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事劳动法律事务业务指引1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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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律师从事劳动法律事务业务指引征求稿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本指引是深圳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会综合自身的执业经历及对现行法律政策的理解所制作仅供本协会会员参考对会员的执业行为并无约束力。第二条 本会希望本指引能使各位会员更多地理解劳动法律事务的业务特点及执业风险进步业务素质,优化工作质量促进业务交流。第三条 劳动法律事务比拟复杂为方便阅读本指引按效劳对象的不同分为为劳动者提供效劳和为用人提供效劳按效劳内容的不同分为担任用人劳动法律专项参谋、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第四条 本指引根据现行劳动法律和劳动关系的一般特点以及律师执业中的通常做法制定各位会员在理中应注意法律、政策的变化和

2、个案的特殊性切忌生搬硬套。第五条 本指引是交流资料请勿对外散发。第二章 业务洽谈和承受委托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承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未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的有可能受到处分。第七条 在进展业务洽谈时律师应审查委托人是否有委托人资格。委托人是劳动者的,应在律师的面前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受权委托书以确保委托有效。第八条 在进展仲裁、诉讼业务洽谈时律师应审查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防止在是否构成劳动争议这一问题上发生失误。律师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相关证据包括:一用人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营业执照、等;二劳动合同;三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四缴纳社会的记录;五用人发放的工作证、厂牌、工卡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六入职表、招工表等招用记录;七考勤记录;八工友的证言;九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第九条 律师在洽谈劳动争议案委托事项时应当依法审查委托事项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仲裁会受理的范围。劳动争议仲裁会受理的劳动争议纠纷范围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除名、辞退、裁减人员和劳动者辞职、离任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如劳动者与用人因养老缴费年限

4、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以用人未为其缴纳社会费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支付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待遇和赔偿金的争议或者劳动者以用人降低其缴纳社会费的工资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承当工伤待遇损失的争议均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申请人撤诉的案件属于上述范围且未超过时效的双方均可以再次申请仲裁。 第十条 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律师应建议委托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一劳动者恳求社会经办机构发放社会金的争议;二劳动者与用人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争议;三劳动者与劳动才能鉴定会伤残等级鉴定结或者与职业病诊断鉴定会职业病诊断

5、鉴定结的争议;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效劳人员之间的争议;五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争议;六其他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第十一条 律师在洽谈劳动争议案委托事项时还应审查以下内容:一委托人的各项仲裁或诉讼恳求是否超过一年的时效限;二委托人是否有支持其仲裁恳求的证据;三案件的辖地和辖;四委托人是否有需要申请部先行裁决或者先予执行的情形是否需要申请医疗鉴定或丧失劳动才能鉴定;五如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审查有关诉讼恳求是否经过了劳动仲裁;六其他应予以注意并审查的事项。第十二条 承受委托时律师应当向委托人告知有关事宜对重要事项由委托人确认。告知事项包括如下内容:一劳动争议的受理和审理程序、审理限及可能发生的收费

6、情况;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和方式;三假设需要申请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申请人一般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如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提供财产担保的也可以提供保证人担保但担保方式应当经过答应;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根据案情需要告知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在承受委托前律师应进展利益冲突审查。应注意同一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在同一劳动争议案件中同时为用人和劳动者担任代理人,不得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承受本所法律参谋对方的委托。第十四条 委托手续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的约定:一有特别代理权限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受权委托书中应当明确、详细地予以约定如调解权限、本方支付总额的上限或收取总额的下限等;二应在与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代

7、理合同中对办案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翻译费和其他必要办案费用的承当予以明确。三如属于集体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要求全体委托人在受权委托书上分别签名确认并对受权权限进展明确的约定而不应当仅让员工代表在受权委托书上代表全体委托人签名。员工代表依法不能获得特别受权。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承受委托时应当要求委托人如实告知案件的全部并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如需律师进展调查取证应约定调查费用的承当方式。第十六条 对恳求给予社会待遇、给付抚恤金和工伤赔偿、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即使按照风险代理方式实际所收费用低于非风险代理的收费仍不能免除处分。第十七条 律师效劳费由律师事务所

8、统一收取。律师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费在领取时应出具收条或借条。假设差费按委托协议由律师包干使用或包含在律师费中的那么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除上述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不应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第十八条 收取律师效劳费应由律师事务所开具合法票据任何不开票的行为都可能受到处分。第十九条 收取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需委托人负担的办案差费应注意保存有关凭证与委托人结算如不进展结算可能受到处分。第二十条 律师尽量不收取委托人的证据原件;如必须收取应向委托人出具收条退复原件时必须收回该收条或由委托人注明已收回证据原件。第二十一条 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不应采用挑词架讼的方式去争揽业务

