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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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 478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录入时间:2010-4-28 9:02:54 来源:国家卫生部前言本标准代替GB/T 4789.2-2008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本标准与GB/T 4789.2-200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修改了标准的中英文名称;修改了菌落总数计算公式中的解释;修改了培养基和试剂;删除了第二法 菌落总数Petrifilm TM测试片法。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GB 4789.2-2010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4789.2-1984、GB 4789.2-1994、GB/T 4789.2-2003、GB

2、/T 4789.2-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菌落总数(Aerobic plate count)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2 术语和定义2.1 菌落总数 aerobic plate count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如培养基、培养温度和培养时间等)培养后,所得每g(mL) 检样中形成的微生物菌落总数。3 设备和材料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3.1 恒温培养箱:36 1 ,30 1 。3.2 冰箱:2 5 。3.3 恒温水浴箱:46 1 。3.4 天平:感量为 0.1 g。3.5

3、均质器。3.6 振荡器。3.7 无菌吸管:1 mL(具 0.01 mL 刻度)、10 mL(具 0.1 mL 刻度)或微量移液器及吸头。3.8 无菌锥形瓶:容量 250 mL、500 mL。3.9 无菌培养皿:直径 90 mm。3.10 pH 计或 pH 比色管或精密 pH 试纸。3.11 放大镜或/和菌落计数器。4 培养基和试剂4.1 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见附录 A 中 A.1。4.2 磷酸盐缓冲液:见附录 A 中 A.2。4.3 无菌生理盐水:见附录 A 中 A.3。5 检验程序 菌落总数的检验程序见图1。 6 操作步骤 6.1 样品的稀释6.1.1 固体和半固体样品:称取 25 g 样品

4、置盛有 225 mL 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均质杯内,8000 r/min10000 r/min 均质 1 min2 min,或放入盛有 225 mL 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用拍击式均 质器拍打 1 min2 min,制成 1:10 的样品匀液。6.1.2 液体样品:以无菌吸管吸取 25 mL 样品置盛有 225 mL 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锥形瓶 (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无菌玻璃珠)中,充分混匀,制成 1:10 的样品匀液。 6.1.3 用 1 mL 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 1:10 样品匀液 1 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 9 mL 稀释液的 无菌试管中(注意吸管或吸头尖端不要触及

5、稀释液面),振摇试管或换用 1 支无菌吸管反复吹打使其混 合均匀,制成 1:100 的样品匀液。6.1.4 按 6.1.3 操作程序,制备 10 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 1 次 1 mL 无菌吸管 或吸头。6.1.5 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选择 2 个3 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液体样品可包括原液),在进行 10 倍递增稀释时,吸取 1 mL 样品匀液于无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同时,分别吸 取 1 mL 空白稀释液加入两个无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6.1.6 及时将 15 mL20 mL 冷却至 46 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可放置于 46 1 恒温水浴箱中 保温)倾

6、注平皿,并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6.2 培养6.2.1 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翻转,36 1 培养 48 h2 h。水产品 30 1 培养 72 h3 h。6.2.2 如果样品中可能含有在琼脂培养基表面弥漫生长的菌落时,可在凝固后的琼脂表面覆盖一薄层 琼脂培养基(约 4 mL),凝固后翻转平板,按 6.2.1 条件进行培养。6.3 菌落计数可用肉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记录稀释倍数和相应的菌落数量。菌落计数以菌落形成单位(colony-forming units,CFU)表示。6.3.1 选取菌落数在 30 CFU300 CFU 之间、无蔓延菌落生长的平板计数菌落总数。低于 30 C

7、FU 的 平板记录具体菌落数,大于 300 CFU 的可记录为多不可计。每个稀释度的菌落数应采用两个平板的平均数。6.3.2 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 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即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以 2,代表一个平板菌落数。6.3.3 当平板上出现菌落间无明显界线的链状生长时,则将每条单链作为一个菌落计数。7 结果与报告7.1 菌落总数的计算方法7.1.1 若只有一个稀释度平板上的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计算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平均值,再将平均值乘以相应稀释倍数,作为每 g(mL)样品中菌落总数结

8、果。7.1.2 若有两个连续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时,按公式(1)计算: 式中:N样品中菌落数C平板(含适宜范围菌落数的平板)菌落数之和;n 1第一稀释度(低稀释倍数)平板个数;n 2第二稀释度(高稀释倍数)平板个数;d稀释因子(第一稀释度)。示例: 上述数据按7.2.2数字修约后,表示为25000或2.5104。7.1.3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上菌落数均大于 300 CFU,则对稀释度最高的平板进行计数,其他平板可记录为多不可计,结果按平均菌落数乘以最高稀释倍数计算。7.1.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小于 30 CFU,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7.1.5

9、若所有稀释度(包括液体样品原液)平板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 1 乘以最低稀释倍数计算。7.1.6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不在 30 CFU300 CFU 之间,其中一部分小于 30 CFU 或大于 300 CFU 时,则以最接近 30 CFU 或 300 CFU 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7.2 菌落总数的报告7.2.1 菌落数小于 100 CFU 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修约,以整数报告。7.2.2 菌落数大于或等于 100 CFU 时,第 3 位数字采用四舍五入原则修约后,取前 2 位数字,后面用 0 代替位数;也可用 10 的指数形式来表示,按四舍五入原则修约后,采用两位有效数字。7.

