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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损失赔偿及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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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损失赔偿及质量事故处理办法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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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损失赔偿及质量事故处理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指导思想及原则(一) 为了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质量考核的约束激励机制,达到规范员工质量行为、提高员工综合素养和塑造陕鼓品牌形象的目的,特对《质量责任损失赔偿及质量事故处理方法》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二) 凡因企业内部单位或个人责任发生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干脆经济损失,责任者应按规定赔偿损失公司考核各中心(部)、车间及下属公司,其赔偿金额每月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单位必需考核到个人经济损失较大或对企业质量信誉造成重大影响,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三) 外协、外扩、外配套产品发生质量问题,责任赔偿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进行100%的索赔详细执行外协、外扩、外配套产品考核赔偿实施细则其次章 适用范围其次条 适用于产品订货以及设计、工艺、成套、选购 、外协外扩、加工制造、检验试验、总装试车、现场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售后服务等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发生的质量责任损失考核赔偿第三条 为了激励创新,对新产品试制过程中发生的因产品气动性能不合格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试用而造成的质量损失,原则上不纳入本方法的考核范围,视其情节赐予处理。

第三章 质量损失赔偿的原则第四条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正常赔偿额两倍以上考核假如发生被迫让步运用状况,依据影响生产和造成经济损失大小,除按正常考核赔偿外,一次性惩罚500~1000元被迫让步:价值较大或因生产进度要求无法重新投料加工的零部件不符合图纸要求,但可以通过其它补救措施处理后而满足运用要求的,称为被迫让步第五条 外配套件、外协、外扩加工的铸锻件、零部件工序协作等,假如进厂检验不合格,不准入库如因生产急需经审批同意让步返修运用时,业务主管部门应负责向供货单位索赔返修或让步造成的质量损失;假如在下序加工过程中因内部缺陷造成不合格而发生损失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向供货单位索赔若索赔未果或因外协外扩、外购件质量问题而影响生产,对选购 或外协外扩部门要赐予工作质量考核第六条 如因设计图纸、工艺等技术软件错误造成零部件报废、让步、返修所发生的质量损失,责任部门和责任者要赐予赔偿第七条 图样、技术文件在更改过程中由于漏改、错改或责任缘由滞后于生产所造成的质量损失,责任部门和责任者要赐予赔偿第八条 产品制造过程中,因操作者责任造成零部件报废 、让步、返修,责任单位和责任者要赐予赔偿。

一) 对于实施操作者自检负责制的车间,凡发生质量问题未主动申报而在后续发觉的(零部件外观质量问题除外),对责任者按正常赔偿额的两倍赐予考核,且依据问题大小和影响程度扣工作质量10~20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二) 对于交库的零部件,假如在后续发觉:“四不带”、飞边毛刺、磕碰、划伤、锈脏以及机壳错边、内外表面打磨不到位的,扣责任者和检验管理员工作质量各5分;假如造成损失(除锈、返修等影响装配),按正常赔偿额2倍赐予追加考核三) 发生质量问题,对于隐瞒不报、私自处理、强行转序、严峻违反程序的行为,一经发觉,对于相关责任人赐予正常质量赔偿额2倍以上的考核;对于责任单位30分以上的质量考核,并联挂考核责任单位领导“风险考核”5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四) 对于未严格执行工艺而导致零部件报废的,对责任人按正常赔偿额2倍以上考核第九条 凡因上序单位的质量问题而导致下序单位返工返修的,上序单位应赔偿下序单位返工返修所造成的损失第十条 对于受检项目,由于检验员漏检而使不合格零部件流入下序或用户,所造成的质量损失,其赔偿额原则上由质量检验部和责任单位各半担当第十一条 因管理工作失误而造成的质量损失,责任部门和责任者要赐予赔偿。

第十二条 在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各环节,由于部门工作质量问题,造成客户对资料交付、制造质量、服务质量、外配套件质量等问题产生埋怨,对公司质量信誉造成影响时,按公司规定进行考核赔偿第十三条 当铸件缺陷超过允许修补的标准时,则按不合格或让步返修处理,超过标准时的让步、返修和报废应予赔偿;在允许修补标准之内时,则为铸造的正常返工,不列入赔偿之内第十四条 由于本单位责任而发生在本单位的返修、返工,公司不给补付工时;由于上序责任而导致下序返修、返工时,上序按下序车间小时费用赐予赔偿,公司按小时工资含量补偿给下序第十五条 质量损失赔偿原则上由责任单位与责任者按比例担当如质量损失赔偿额一次不超过3000元时,由责任者全额担当;赔偿额在3001元~5000元之间时,超出3000元的部分由责任者累加担当50%,单位担当50%;赔偿额在5001~20000元之间时,超出5000元的部分由责任者累加担当30%,单位担当70%第十六条 质量损失包括工时费用、材料费用(减去残值)、三包费用及厂外运输费当质量损失在20000元以下时,按一般质量问题赔偿,当超过20000元时,则按质量事故赔偿。

第四章 一般质量问题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质量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 零部件报废时,质量损失赔偿额P为该零部件报废前发生的全部工时的小时费用和材料费用的15%(当材料费小于1000元时,只赔偿小时费用)P=K×H+材料费×15%式中:K为小时费用H为零部件发生质量问题前所发生的全部工时二) 机加工件如因个人责任造成零部件让步时:1 干脆让步运用,责任者应赔偿本序工时费用的50%2 须要实行返修或补救措施,例如:补焊、重新进行车削加工、打磨等,除应赔偿本序工时费用的50%以外,还应赔偿新增工时费用的50%3 如因马虎大意造成零部件大尺寸超差,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加扣责任者工作质量5~10分(大尺寸超差:实际零部件的尺寸公差等级比图纸的尺寸公差等级超出3个公差等级以上的,称为大尺寸超差4 如因让步而造成其他零部件照配或返修时,所发生的工时按小时费用的50%赔偿5 前序工作质量问题,下序有责任刚好发觉并报告假如是:发觉质量问题未刚好上报或应发觉而未发觉,导致损失扩大的,原则上下序与前序联挂考核赔偿前序担当60%,下序担当40%第十八条 外协、外扩加工件、外配套件等的质量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详细执行“外协、外扩、外配套产品考核赔偿实施细则”。

