资本性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重要课税对象,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不断加大,税收征管却比拟薄弱,税收流失严重,加剧了个人收入分配的矛盾加强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对于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功能,缓解个人收入悬殊的矛盾有重要现实意义一、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分析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建立的,由当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三税合并而成,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纳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在税制设计上,实行分类征收制,共有十一个税目其中,代表对劳动性收入征税的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工程;代表对资本性收入征税的主要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工程;而"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工程具有劳动性所得和资本性所得的双重牲在税负设计上,对劳动性收入实行税前生活费扣除制度,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5%-45%的九级超额累税率,对资本性收入实行全额征税,主要实行20%的比例税率;总体上看,劳动性所得税负普遍要低于资本性所得税负〔只有极少数月工资薪金收入超过3万元的人,其税负才会超过资本性所得20%的税负〕在征收管理上均采取源泉扣缴为主,自行申报纳税为辅的方法1994年以后,我国个人所得税经历了1999年、2005年、2007年、2021年和2021年5次较大的调整其中:1999年开场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2021年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免税;涉及工资薪金所得工程的调整有三次:生活费扣除额从2006年1月1日起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从2021年3月1日起提高到2000元;从2021年9月1日起提高到3500元,且最低税率由5%降低到3%、税率从9档缩减到7档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调整上看,总体上采取的是降低劳动性所得税负的方针。

二、我国私营经济开展、收入分配变化及个人所得税收征管状况〔一〕我国私营经济的高速开展,为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提供了丰厚的税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私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高速开展,规模不断开展壮大,占全部经济的比重不断提高表一:全国企业开展情况表单位:万户、万亿元 工程时间全国资企业其中:私营企业户数注册资本户数占比%注册资本占比%1992年140.02212002年708.3415.26263.8337.252.4816.252005年821.622.48471.9557.446.1327.272021年927.9634.58657.4270.8511.7433.952021年1208.4761.35967.6880.0725.7942.042021年1322.5470.711085.7282.0931.143.98〔数据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在2021年私营企业中**公司户数占81.42%以上,注册资本占91.1%〕1992年到2021年二十年间,全国私营企业户数从14万户开展到1085.72万户,注册注册资本从221亿元开展到82.09万亿元,分别增长76.56倍和1406倍。

私营企业的高速开展,资本规模的不断壮大为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提供了丰厚的税源〔二〕从国民收入分配变化情况看,收入分配逐渐向资本性收入倾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私营经济的高速开展,个人收入分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性收入占比不断下降,资本性收入占比不断上升据国有关方面研究,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从2021年到2021年,劳动性收入比重由 53%下降到45%,资本性收入比重由19%上升到27%**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课题组"个人所得税征管应以资本性所得为重点","税务研究资料",2021年3期国民收入分配比例的变化,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三〕从个人所得税实际征收情况看,劳动性所得税收占比重居高不下,资本性所得税收与经济开展、国民收入分配变化不相称我国个人所得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长最快的税种,1994年到2021年,收入规模从73亿元增加到6054亿元,增长82倍从分类情况看,代表对劳动性收入征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工程,占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在全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中,"工资薪金所得〞占个人表二:全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收收入比拟表:单位:亿元 时间工程2021年2021年2021年2021年个人所得税3722.313943.594837.276054.08工资薪金所得2244.872487.793158.463901.84占比60.31%63.08%65.29%64.4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85.54558.34539.07660.36其中:存款利息所得326.92139.3232.2514.07剔除存款利息所得后占比9.63%10.63%11.14%10.68%所得税的比重,从2021年至2021年分别为60.31%、63.08%、65.29%、64.45%,不仅比重高,且占比还上升了4-5个百分点;同期代表对资本性收入征税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工程占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剔除存款利息所得〕只有9.63%、10.63%、11.14%、10.68%,占比仅上升了1个百分点左右。

