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执法管理和办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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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专卖执法管理控制标准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市烟草专卖局及所属各县(市)局专卖管理。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强化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的若干规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 职责3.1分管局长职责311审批各类证件的发放。312签发专卖统计报表。313对案件立案进行审批。314负责组织重大

2、案件的查处。315签发行政处罚决定。316负责对全年专卖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审阅、批准。317负责协调与地方政府及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318负责执法过程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包含暴力抗法应急预案)制定实施相关报表和方案的审批。3.2专卖监督管理处职责3.2.1组织拟制专卖管理工作目标、计划和总结。3.2.2组织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3.2.3组织对卷烟市场和系统内部依法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烟草案件的依法立案、审理、决定实施和结案工作。3.2.6组织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领、核准和报批签发工作。3.2.7组织指导所属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3.2.8专卖处负责执法过程的危险源

3、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包含暴力抗法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3.2.9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4 过程展开与控制4.1 烟草专卖证件管理4.1.1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4.1.1.1*市、县两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1.1.2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a)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b)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c)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d)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1.1.3负责对领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依法经营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a)检查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4、;b)查处下列违法的行为: 无烟草专卖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业务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的; 出租转借买卖许可证的;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4.1.2烟草专卖检查证的管理4.1.2.1从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申领由省烟草专卖局统一核发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4.1.2.2申领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a)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b)有相应的文化水平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c)熟悉本部门,本岗位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d)忠于职守,尽职尽责;e)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秉公执法。4.1.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4.

5、1.3.1运输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4.1.3.2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规格、式样和签发准运证专用印章的印模式样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制定。4.1.3.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也可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级以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代签。4.1.3.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进口的烟草专卖品、运输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运输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分配和调拨的烟草专卖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准运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可以授权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4.1.3.5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国产卷烟或出口的国产卷烟,由

6、调出方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烟草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签发准运证。运输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应与准运证同行。4.1.3.6在省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签发准运证。4.1.3.7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调出、调入双方是烟草专卖品的合法经营单位;b)运输的烟草专卖品真实、合法;c)申办人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d)其他应当具备的证明件。4.2案件和内勤管理4.2.1内部事务管理。建立完整的记录台帐,对来信、来电、上级指示都必须记录完整,字迹清楚,及时汇报;热情接待好来访人员,落实首问负责制;各类文件及时登录、送阅、存档

7、,手续完备。4.2.2 统计管理。对有关数据能够及时收集,做好基础台帐,汇总上报有关报表,要及时、正确、完整,字迹工整,保存完整,归档及时。4.2.3 许可证管理。对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在核发时必须审查其资格和申报内容,严格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权限审批,做到手续完备,填写正确清楚,发放及时。按规定标准办理许可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及时整理,妥善保管许可证申请书和存根,建立健全许可证档案。4.2.4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与管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与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1号令的规定。专卖内勤负责准运证的填写、送审,由分管局长负责签发。开具准运证做到手续完备,符合规

8、定,无差错,无丢失,无转证,无越权。准运证存根和相关手续资料保存齐全。4.2.5管理资料的归档管理。案件结案后,应及时归档,一案一卷。所有案卷都要写好案卷内目录,编号归档,做到案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完整规范,分类科学,归档及时。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确保档案安全。案卷未经专卖监督管理处处(科)长或分管局长同意一律不得借阅。每年年终必须将应该归档的资料送交档案室。4.2.7 罚没钱物的管理。罚没钱物有凭证,有专门台帐,有专人管理。罚没款直接上缴地方财政。4.2.8 烟草专卖的票据管理。领用的凭证坚持每半年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帐物相符。4.2.9 查获卷烟的管理。在市场上查获的卷烟,必须逐户按当事

9、人、数量、品种开具先行登记保存文书,封装后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核对登记,包括查获的时间、货主、数量、品种、规格、真假,并分门别类装箱入库,由专人保管。处理时应有当事人在场开封。4.2.10对查获的假冒烟的管理。查获的假冒烟必须逐笔建账入库管理,参加、组织假冒烟的销毁活动,必须经领导批准后办理手续方可出库,严禁将假冒烟转送他人或流入市场。假冒烟仓库应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假冒卷烟必须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集中销毁处理。4.3专卖稽查队的管理详见:7稽查支队综合工作流程图4.3.1实行二级考核和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全体执法人员的积极性。4.3.2实行错案追究和末位淘汰管理。4.4 行政执法管理4