9、应从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通过协商的方式化解矛盾或依法律规定程序解决纠纷。律师在发表法律或参与仲裁、诉讼、调解时应当理性、客观不发表过激言或容易激发双方矛盾的话语。第二十二条 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不应采用保赢之类的承诺以吸引当事人。第二十三条 律师不应与中介或介绍人签订合同以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否那么可能受到处分。第二十四条 如遇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例如涉及十名以受骗事人包括己方和对方律师应向所在律师事务所说明情况由律师事务所向行政备案。第二十五条 律师在洽谈劳动法律事务专项参谋业务时应明确参谋的效劳范围如有部效劳需在法律参谋费外另行收费应事先向

10、委托人说明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第二十六条 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在承受委托后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得回绝代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单方面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一、委托人成心隐瞒案件重要的;二、委托人提供伪证、假证或者要求律师提供伪证、假证的;三、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效劳从事活动的;四、委托事项的;五、委托人有其他严重违背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情形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六、律师事务所认为应当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 律师应随时注意法律及政策的变化进步执业程度防止因法律专业知识缺乏造成委托人损失。第三章 律师担任劳动法律事务专项参谋第二十八条 律师为用人提供参谋效劳的主要内容为:

11、 一为用人提供劳动法律、政策咨询、培训效劳及个案咨询效劳; 二 审查或制定?劳动合同书?、?合同?、?竞业限制合同?等;三参与集体劳动合同的协商及订立; 四审查或制定用人包括?员工守那么?或?员工手册?在内的薪酬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五就用人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或应用人要求对决策进展法律证;六在必要情况下协助用人制定裁员方案协助裁员工作;七协助用人建立健全工会制度与职工制度;八从法律角度审查用人拟作出的对员工的处分;九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十其他相关法律效劳。 第二十九条 律师应主动向用人提供劳动法律、政策的动态帮助用人理人员进步法律知识程度和知识更新。第三十条 律师应与用

12、人劳动人事理部门保持经常性的沟通提供日常咨询效劳如有必要可举办专项劳动法律知识培训。第三十一条 制订劳动合同等法律文书必须遵守如下根本原那么:合法原那么: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合法。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欠缺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公平原那么: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不能以强势地位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并压制劳动者签署。老实信誉原那么、平等自愿及协商一致原那么。第三十二条 律师为用人审查或制定劳动合同时应结合用人用工来源、劳动者工作时间、及劳动合同的限等分别制定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做到合同名称表达的合同性质与合同内容一致。第三十三条 在审查或制定劳动合同主要

13、条款内容时注意不同时、不同地区、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性的不同规定并按照?立法法?法律适用与法律效力的有关规定加以适用。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应当将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及联络详细记录在合同的文首部并规定劳动者在联络等发生变化时有及时用人的义务以确保有需要时用人的相关得以顺利送达。第三十五条 用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告知义务与用人的知情权的内容应该表达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将用人与劳动者的根本情况都记载在劳动合同中可以成为用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及日后断定劳动者是否存在欺诈等情形的证据。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较之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所变化增加了合同主体的详细资料、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条

14、款、社会条款及职业危害防护条款。律师在审查或制定劳动合同中要防止遗漏必备条款。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或作为附件的规章制度应尽量细化、量化劳动者岗位内容和工作考核此类规定可以成为认定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是否严重渎职的重要根据也是确定工资和处分员工的重要根据之一。第三十八条 根据劳动者岗位及用人的需要结合用人的规章制度制定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参加条款。合同或条款可以就的内容、时间、方式等进展约定。第三十九条 根据用人的需要可以用人的高级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义务的人员为对象制定竞业限制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参加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限不得超过两年并需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第四十条 注意劳动合同、竞

15、业限制协议或条款、协议或条款的互相照应应当将用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进展细化将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等的附件。通过细化用人对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以确保用人对本经营理权的行使。第四十一条 规章制度的制定或审查必须始终坚持的原那么就是合法性原那么包括:主体合法规章制度制定的主体应该是用人即便是用人的某个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为防止效力风险最终应以用人名义发布。内容合法规章制度在便于用人正当行使经营理权的同时必须表达权利与义务的一致员工利益与劳动效率并重奖惩相结合劳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不得违背法律、政策规定并不得与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规定相悖。程序合法包括制定程序的合法及程序的合法。首先在制定过程中须经职工或全体职工讨提出方案或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其次向劳动者或告知劳动者并提示用人保存相关证据。第四十二条 制定规章制度的根本要求是:目的明确。律师协助用人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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