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钢结构加工协议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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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项目钢结构加工协议书(3篇)房地产项目钢结构加工协议书(精选3篇) 房地产项目钢结构加工协议书 篇1 承揽方:_代表人:_ 职务:_ 电话:_定作方:_地 址:_ 电话: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承揽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_。2、项目地点:_。3、项目内容:_。4、建筑面积:_。5、承揽方式:承揽方包工包料。6、工期:本项目工期_天,按甲方指定进场日期计算。7、共计:_元。第二条 图纸或技术资料双方商定图纸或技术资料采取下列方式提供:定作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图纸或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资料_式_份,定作方、承揽方各执_份。第三条 定作方义

2、务(1)负责向承揽方提供水、电。(2)参与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尝竣工验收。第四条 承揽方义务(1) 按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加工,按期保质完成承揽项目;(2) 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第五条 项目变更(1) 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天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应继续按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工作,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或损失全部由定作方承担。承揽方在上述时间内得到答复的,应按定作方答复意见进行工作,因按定作方答复意见进行工作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

3、成的承揽方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 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定作方需对原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变更,定作方应提前_天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发出变更通知。承揽方应按定作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揽人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六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1) 发生变更后,承揽方应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2) 变更影响到工期的,由承揽方提出变更工期,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1) 由定作方提供材料的,定作方应在材料运到项目地点前通知承揽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

4、交接手续;(2) 由承揽方提供材料的,承揽方应在材料运到项目地点前通知定作方,并接受定作方检验;第八条 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项目质量标准 :(1) 项目质量达到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2)所有图纸设计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第九条 项目验收和保修(1) 项目竣工后,承揽方应通知定作方验收,定作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出具验收意见。如定作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的,视为定作方承认项目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第十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双方签订合同,定作方向承揽支付订金_%即_元。剩余工程款按工

5、程进度支付。剩余_%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付清。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合同价款;不同意利用的,重新制作。(2)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延期天数每日向制作方偿还合同价款_ 违约金。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应当向承揽方偿付合同价款_的违约金;(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甲方:_ 乙方:_日期:_年_月_日 房地产项目钢结构加工协

6、议书 篇2 借款人:_贷款人:_借款人因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万元,期限为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第一条借款人:_贷款人:_借款人因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万元,期限为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1.1.2“信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

7、军部队施账户监管的银行。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1.1.8“项目”指_。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历的时间。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结束的期限。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1.1.12“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

8、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2.4本合同项下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2.6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7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

9、、准确;2.8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第三条贷款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万元的贷款;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开发项目建设;3.3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条利率和利息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4.2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

10、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5.1.5项目财产保险单;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须满足下列条件: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5.2.3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5.2.4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

11、的财务报表、资料;5.2.5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5.2.6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第六条提款和还款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次提取;6.3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6.4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6.5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6.6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_6.7借

12、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6.8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并归还。第七条账户监管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7.2账户监管包括: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7.2.3有权以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拨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部还清为止;7.3.1开立于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7.4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第八条担保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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