10、.4.1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检查。4.4.2 所作出行政处罚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应当依照规定告知当事人听证、复议、诉讼的权利。4.4.3办案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该回避的经批准予以回避。4.4.4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包括对内部和外部的管理。4.4.5 烟草专卖的内部管理包括对本级公司经营业务的管理和监督。4.4.6烟草专卖的外部管理是指对系统外单位或个人从事的卷烟经营活动所实施的监督和检查。4.4.7 所有行政执法和处理案件的全过程都要按照烟草专卖行

11、政处罚规定的要求执行。4.5 卷烟质量鉴定管理4.5.1 卷烟质量鉴定,必须遵循“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科学鉴定”的原则。4.5.2鉴定人员须掌握较高的鉴别知识,应具备较强的鉴别能力。4.5.3卷烟质量鉴定须具有鉴定资格两人以上(含两人)进行。4.5.4根据*省技术监督烟草产品质量检验站授权,可对本辖区内单一牌号、单一规格卷烟总量50条的各类卷烟的鉴别检验,并对检验结论负责,并可以出具该站统一印制、盖章的检验报告。4.5.5出具检验报告须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是已经立案的一般程序案件,并报经局领导同意; b)送检单位同时呈送“送检报告”或填写*省卷烟质量鉴定抽样单; c)鉴定人员在对送检样烟进

12、行鉴定时应填写*省卷烟真伪鉴定原始记录表; d)检验报告留存复印件备案; e)送检卷烟留样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4.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4.6.1市局遇有行政复议和起诉案件时必须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证据,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条款。4.6.2及时将有关的情况通报常年法律顾问,并及时告知有关的情况,以便在开庭前作好充分的准备。4.6.3如遇起诉案件开庭时应及时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本辖区的有关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使之在以后的行政执法过程中能够及时纠正错误,总结经验,提高办案水平。4.6.4对在起诉案件中败诉的案件应追究领导责任。4.7 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管理4.7.1执法人员应定期参加行业内或者地方的

13、执法业务培训。4.8烟草法规宣传管理4.8.1每年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纪念日进行宣传。4.8.2宣传的形式可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社宣传,拉过街横幅宣传等。4.8.3宣传的内容主要为: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内容、当地打击违法经营的情况、真假卷烟的识别等。4.9 工作计划和总结4.9.1按月、年制订月度、年度工作计划。4.9.2每半年、年底写出工作总结。4.9.3专卖管理部门内勤人员应能及时提供相关的专卖统计数据。4.9.4所制订的工作计划应具体正确,落实到人,可操作性强。4.9.5工作总结应总结当年的经验,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和来年的工作打算。4.1

14、0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4.10.1通过对行业内同级商业企业和属地工业企业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落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制,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体系,提高烟草工商企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能力和水平,实现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长效化运行。4.10.2按照省局全省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同级监管操作规程和*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具体运行办法按月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4.10.3专卖部门负责组织牵头专卖内管工作的开展,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予以总结、讲评;营销中心、物流中心、财务处落实专人负责本部门专卖内管工作的实施;信息中心负责此项工作开展的技术保障,并努力

15、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管理处每月对相关部门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考核,与部门的月度考核得分挂钩。4.10.4专卖内管工作中对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及时报告局长室,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局党组讨论决定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发放“整改通知书”,监督整改过程,检查整改结果,并制定相关制度,杜绝问题不再发生。4.10.5专卖管理部门每月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进行通报,每季度向省局汇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5 执法过程控制标准5.1 各烟草专卖稽查大队(中队)按执法过程的流程分析危险因素存在的各个环节。5.2 专卖处按照心理因素、内部因素、社会因素三个方面汇总危险形成的原因。5.2.1心理因素,系指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心理因素主要有四种:侥幸心理:即采取无理取闹的方法对付行政执法人员,若执法人员欺软怕硬,则导致有的行政管理或具体的行政行为可能不了了之。藐视心理:即主观地认为烟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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