10、2.3 若所有平板上为蔓延菌落而无法计数,则报告菌落蔓延。7.2.4 若空白对照上有菌落生长,则此次检测结果无效。7.2.5 称重取样以 CFU/g 为单位报告,体积取样以 CFU/mL 为单位报告。GB 4789.1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录入时间:2010-4-28 9:02:54 来源:国家卫生部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T 4789.15-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 本标准与 GB/T 4789.15-2003 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检验程序和操作步骤; 修改了培养基和试剂; 修改了设备和材料; 修改

11、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789.15-1984、GB 4789.15-1994、GB/T 4789.15-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moulds and yeasts)的计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2 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2.1 冰箱:25。 2.2 恒温培养箱: 281。 2.3 均质器。 2.4 恒温振荡器。 2.5 显微镜:10100。 2.6 电子天平:感量 0.1 g。 2.7 无菌锥形瓶:容量

12、 500 mL、250 mL。 2.8 无菌广口瓶:500 mL。 2.9 无菌吸管:1 mL(具0.01 mL 刻度)、10 mL(具0.1 mL 刻度)。 2.10 无菌平皿:直径 90 mm。 2.11 无菌试管: 10 mm75 mm。 2.12 无菌牛皮纸袋、塑料袋。3 培养基和试剂3.1 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见附录 A 中 A.1。 3.2 孟加拉红培养基:见附录 A 中 A.2。4 检验程序 霉菌和酵母计数的检验程序见图1。 5 操作步骤5.1 样品的稀释 5.1.1 固体和半固体样品:称取 25 g 样品至盛有 225 mL 灭菌蒸馏水的锥形瓶中,充分振摇,即为 1:1

13、0 稀释液。或放入盛有 225 mL 无菌蒸馏水的均质袋中,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 2min,制成 1:10 的样品匀液。 5.1.2 液体样品:以无菌吸管吸取 25 mL 样品至盛有 225 mL 无菌蒸馏水的锥形瓶(可在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无菌玻璃珠)中,充分混匀,制成 1:10 的样品匀液。 5.1.3 取 1 mL 1:10 稀释液注入含有 9 mL 无菌水的试管中, 另换一支 1 mL 无菌吸管反复吹吸,此液为 1:100 稀释液。 5.1.4 按 5.1.3 操作程序,制备 10 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 1 次 1 mL 无菌吸管。 5.1.5 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

14、,选择 2 个3 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液体样品可包括原液), 在进行 10 倍递增稀释的同时,每个稀释度分别吸取 1 mL 样品匀液于 2 个无菌平皿内。同时分别取 1 mL 样品稀释液加入 2 个无菌平皿作空白对照。 5.1.6 及时将 15 mL20 mL 冷却至 46的马铃薯-葡萄糖-琼脂或孟加拉红培养基(可放置于 461恒温水浴箱中保温)倾注平皿,并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5.2 培养 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倒置,281培养 5d,观察并记录。 5.3 菌落计数 肉眼观察,必要时可用放大镜,记录各稀释倍数和相应的霉菌和酵母数。以菌落形成单位(colony forming units,C

15、FU)表示。 选取菌落数在 10 CFU150 CFU 的平板,根据菌落形态分别计数霉菌和酵母数。霉菌蔓延生长覆盖整个平板的可记录为多不可计。菌落数应采用两个平板的平均数。6 结果与报告6.1 计算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平均值,再将平均值乘以相应稀释倍数计算。 6.1.2 若所有平板上菌落数均大于 150 CFU,则对稀释度最高的平板进行计数,其他平板可记录为多 不可计,结果按平均菌落数乘以最高稀释倍数计算。 6.1.3 若所有平板上菌落数均小于 10 CFU,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 6.1.4 若所有稀释度平板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 1 乘以最低稀释倍数计算;如为原液,则以小于 1 计数。 6.2 报告 6.2.1 菌落数在 100 以内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修约,采用两位有效数字报告。 6.2.2 菌落数大于或等于 100 时,前 3 位数字采用四舍五入原则修约后,取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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