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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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心整理浅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北京城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李爽【内容提要】简述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概念,并以厦门为例简介该评标方法的操作。结合我国现实状况阐述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优点、存在问题及开展中应当接受的改善措施。【关 键 词】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投标 优点 问题 措施一、概念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价风格整方法,将投标报价以及相关商务局部的偏差作必要的价风格整和评审,即把价格以外的有关因素折成货币或赐予相应的加权计算,以确定最低评标价或最正确的投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引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

2、投标价格低于本钱的除外。招标的目的是,在满足技术、质量要求的条件下获得一个最经济的投标。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才是最经济的投标,而投标价格最低不必需是最经济的,所以接受经过考虑各种因素影响而修正后的投标价格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是科学的。但是这个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是评标时运用的,不是给承包人的实际支付价,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还是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实际支付价也仍为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

3、本钱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其次十九条,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国家建立部89号令第四十一条,评标可以接受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接受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本钱的除外。三、适用范围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对其技术、性能无特殊要求的招标工程。主要适用于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选购类招标,不适用于

4、效劳类招标。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始终以来都是FIDIC条款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程的首选评标方法。要求首先要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次供应最低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的投标人,才能被引荐为中标候选人。这种方法在国外以及我国香港已经得到很广泛的应用。 目前在我国深圳、厦门等沿海开放城市随着电子帮助评标和担保制度的开展与完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已经在建立工程招标投标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四、操作方法 以厦门为例,介绍一种比拟根本的遵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操作方法:1 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谨慎探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招标的范围和性质、主要合同条件、招标工程

5、的技术标准和商务条款要求,驾驭评标方法、标准、条件和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因素,熟悉相关评标表格的运用。2 清标工作 对投标文件进展根底性数据分析与整理。3 初步评审3.1 投标偏差评审 依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重大偏差的界定标准审查全部投标文件,并逐项列出投标偏差,对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作废标处理。对投标文件存在微小偏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展澄清、说明或补正。3.2 投标文件错误分析和订正检查和更正在计算和汇总中的算术错误,包括对投标中工程量清单进展算术性检查和更正。一般遵循以下原那么: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相同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相同

6、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说明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分局部项工程工程编码或工程名称或计量单位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相同的,以招标文件供应的为准;各项报价表中,工程价格、费用金额累计不等于所填总价金额的,以累计数为准;各种汇总表中填报金额与原单项表中所填金额不相同的,以原单项表为准。修正过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托付代理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3 确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初步评审后没有被废标的即为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遵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4 详细评审4.1 投标文件技术局

7、部详细评审 遵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工程管理班子配置、施工组织设计等局部分别进展评审,将技术局部投标界定为“可行”、“不行行”或者“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等。4.2 投标文件商务局部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全部资料进展分析,审查是否合理、是否有漏报工程等,此过程应当参考工程招标最高限制价。 审查投标报价中各项费用是否符合现行取费标准;各种主材及设备单价是否不低于最低限制单价或建立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最近发布的最低限制线标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是否低于现行定额消耗量,或不能满足设计图纸、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费用是否与技术投标文件中合理对应。对于不合

8、理降低或提高的应视为报价不合理。 对不合理的报价分别计算出不合理的金额,累计计算不合理报价之和,并判定是否超过招标工程不合理报价限制幅度,超过的应作废标处理。没有废标的,以不合理报价之和再修正初步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确定各投标人的评标价,此价格即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5 评标委员会签署评标报告,引荐经评审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五、主要优点在国内的实践中,河南小浪底水利枢纽、云南布鲁格水电站、四川二滩水电站等都是应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成功案例。总结起来,这种评标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抓住了招标的核心,即投标竞争主要是价格竞争。将各种影响因素最终归结到价格,并以价格作为定标的依据

9、。有效防止腐败,削减了评标中的人为因素。用单一、清楚的评标标准最大限度上降低人的主观意识对评标结果的影响,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允、公正性。有利于加强企业竞争力。招投标竞争给企业带来外部压力,低价中标必使其在经营中寻求本钱合理降低使效益最大化的途径,促使企业以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技术水平、降低个别成原来适应优胜劣汰的竞争法那么。促进我国尽快与国际招标惯例接轨,向国际竞争性招标常用的方法过渡,更快适应参与WTO之后的市场需求。六、面临的问题 目前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和工程担保体系尚有待完善,企业以最低价竞标给中标后的合同正常履行带来隐患。其

