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pu****.1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80.17KB
约5页
文档ID:480682015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_第1页
1/5

附件: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是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重要内 容,是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幼儿园 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在园生活、 游戏和学习的需要,确保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 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标准一、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 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幼儿园保教人员包括专任 教师和保育员幼儿园应当按照服务类型、教职工与幼儿以 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一定比例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的 基本需要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见 表1表1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服务类型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全国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全日制1 : 5〜1 : 71: 7 〜1: 9半日制1: 8 〜1: 101 : 11 〜1 : 13二、专任教师和保育员配备幼儿园应根据服务类型、幼儿年龄和班级规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使每位幼儿在一日生活、游戏和学习中都能得到成人适当的照顾、帮助和指导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 2 名专任教师和 1 名保育员, 或配备 3 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 2 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 1 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 1名专任教师和 1 名保育员单班学前教育机构,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一般应配备 2 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 1 名保育员对所辖社区或村级幼儿园(班)负有管理和指导职责的中心幼儿园,应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和需要增配巡回指导教师招收特殊需要儿童的幼儿园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数量、类型及残疾程度,配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并增加保 教人员的配备数量幼儿园应根据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增设教师 岗位类别和数量,满足本园发展和保教工作的需要,并确保 在教师进修、支教、病产假等情况下有可供临时顶岗的保教 人员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各年龄班和混龄班班级规模、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的配备标准见表 2 o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 数酌减表2 幼儿园班级规模及专任教师和保育员配备标准年龄班班级规模(人)全日制半日制专任教师保育员专任教师保育员小班(3〜4岁)20 〜25212有条件的 应配备1 名保育员中班(4〜5岁)25 〜30212大班(5〜6岁)30 〜35212混龄班<30212〜3三、其他人员配备园长: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 1名,6〜9个班的幼儿园不超过2名,10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可设 3名。

卫生保健人员: 根据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配备炊事人员:幼儿园应根据餐点提供的实际需要和就餐幼儿人数配备适宜的炊事人员 每日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每 40〜45 名幼儿配 1 名; 少于三餐一点的幼儿园酌减; 在园幼儿人数少于 40 名的供餐幼儿园(班)应配备 1 名专职炊事员财会人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财会工作规定配备安保人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保工作规定配备幼儿园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数量适宜的教职工,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四、本标准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合格标准 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五、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精品资料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