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行业隐患排查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481976601 上传时间:2023-09-12 格式:DOC 页数:105 大小:3.4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涂料行业隐患排查_第1页
第1页 / 共105页
涂料行业隐患排查_第2页
第2页 / 共105页
涂料行业隐患排查_第3页
第3页 / 共105页
涂料行业隐患排查_第4页
第4页 / 共105页
涂料行业隐患排查_第5页
第5页 / 共10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涂料行业隐患排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涂料行业隐患排查(10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ICS71.010G00DB37省地方标准DB 37/T32202021涂料行业企业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Detailed rule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coating industry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2021 - 05 - 17发布2021 - 06 - 17实施省质量技术监视局发布. z.-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省平安生产监视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平安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2、乐化漆业股份。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逢、孝忠、丛玉德、吴祥增、奉华、王爱民、春强。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及省地方标准?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化工企业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涂料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历,结合省涂料行业企业平安生产特点编制而成。本标准用于规和指导省涂料行业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z.-涂料行业企业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 围本标准规定了省涂料行业企业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根本要求、隐患分类与分级、编制排查工程清单、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等。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省涂

3、料行业企业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2 规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7/T 2883 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3010 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 术语和定义DB37/T 2883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根本要求4.1 健全机构4.1.1 企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排查原则,明确责任主体。 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4、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各职能部门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各骨干为成员的专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骨干对所分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各部门车间要成立的以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各骨干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对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4.2 完善制度4.2.1 企业应建立企业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奖惩考核制度。4

5、.2.2 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上报、隐患治理和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等各项制度。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鼓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应鼓励从业人员进展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对能排查出隐患、并能及时治理、防止事故发生的,实施正鼓励作用。企业应在各级平安生产责任制中明确每一个岗位的隐患排查、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同时应配套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做到奖罚清楚。4.3 组织培训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方案,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程序、方法进展培训,并保存相关培训记录。4.4 全员参与企业应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使隐

6、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局部。5 隐患分级与分类5.1 隐患分级根据隐患整改、治理难度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5.1.1 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5.1.2 重大事故隐患5.1.2.1 以下情形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从事涂料生产,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制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平安的工艺、设备的; 涂料生产车间、危化品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或与员工宿舍的平安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涂料生产装置,涉及的仓库、罐区等储存设施,相互之间或与周边居住区、人

7、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平安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涂料生产装置区、储存罐区及装卸区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平安联锁装置的; 涂料等危险化学品储罐无泄漏后的收集措施的;储罐未按规定设置液位计的;储罐与罐车之间的装卸管线上未设置止回阀和紧急迫断阀的; 生产涂料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压力表、平安阀超期未检;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平安的; 涂料生产装置区、罐区及装卸区电力装置电

8、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涂料生产装置区、罐区及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管线等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进展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涂料生产装置区、罐区及装卸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灭火系统的;未按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双电源的;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消防管路及消火栓的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迫断功能,未配备独立的平安仪表系统的;

9、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展平安设计诊断;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平安阀、爆破片等平安未正常投用;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的。5.2 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根底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5.2.1 根底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

10、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平安生产责任制;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平安生产记录文件 教育培训; 平安生产管理档案; 平安生产投入;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根底管理; 相关方平安管理; 根底管理其他方面。5.2.2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设备设施;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消防及应急设施; 供配电设施;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辅助动力系统; 现场其他方面。6 工作程序与容6.1 编制排查工程清单6.1.1 编制排查工程清单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管控措施和根底平安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工程清单。隐患排查工程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

11、隐患排查清单和根底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6.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6.1.2.1 以各类风险点车间、工序为根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参见附录B。至少应包括: 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 排查容,应包括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全部控制措施,如:报警、联锁、平安阀、液位、温度、压力等工艺设备本身带有的控制措施和消防、检查、检验等措施; 排查标准等信息。6.1.3 根底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6.1.3.1 依据根底管理相关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参见附录C,至少应包括: 排查工程; 排

12、查容,应包括制度完备性、管理流程合理性、作业环境可控性、作业对象完好状态及作业人员素质等方面; 排查标准等信息。6.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工程清单6.2.1 排查方式排查方式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节假日及季节性隐患排查、专项或重要活动隐患排查、事故类别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其中专业性隐患排查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构造、消防、公用及辅助工程等。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6.2.2 排查要求6.2.2.1 企业应根据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风险管控情况,结合企业

13、生产工艺特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日常巡查和专业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生产、存储装置,宜采用不连续巡检方式进展现场巡检,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基层车间管理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装置现场进展相关专业隐患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公司级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车间结合岗位责任制排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

14、每季度组织一次; 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 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展一次隐患排查; 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展隐患排查。6.2.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化工企业应及时组织进展相关专业隐患排查: 公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重新修订的; 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外部平安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6.2.3 组织实施6.2.3.1 企业应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隐患排查方案,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围、组织级别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照隐患排查清单,采取相应的排查方式,按照风险分级管控级别,组织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进展隐患排查。6.2.3.2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进展评估分级,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按规定登记上报。6.2.3.3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