10、次,社会上普遍缺乏系统的企业定额,最低投标价不能完全表达投标企业的真实水平,投标人往往都是以统一的当地或全国定额为报价编制依据,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最低价”。再次,目前社会上的工程往往是仓促上马、限时招标,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深度和精度达不到要求,引起投标人理解不透彻、不全面,并且一味向有利招标人方向承诺和投标,中标后再通过各种手段索赔或降低本钱,使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失去限制。七、应接受的措施 由于我国建立工程招投标起步较晚,还处在摸索阶段,招投标的社会、经济和法律环境都还不甚完善,我们必需接受一系列措施改善各种环境,逐步幸免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负面影响,使其更好地发挥踊跃作用。 第一,完善招标

11、投标法制体系、完善信用系统。目前的招投标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例如:有些业主不顾市场的变更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工程价款的调整,使中标人单方担当市场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猛烈变动产生的损失,为弥补损失,中标人被动接受降低工程质量的做法,又使业主无法得到期望的建筑产品;有些投标企业在投标中随意报价,不考虑自身实际承受实力,一味追求投标价最低,导致合同履约率降低,甚至用非法手段在施工阶段找回投标阶段的“损失”,侵害业主的合法利益。在我国,对这些不良行为的惩处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缺乏以约束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信用体系的缺失也助长了某些存在幸运心理的人去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因此,多多借鉴国外成功经

12、验,建立诚信自律与法律约束相结合的招投标市场已经燃眉之急。 其次,完善并扩大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在国际上工程担保已经成为工程交易中必不行少的交易条件之一,目前,国内很多城市都有针对本地区特点的工程担保制度,例如,北京市建立委员会于2004年发布了关于在建立工程承发包活动中设定保证担保的假设干规定 京建法2004242号,明确了建立工程须要实行的投标保证担保、承包履约保证担保、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预付款保证担保和保修金保证担保六项担保制度,有效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但是我国很多地区还没有适应自己地区开展的担保规那么,或者有了制度但是没有全面的监视机制,使得制度推行受阻,在合同履约出现问题的时候没有方法

13、爱惜利益被侵扰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进一步完善并推广工程担保制度、踊跃培育和标准担保市场,都是削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施风险的必要措施。 第三,加快全国、地区统必需额的调整,加强企业定额的编制和推广。就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实力而言,很多企业编制自身企业定额还存在必需困难,此时此刻的投标多是以本地区或全国定额为编制依据。但是,很多地区的统必需额更新速度过于落后,完全不能适应迅猛开展的市场经济,这就势必引起了投标报价的不真实性,无法表达各投标企业在自身目前管理水平下的真实本钱和利润,给施工过程中的本钱限制带来困难。对此,我们的建立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必需高度重视,加快对市场变更的反响速度才能更好地

14、效劳于市场,才能幸免成为经济开展的绊脚石。同时,各企业必需提高自身素养,留意对经营活动中的各种根底数据的收集与总结,逐步完善企业定额,并在生产中动态调整,这样才能清楚自己在行业中的位置,给提高生产效率供应依据,才能抓住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环节。只有定额体系的完善才能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发挥真正的意义。 第四,提高工程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深度和精度,使最低投标价有更实际的依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招标前期工作的要求特殊高,可是目前社会开展节奏越来越快、建立工程的规模和技术要求越来越困难,很多招标人在招标前并未进展有足够深度和精度的勘查、设计就起先了施工阶段招标。由于投标时间和报价编制依

15、据的限制,投标人无法对全部可能发生的状况进展全面估计,这就造成了投标报价在必需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各个投标人对不完善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理解的偏差也造成了投标报价存在多多少少的不行比性,修正这些不行比性又给评标造成了很大难题。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给工程施工过程的合同履约带来影响,总会有一方要担当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因此,在要求招标人提高招标前期准备工作的精度和深度同时,政府招投标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尽量削减事后限制,发挥出政府部门对行业动态管理的作用。八、结语 我国的招投标市场正在踊跃地走向成熟,广泛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加速完善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探究分会已经在2006年5月最新编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编制指南及示范文本中参与了详细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的评标方法编制指南。但是鉴于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的政府监管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工程询问机构、招标人以及投标人都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盼望我们的招投标市场能快速与国际接轨,最大限度地发挥招投标在经济中的调整与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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