详见附件)第十九条 公司外部质量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公司外部质量损失赔偿额为:三包费用中零部件工时费用与材料费用之和的60%,加上运输费的20%第五章 质量事故处理方法其次十条 质量事故的定义: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干脆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称质量事故当干脆经济损失在20000~50000元之间时,为一般质量事故;在50001~80000元之间为较大质量事故;在80000元以上为重大质量事故其次十一条 质量事故考核运行程序(一) 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后,公司内部事故由质量检验部核算和判定是否构成质量事故,并通知责任单位和质量管理部;公司外部事故由产品服务中心核算和判定是否构成质量事故,并通知责任单位和质量管理部质量事故责任单位必需刚好写出质量事故报告若责任单位是由两个以上单位构成,则由各单位分别写出报告对隐瞒事故、虚报或拖延不报的单位,除令其补报外,并对相关责任人赐予正常质量赔偿额2倍以上的考核惩罚,赐予责任单位20分以上的工作质量考核,并联挂考核责任单位一把手和相关责任领导“风险考核”5分二) 一般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在24小时之内将“产品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报质量管理部;较大及重大质量事故48小时之内报质量管理部。

三) 责任单位应在3天内依据“三不放过”原则,仔细进行缘由分析、责任落实、制定整改措施,一并报质量管理部四) 公司内部一般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牵头、质量检验部协作,负责在一周内对事故缘由及责任进行调查裁定,并将处理看法报主管领导审批;公司内部发生的较大及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牵头、质量检验部协作,负责在两周内对事故缘由及责任进行调查、裁定,并将处理看法报主管领导外部发生的较大和重大质量事故,原则上由产品服务中心进行责任调查若责任单位涉及产品服务中心,由质量管理部牵头进行责任调查必要时有关单位帮助调查、裁定,两周内报质量管理部,再由质量管理部在20天内提出处理看法报主管领导较大及重大质量事故的初步处理看法由主管领导通报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五)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性质恶劣的质量事务,除按正常考核赔偿外,公司实行一票推翻制,中干撤职、员工降级、降岗或下岗六个月的处理发生一般及较大质量事故,公司实行损失赔偿及质量管理考核六) 质量事故处理权限:一般质量事故由总质量师批准较大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通报全公司其次十二条 质量事故赔偿(一) 质量事故赔偿额的计算:P=K×H+L式中:H为零部件报废前所发生的全部工时;K为小时费用(同前)。

L:一般事故,为材料费用的14%; 较大事故,为材料费用的12%; 重大事故,为材料费用的10%二) 责任单位与责任者担当赔偿额的比例详细执行第十五条第六章 质量赔偿考核运行程序及相关要求其次十三条 公司内部及外协外扩件质量问题责任者由质量检验部负责判定;公司外部质量问题责任者由产品服务中心负责判定责任单位是质量检验部、产品服务中心时,由质量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判定任何单位对判定结果的书面通知(包括“不合格品通知单”、“返修单”“返工单”等)不得拒收假如拒收,质量管理部核实后干脆赐予加倍惩罚假如责任单位对判定有异议时,首先反馈判定单位领导探讨处理若仍有争议,可报质量管理部裁决处理;重大疑难质量问题可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请总质量师或质量管理委员会探讨裁决其次十四条 质量检验人员在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和“返工通知单”时,必需按本方法的要求填写工时和材料重量,尽量采纳量化描述,切忌定性概括,人力资源部应予主动协作质量检验部应对每张通知单按月编写依次号不合格品通知单开出后,不得随意更改或撤消若因特别缘由需变更时,必需经质量检验部同意、质量管理部审核后方可办理。

未按上述规定执行每次扣责任单位工作质量5分其次十五条 质量检验部开出不合格品通知单后,必需在半个工作日内传递到发生问题的车间技术组假如责任涉及上序单位,发觉问题的车间必需在24小时之内将不合格品通知单传递到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接通知单后应马上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详细执行《不合格品限制程序》)发觉问题的车间假如未按上述规定程序传递不合格品通知单,影响生产正常秩序,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承包考核2分;责任人员工作质量5分其次十六条 外部质量赔偿涉及“三包件”补制时,费用结算及处理流程详细执行“三包”工作管理方法其次十七条 各单位在填写质量损失赔偿报表时,应刚好与上序车间沟通,并确认责任假如发生推委扯皮,则按该赔偿额的2~5倍,由各相关单位共同担当其次十八条 公司内部质量损失赔偿统计表每月底前由各生产车间以附表二及附表三的形式,并经相应车间检验组组长确认盖章后报质量管理部(不合格、让步、返修工时分开上报)返修、返工工时必需经上序车间及人力资源部确认后同返修单一同上报报告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其次十九条 涉及外协外扩、外配套件责任赔偿的,各单位应按附表三形式报质量管理部,并以电子流程形式每月底前同时报质量管理部和业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公司外部质量损失赔偿额由产品服务中心以附表四的形式每月底前报质量管理部其中三包费用的计算依会计核算部供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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