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洲集团住房分配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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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洲集团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讨论稿)为了解决通洲集团干部、职工在县城的住房问题,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本职工作,真正体现集团关心关爱干部理念,根据省、市、县、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结合通洲集团实际情况,经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 220套单元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集团干部、职工予以出售分配,具体方案如下:一、 组织领导机构:1、集团成立住房分配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集团住房分配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安排报名事宜,组织专题会议,重大问题决策。负责报名审查,填制报名表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负责报名宣传,接待职工咨询。办理需贷款手续。

2、二、 申请购买条件:1、集团正科级以上干部(包括厂矿主任、队长)或 年以上在册职工。2、申请购买标准,见下表:三、户型、规格面积及价格 1、住宅概况楼别楼层单元数 住宅 套数 楼栋面积户建筑面积地下室面积备注地下地上1#2#3#4#5#合计2、交房标准(1)外墙装饰:采用挤塑板保温刷外墙涂料;(2)内墙装饰:水泥砂浆抹平;(3)地面:水泥砂浆垫层找平;(4)阳台:断桥铝合金全封闭式阳台;(5)窗户:外窗均以断桥铅合金窗户,单框双玻;(6)公共部分(步踏楼梯间、走道)混合砂浆抹平、乳胶漆面层。水磨石步踏梯地面,花岗岩楼地面;(7)水:设PP-R给水,PVC排水上下水管;(8)电:设分户配电箱,用

3、电标准为6kw/户,照明线路为BV-2*2mm2铜心线;(9)暖气:市政集中供暖;(10)门:单元防盗门及入户钢制防火门; (11)厨房、卫生间:地面聚胺脂防水,水泥砂浆找平,墙面水泥砂浆打底; (12)屋顶:瓦屋面;(13)预留电话、照明、宽带、有线电视插座。3、户型、规格、面积楼号户型代号户型面积套内面积阳台面积公摊面积套数楼层功能1#AB2#CD3#EF4#GH5#IJ合计4、价格及楼层差价四、出售分配原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2、经集团审定复核确定的购买者,必须是本人及其家庭的直系成员居住,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包括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兄弟、姐妹、有关亲戚等)购买。

4、3、集团正科级以上干部或3年以上在册职工本次购房,集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按照购房房款的50集团给予办理担保银行贷款(贷款利率按银行标准执行),担保贷款期限为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前还清),本人也可根据实际予以少贷或不贷,但最高贷款额为购房房款的50。未还清贷款前,房产证由集团保管,还清贷款,返还本人房产证。4、自觉执行集团的各项规定,服从集团售房领导组的统一调配。5、所有购房者以打分从高到低排名,一次选购。楼层和户型自行确定。五、产权及处置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该单元式住宅为地产公有,房产私有。办理房屋产权,公司负责分房协助,涉户费有关费用由户主自行支付,涉及公司费用由公司承担。购买人只享

5、有居住权、子女继承权,无私自出让或买卖权。如购买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需要该住宅时,要主动向集团提出退房申请,由集团聘请房产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按集团有关规定另行出售给符合购买条件的员工。如购买人或其法定继承人私自出让或出售所购住宅,集团将按其违规处置作如下处理:1、购买双方均是集团员工,集团要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收回该住宅。2、若买卖双方中的一方是集团员工,要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收回该住宅。3、卖方是已退休或其他原因,其合法继承人未经集团批准,私自处置该住宅,集团将予以直接起诉,同时终止集团给与其提供的各种物业服务(如:供水、供电、垃圾倾倒等),并不予确认该住宅的交易行为。六、交款事项及时间:

6、凡经集团审定确定的购买者,按以下规定办理:1、交款前须先与集团签订购房承诺书,否则不得办理购房交款,不予确认购房。2、按规定时间房款一次性交清,属集团予以提供担保贷款的正科级以上干部,须提前交清本人购房除贷款金额外的部分,然后集团给予办理完善相关担保贷款手续,本人按时一次性交清房款。3、交款一律以人民币现金或现金转账支票统一交集团财务部,其它形式一律不予办理。4、具体交款时间以集团另行通知为准。5.、如不能按时交款,则视同购买人自行放弃购房,集团另行出售给他人,属集团提供担保贷款者,取消其贷款资格,限期还清贷款。七、评分标准及记分办法(一)评分标准1、集团高管人员(含正部级待遇),任职底分为2

7、5分,每任1个月加3分。2、集团副部级人员,任职底分为20分,每任1个月加2分。3、集团正科级人员(含煤矿企业正队长),任职底分为15分,每任1个月加1.5分。4、工龄分:未任职职务前,从事过集团副科级职务,每任1个月加1分,从事集团煤矿企业副队级职务,每任1个月加0.8分,普通员工,从事井下工作,每月加0.6分;从事井上工作,每月加0.4分,工龄以到集团工作起计算(属集团兼并企业的员工,在原单位的工龄予以计算)5、以上各级任职人员,以集团行文和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任职时间为准。任职期间只计算职务分,不计算工龄分。未任职期间,按普通员工评分计算,底分只计算一次,就高不就低。附加分:1、有国家

8、承认的工程技术等级证书,并从事对口工程技术专业。(1)特殊专业技术职称另加30分。(2)高级技术职称另加20分。(3)中级技术职称另加10分。(4)初级技术职称另加5分。2、获得国家级劳动模范的另加10分;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的另加8分;获得市级劳动模范的另加5分。3、受集团表彰及惩处的:记大功一次另加3分;记功一次另加2分;嘉奖一次另加1分;记大过一次减2分,记过一次减1分。4、以上加分需本人提交相关证书、证件原件供查看,减分以集团行文处罚通报为准。(二)记分办法:1、任职记分,统一以集团发文之日起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止计算,并以各时段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得分;国家、省、市劳模,记大功、记工、嘉奖记分及

9、记大过、记过减分,统一以2012年7月份止,集团审定确认为准;工龄分统一从 年1月起至2012年7月份止计算。2、购房按本次规定评分标准测算得分,累计得分为购买人最终得分。3、如一人同时兼任多职,底分以最高职务标准分计算。八、其他要求1、凡审查确认的购房者,当得分相同时,不同级别以职务高者优先选购楼层、户型;是同级者,以抽签排列先后顺序选购楼层、户型。2、凡审查确认的购房者,都必须履行购房承诺书规定事项,并在集团规定时间内搬入新房。3、凡符合内部报住(购)条件的职工,必须是本户入住,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公司将长期降低其报名者一级相应级别工资、取消其终生职工福利、不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4、职工住宅园区实行独立物业管理,单独核算。物业管理是移交有资质的管理公司,还是由内部组建,届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待定;5、物业管理费用均以户主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收取;6、本方案确定的房价不包含地下室、房产契约、房产登记费、工本费与市政集中供暖管网入户费和公用设施维修费等;7、临街商铺出售或出租,地下车位、地上车位的出售另行出台方案;8、购买套房者(十层住户除外)必须购买地下室一套。9、具体担保贷款事项由集团财务部予以负责。九、未定事宜由集团领导召开相关会议确定十、本方案从发文之日起实施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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