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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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全面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特制定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排放量控制指标:宁波鄞州区、余姚市,温州平阳县、鹿城区,嘉兴海宁市等5个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废水中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累计削减20%,废气中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废水、废气中非主要防控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湖州长兴县,台州玉环县2个国家

2、重点防控区和杭州桐庐县、富阳区,宁波慈溪市、奉化市,温州乐清市,嘉兴南湖区、桐乡市,绍兴诸暨市,金华武义县,台州路桥区、温岭市等11个省重点防控区废水、废气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5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累计削减20%;全省非重点区域废水、废气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5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单个元素均不得新增,累计削减5%。环境质量指标: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表水国控断面每月开展1次监测,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重点区域水环境主要防控重金属污染物按月开展监测,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7个国家

3、重点防控区按照既定方案和环保部有关要求开展大气环境重金属污染物监测,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重点项目指标:列入本年度计划须完成验收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完成率100%,具体见附件2。环境管理指标: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加强企业监管,中期评估调整后的267家重点企业达标率、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杜绝出现未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未履行或超期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环评执行情况违法违规行为。二、年度重点任务(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一是优化空间布局。结合区域自然资源禀赋与环境承载力,科学确定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空间布局。加快台州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诸暨市电镀园区等项

4、目建设。二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按要求取缔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等相关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全面取缔淘汰白炽灯、卤粉节能灯;淘汰手工注汞生产工艺;2015年开始全面禁止使用液汞(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除外);禁止使用含铅玻璃(芯柱除外)和氢氟酸。三是严格产业和环保准入条件。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应符合涉重金属产业准入要求。在“减量置换”的原则下,采取以新代旧、上大压小等方式,利用腾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工业园区内适当发展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的建设项目。(二)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各地要

5、进一步严格限制审批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根据规划目标对本地区的所有新建涉重金属项目进行统筹考虑,建立总量台账,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所有新建涉重金属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原则上在本防控区域进行平衡;非重点防控区,以县为区域进行平衡,若县级区域无法平衡,可在市级区域进行平衡,市级无法平衡的项目可由省级层面进行平衡。(三)加强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防控区污染治理。省环保厅将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重点防控区整治工作的验收。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防控行业污染治理。重点推进节能灯行业整治,加快工业污染防

6、治从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抓好技术装备更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三是巩固重点防控企业污染综合整治成果。加大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完善铅酸蓄电池、电镀、制革等行业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重点防控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四)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一是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持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工艺技术提升,重点鼓励涉汞行业使用圆排车、自动化注汞设备与工艺,以节汞为重点,大力发展低汞、微汞技术及产品。二是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督促企业按要求及时组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重点防控企业每两年完成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67家重点企业中需在2015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见附表4。(

7、五)规范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处置。积极鼓励和引导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管理方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从源头上减少含重金属污染物的烟尘、含重金属污泥等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规范对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加强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及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查,坚决取缔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活动。(六)强化重金属污染执法监管。一是提升重金属执法监察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和标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人

8、员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现场监督执法能力;强化重金属污染现场监察监管,对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依法严厉查处。二是完善重金属监测体系。确保与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能力相适应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7个重点防控区所在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配置采样与前处理设备、重金属专项实验室设备,加大监测频次,按要求完成水和大气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加快推进重点防控企业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工作,各地铅蓄电池园区、电镀园区和制革园区应安装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三是健全重金属污染预警应急体系。建立健全重金属环境风险源风险防控系统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环

9、境预警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七)强化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保障。一是加强应急性民生保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清除保护区内及保护区周边的涉重金属污染源,加强风险监管和风险防范;二是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开展重点区域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估,对农产品产地重点防控区域实施定点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档案,强化对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品的环境管理,严禁使用砷类农药,严格控制在食品及饲料中添加重金属添加剂;三是引导绿色生产生活消费模式。减少含铅油漆、涂料、焊料的生产和使用,鼓励产品经营者进行绿色生产,促进和激励企业开发绿色技术,研发重金属替代技术,生产绿色产品。 三、年度重点项目(

10、一)污染综合整治类项目。2015年各地列入国家规划和省规划的重点项目和重点防控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验收。台州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要及早完成验收。余姚市、乐清市、长兴县、海宁市、桐乡市、诸暨市、台州路桥区、温岭市、玉环县必须要在2015年11月底前提交重点防控区污染整治评估报告并通过验收。(二)落后产能淘汰类项目。主要包括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1年)、产业振兴调整规划以及浙江省产业政策、涉汞行业整治方案中处于淘汰类别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三)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终期评估。各市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成效,摸清2015年全市废水、废气中重金属排放情况

11、,客观评估当前形势,剖析仍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完成并递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终期评估报告。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发改、经信、科技、财政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要分解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考核迎检工作细化与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督促完成各项考核目标。(二)完善任务计划,制定配套措施。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的实际

12、情况,抓紧编制、实施年度方案,将削减量指标和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要明确各地的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项目清单,确保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年度削减任务要落实到具体企业。实施年度通报制度,开展定期评估,并根据通报和评估情况,适时修订调整相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省环保厅将牵头对各设区市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保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以地方政府和企业投入为主,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重点防控区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重金属污染治理予以支持,促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现有各渠道的相关资金要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相关项目的支持力

13、度。要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附件:12015年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指标表22015年计划完成验收的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表(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32015年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程项目清单(淘汰类项目)42015年计划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附件12015年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指标表指标类指标名称指标内容备注排放量指标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宁波鄞州区、余姚市,温州平阳县、鹿城区,嘉兴海宁市等5个国家重点防控区废水中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累计削减20%,废气中主要防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

14、超过2007年水平,废水、废气中非主要防控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湖州长兴县,台州玉环县2个国家重点防控区和杭州桐庐县、富阳市,宁波慈溪市、奉化市,温州乐清市,嘉兴南湖区、桐乡市,绍兴诸暨市,金华武义县,台州路桥区、温岭市等11个省重点防控区废水、废气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5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累计削减20%。7个国家重点防控区及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宁波鄞州区(铅、汞)、宁波余姚市(铅)、温州平阳县(铬)、温州鹿城区(铬)、嘉兴海宁市(铬)、湖州长兴县(铅)、台州玉环县(铬)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全省非重点区域废水、废气

15、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5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单个元素均不得新增,累计削减5%。全省除7个国家重点防控区以外的区域。环境质量指标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100%。纳入考核范围的饮用水源地为地级市以上城镇及重点区域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36个,每月监测1次,全年监测12次。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100%。调整后为40个国控断面,每月监测1次,全年监测12次。重点区域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指标达标率重点区域水环境中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100%。

16、全面部署开展大气中重点重金属指标监测工作,按环境保护部要求开展监测,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100%。水环境:共13个点位,每个点位每月监测1次,全年监测12次。气环境:重点区域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重点项目指标重点项目完成率本年度内计划完工的规划重点项目数2个,占规划确定的本省(区、市)项目总数量的比例为10.5%。项目完成是指完成“三同时”验收。不需要进行“三同时”验收的,由上一级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管理指标重点企业达标排放率重点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排放率100%。重点企业指中期评估调整后的267家重点企业。其他管理指标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100%。重点企业指中期评估调整后的267家重点企业。 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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