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套现风险防范细则参考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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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卡套现风险防范细则第一章 总则1.1编写目的为推动建立行业性的套现风险管理机制,加大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及中国银联联合打击套现力度,保障各成员机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维护信用卡产业政策金融秩序,特制本细则。1.2套现定义套现是指商户与不良持卡人或其他第三方勾结、或商户自身以信用卡为载体。通过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套取现金的行为。1.2.1套现持卡人本细则适用于发卡机构、收单机构、中国银联。第二章 持卡人管理2.1持卡人申请2.1.1限制准入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应将同业共享的套现持卡人相关信息及套现商户列入套现黑名单,在持卡人准入审核时通过部署黑名单过滤策略,严格限制

2、此类持卡人准入,从源头上防范套现风险。2.1.2审核准入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对于首次申请办理信用卡的新持卡人,应结合持卡人收入状况、职业特点、资信水平、征信情况等综合判断持卡人用信需求,特别是对于个体私营主、工商贸易行业、他行已申领多张信用卡等存在潜在套现需求的持卡人应审慎准入授信。2.2持卡人日常管理2.2.1持卡人宣传教育发卡机构有义务在持卡人申领信用卡以及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持续向持卡人进行合规用卡宣传:同时根据持卡人用卡情况,对可能存在套现行为的持卡人进行针对性的套现风险提示。对持卡人进行宣传及提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告知、书面告知、短信告知、界面告知等。2.3持卡人监控防范发卡机构应根

3、据套现交易表现形式提炼套现风险特征制定侦测规则,并根据手法特征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相关规则,重点监控下列情况:(1) 持卡人是否频繁出现短时间内整数大金额消费、额度使用率是否较高等异常行为。(2) 交易涉及商户是否存在集中性异常等情况。(3) 持卡人信用卡交易结构是否存在日常一般消费类交易占比过低而大整额消费占比过高的异常情况。(4) 交易涉及商户类型是否多集中于批发类等低回佣商户。发卡机构应定期根据套现规则排查结果,对符合套现交易规则特征的账户进行系统标记,并在额度调整、升级等贷后管理中对套现持卡人区别处理。2.4持卡人调查处置推荐精选发卡机构应对风险监控中发现的可疑套现持卡人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工

4、作。2.4.1套现持卡人调查要点1.发卡机构可通过单据查询、面谈持卡人、司法协查等方式进行风险调查。2.了解持卡人资信情况,是否存在逾期不还等行为。3.核查持卡人历史交易习惯,检查交易时间、金额、交易频率等要素是否存在异常,核查交易真实性。4.检查持卡人交易签购单等凭证是否齐全。5.检查持卡人是否通过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套取信用卡额度。6核查是否已有监督部门、司法机关明确查证持卡人存在套现行为。2.4.2套现持卡人处置措施对于存在符合套现行为特征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可结合账户在一段时期内的套现交易发生频率等因素划分不同账户的风险等级,并视套现情节的严重程度制定差异化处置策略,采取分

5、级管控措施。主要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教育、电话教育、交易控管、固定额度调降、账户管制等。(1) 短息教育。对于套现交易情节较轻的账户采取发送短信的方式,提醒持卡人不可进行信用卡套现。短信教育适合批量处理套现情节较轻的套现账户,打击手段最为温和,不影响持卡人正常用卡。(2) 电话教育。通过电话联系持卡人,要求对其疑似套现交易给出合理解释,对信用卡正常用途进行宣传教育,要求持卡人留存大额交易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电话教育适合处理小规模且频繁套现的套现账户,以教育为主并不冻结持卡人账户,打击效果较好,(3) 交易控管。对于套现交易较频繁的持卡人,可根据其账户及交易情况,对其卡片交易进行适当

6、控管,如设置卡片单笔及当日交易金额、限制交易次数等措施。(4) 固定额度调降。对于多次短信、电话教育后仍持续套现的持卡人可采取固定额度调降措施。调降固定额度适用于处理套现情节较严重的套现账户,主要包括大多数交易符合套现特征、无法提供相关交易凭证,持卡人本人承认通过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套取信用卡额度、交易涉及组织认定的高风险商户等情况。(5) 账户管制。对于屡教不改的高风险持卡人可采取强制性账户管制措施。账户管制适用于处理套现情节非常严重且屡教不改的套现账户,主要包括已被调降信用额度但持续套现、涉及的频繁交易商户被卡组织认定的高风险商户、已被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明确查证存在套现行为、

7、被2家以上成员机构认定套现等情况。发卡机构一经判定后可直接予以处置,通过强制性手段关闭套现账户以保全银行资产。发卡机构对采取账户管制、固定热度调降、交易控管等措施的持卡人,需由审核人员随即抽取若干账户,核查是否存在套现行为或套现嫌疑,并加以复核,降低误判风险。 第三章 商户管理3.1商户准入3.1.1基本要求收单机构在处理商户准入业务时,应当满足如下基本要求:1. 确保商户真实存在,经营范围合法合规:2. 对拓展商户亲核亲访,记录影像资料:3. 商户拓展人员与审核人员分工明确,互相独立。3.1.2具体要求收单机构在处理商户准入业务时,具体在商户拓展、商户审核和入网签约等阶段,应当满足如下具体要

8、求。推荐精选3.1.2.1商户拓展1. 拓展人员收集资料并确保申请资料的完整性。收集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商户申请表:(2) 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复印件:(3) 商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2. 拓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完成商户初审。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可通过现场调查以及其他手段核实商户申请表上所填资料真实无误,核实内容包括商户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内容是否一致:商户申请表中填写的营业额与实际入账流水是否一致:商户申请表填写的营业面积、员工人数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等:(2) 现场核对商户申请资料原件无误后保留复印件,在