而同期全国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性收入所占份额下降了9个百分点,资本性收入所占份额增加了8个百分点税收收入明显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变化不相符另外,从私营经济的开展与税收的关系看,2021年到2021年全国私营企业实有注册资本从11.74万亿元上升到25.79万亿元,增长119.67%而与之相关的全国"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收入〔剔除存款利息所得〕,同期从358.62亿元上升到期646.29亿元,仅增长了80.21%,增长比例低了39.46个百分点三、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分析个人投资办企业,取得资本性收入主要在三个环节一是资本持有环节,企业获利后的利润或股息、红利分配;二是资本转让环节,转让收入大于投资本钱的转让所得;三是资本清算环节,企业清算后收回的收入大于投出资本的清算所得在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上,上述三个获利环节取得的资本性所得,均必须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对于资本持有环节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企业利润或税后剩余利润是资本性所得的主要来源,以投入资本为前提,收入上具有连续性,分配上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目前我国所得税按企业的责任形式划分,对无限责任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就其实现的利润直接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有限责任企业,先对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然后对税后剩余利润在分配给股东时再按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所得是个人所得税流失较为严重的工程,本文只就股息红利所得的征管情况进展重点讨论1、对上市公司的税收征管目前我国境上市公司接近2500家,境外上市公司近300家这类公司由于是公众企业,管理比拟规,财务核算健全、透明度较高,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根本能按规定扣缴,税收流失较少2、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公司的征管这类公司一般财务制度比拟健全、会计核算比拟规,所以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但是对于股息红利的分配有不少私营公司为了躲避个人所得税,将可分配利润长期挂账,不在账面反映股东分红,所以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征缴情况较差不过从另一角度看,这类企业的税后利润〔税源〕只要没有分配就仍保存在账面,股东收益个人所得税最终可控3、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公司的征管这类私营公司所占比例很大,一般规模较小,账务核算不大健全,所以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就其股东红利个人所得税征管情况看,一是企业一般不在账面反映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及股东分红情况,股东红利个人所得税根本不能扣缴;二是税收征管上缺乏对企业所得税后利润进展系统、连续控管的制度,企业累计的税后利润〔潜在税源〕缺乏控管、底数不清;三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征收机关难于掌握股东分红的真实数据。

由于目前没有对此类企业实行核定征收股东红利个人所得税的统一规章,所以全国大多数地方没有实行核定征收,股东红利个人所得税流失最为严重〔二〕、对于股权转让环节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股权转让所得是个人资本性收入的重要形式,具有偶发性、定价的主观隐蔽性,转让形式多样,一般涉及金额较大对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21〕285号〕和"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7号〕,各地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制定了不少具体的管理方法但由于目前股东个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不强、避税心理普遍存在、转让价格存在隐蔽性,所以股东申报的转让价格低于实际成交价的情况比拟普遍此外,在计税依据的核定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参照转让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比例核定;参照同一企业或同类行业,一样或类似条件下股权转让的价格核定;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然而,由于转让时的净资产额如何确定规定不具体和当地难找可参照的股权转让案例及数据等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大量账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流失还比拟普遍〔三〕对企业清算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企业注销清算是资本性所得的最后一个环节,具有一次性、综合性的特点,兼具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双重特性,也是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最后一个关口在目前的税收征管中,还没有对个人股东的清算所得及其计税方法、税目适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私营公司真正进展注销清算的较少,除少数较大的企业外,多数情况是企业停业后进展部清算,不进展工商及税务的注销登记,因而清算环节的个人所得税难于征收、流失严重征管的最后一道关口没有起到关健的控制作用四、对房地产开发业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的分析为了掌握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实际状况,我们选择当地房地产开发行业进展了调研因为:房地产开发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产业,市场化程度高,个人资本进入比拟充分,又是资本密集型行业,且盈利水平高,同时也是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行业从调查情况看:(一) 多数企业未按规定扣缴股东红利个人所得税图表一 房地产开发业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表 2021年到202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户数674户,其中,47户扣缴了股东红利个人所得税,扣缴比例为7.01%,未扣缴比例92.99%二) 缴纳资本性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股东人数较少图表二房地产开发业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表2021年到202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个人股东人数为2048人,缴纳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平均人数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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