9、复印件上注明“与正本相符”等字样,并签名存证:(3) 通过照片方式记录并存储商户名称、商户地址、营业场地等信息。(4) 对网络类商户,需核查商户是否具备真实有效的网址(URL)及服务器IP地址:是否持有合法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清算:是否持有域名注册证或其他对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是否持有icp证或有icp备案(政府和学校收费的特殊网站除外)。3.1.2.2商户审核在商户审核阶段,审核人员评估现场调查结果,并依据可获取的外部数据综合分析,出具审核意见。1. 评估申请资料是否完整,若资料缺失的,需补充资料后再进行审批:2. 评估现场调查的调查结果,并核实影像资料的完整性,确保该信息录入数据库:3.

10、 商户及商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联不良信息系统中;4. 商户及商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历史不良信用或违规经营、偷漏税记录;5. 商户是非禁入商户,禁入商户包括在工商管理局无法核实的商户,经营范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经营商户;6. 验证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3.1.2.3入网签约在商户入网签约前,需做如下审查:商户的入网商户型码(mcc)与影像资料中记录的情况是否一致,例如mcc类型为5998批发类,但现场调查收集的照片显示为餐饮类经营商户,则判为不一致;商户的入网名称是否能反映商户经营内容。如果不能反映,请在入网名称中补充经营

11、内容。收单机构应在与商户签订的银行卡受理协议中明确可开通的交易类型,审慎开通预授权、消费撤销等交易功能。原则上仅对机票预订、租车、酒店类商户开通预授权交易功能,对确有消费交易撤销需求的商户开通消费撤销交易功能。对于网络商户,建议在协议中补充要求其能保证经营活动和范围的合法性,不从事淫秽色情、赌博或者其他任何非法活动;补充保证金条款;承诺根据收单机构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用于商户违约造成收单机构、发卡机构或持卡人损失时赔付(或以书面方式补充暂扣清算款的条款,例如若商户承担赔偿责任,收单机构可扣取相应款项);确保有关商品和服务描述完整,退货,退款,送货和交易取消政策齐全,不得进行现金退货或采用

12、商户预付费卡等易引起套现的形式退返现金;补充保密条款,确保不降银行账户信息、持卡人信息、交易数据信息等泄露给不法分子使用。3.2商户日常管理推荐精选3.2.1单据管理商户应妥善留存交易凭证,保障交易信息安全,对交易签购单及与交易相关的原始凭证等保存至少1年。如因商户对交易单据保管不当或遗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商户承担。对于网络商户,电子单据保存时间应在2年以上。单据应于商户内部出货记录或订单号对应,不得保留银行卡卡片验证码(cvn2)、交易密码、卡片有效期、持卡人姓名等账户敏感信息和移动通讯终端号码。3.2.2终端管理商户签约完成后,收单机构开始布放受理终端。在终端的布放及日常维护方面有如下要求

13、:1. 收单机构应当设立专人专岗对受理终端进行管理,建立覆盖受理终端审批、使用、撤销等环节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受理终端的使用范围、交易类型、交易限额、审批权限、以及相关密钥的管理要求。2. 收单机构应从整体利益出发,充分考虑商户类型、商户地理位置、预期销售额等因素,统筹布放传统pos和电话pos机具等各类受理终端。对于发现同业有采取不合规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和总行归口管理部门举报。3. 收单机构应在商户受理协议中明确受理终端类型和安装地址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布放的受理终端应当符合国家、金融行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4. 收单机构应当定期严格按

14、照商户经营场所地址安装的受理终端进行检查,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对规定范围外使用移动pos的商户及需跨地区使用移动pos商户,需上报总行审批通过后,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对移动pos的管理,设立单独台账,屏蔽sin卡的漫游功能,限制移动pos 异地使用。5. 对于终止银行卡受理协议的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及时收回受理终端,进行账务清理,资产盘查,妥善处理后续事项。3.2.3结算账户管理收单机构应建立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设置和变更审核制度,严格审核设置和变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应当为其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其指定的、与其存在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的单位银

15、行结算账户。特约商户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可使用其同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银行结算账户。收单机构应加强商户结算账户管理,统计申领人在本行开设的所以银行卡账户,并对这些账户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持续监控商户结算账户余额变化及资金流向情况,以提高套现风险防范能力。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应当审慎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并通过限制单笔和日累计交易金额、加强交易监测、增加现场检查频率等措施强化风险控制。3.2.4限额管理收单机构应根据商户经营规模、风险程度等要素,综合考虑并设置商户及pos终端的单笔/当日交易限额。对于套现率等监控指标较高的商户调低限额、对一些特定类商户在一定时间内同一卡片的交易额设限。对于平台类网络商户、收单机构应督促其加强对二级商户的限额控管。3.2.5监控管理收单机构应采用系统或计量工具等手段定期监控商户套现风险。定期跟踪商户日交易额、日交易笔数变动情况、异常时段交易的比例过高、大额整数交易情况、监控商户结算账户资金流转情况等,侦测商户潜在套现风险。对于网络商户,设置差异化交易监控策略,跟踪商户日常交易量与商户真实服务类别是否相符。推荐精选3.3商户调查处置对于各成员机构在收单风险监控中发现的可疑套现风险商户,应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工作。3.3.1套现风险商户调查要点1.采取实地勘察、暗访等手段对商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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