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党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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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度党员干部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第二章 考核对象第三条 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城投公司全体党员。第四条 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第五条 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第三章 量化考核项目第六条 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两大

2、部分。1、党员领导干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1)理论学习情况(25分):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参加市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2)组织生活情况(20分):1、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2、讨论吸收新党员

3、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3、党支部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4、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少一次党课扣0.5分。(3)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5分):能够履行本单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给其他党员做出表率。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过程中不积极,消极应付,造成一定阻碍和反面影响的扣10分

4、;带头参加干部学习及组织生活。经常辅导其他党员的学习;凡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可以累计扣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了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未建立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的扣4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措施、有成效。凡无措施,没有成效的扣3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够积极争资金、引项目。工作无创新,项目及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扣5分。能够积极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不积极交纳党费或不交党费的扣10分。年终考核名列前三名者,支部书记加5分,支部委员加3分,名列后三名者,支部书记扣5分,支部委员扣3分。(4)民主评议情况(30分):能够主动征求和倾

5、听党员职工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自己思想,有思想自查总结,并制订个人整改计划,征求意见不广泛的扣3分,没有思想自查总结或自查总结不深刻的扣4分,没有个人整改计划的扣3分;经民主评议为优秀格次的加3分,基本合格的扣3分。2、普通党员量化考核(总分100分)(1)学习情况(20分):积极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培训,按照支部组织学习次数,少参加一次扣1分,每少一个学时扣0.5分;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每少1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缺一篇或字数不够扣2分;参加一次市、区学习培训或外出参观学习,并有书面心得体会的加3分。(2)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20

6、分):积极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的生活会,按照支部组织的次数,少参加一次扣2分,凡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3分,累计计分。(3)岗位职责履行情况(40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搞好服务,全力为民办好事、实事。在年内为单位办一件实事的加5分,为群众办一件实事的加3分,在年内办不成一件好事、实事的扣10分。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模范带动其他党员工作。工作成绩突出,模范作用发挥好的加5分,反之扣5分。工作中具有协调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如果工作中有失职情况,扣10分。向支部谏言献策,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加2分,采纳实施的加5分。当年受到中央(或国家部

7、委)表彰一次加15分,省级表彰一次加10分,市级表彰一次加5分,区级表彰一次加3分;(4)民主评议情况(20分):能够主动征求和倾听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自己思想,有思想自查总结,并制订个人整改计划。征求意见不广泛的扣5分,没有思想自查总结或自查总结不深刻的扣4分,没有个人整改计划的扣5分;经民主评议为优秀格次的加5分,基本合格的扣5分。第四章 考核分值计算及程序操作第七条 按照对不同层次党员目标考核要求,将每个考核项目都量化为不同分值,每位党员量化考核总分为每个考核项目所得分之和,每个考核项目得分为所设标准分值+加分值-减分值,若加减分超过该项标准分按该项标准分计算,若加减分后该项得分

8、低于0分,该项得分按0分计算。第八条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其中量化考核分占80%,民主测评得分占20%。第九条 年终党支部成立党员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体党员考核。第十条 考核采取听、核、看、谈的方式进行。听,主要听支部对每位党员的总体评价,倾听职工群众对每位党员的印象和看法;核,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内容核对党员干部管理手册(党员本人记载平时表现情况)、党员管理卡片(支部记载党员平时表现情况)及党支部各种记录;看,主要看所办的实事,看党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思想总结、整改计划等;召开党员职工群众座谈会,参加范围为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占单位总人数60%以上的代表,对照考核项目进行核实,

9、并发放民主测评表。第十一条 将考核结果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第十二条 党员干部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填写党员年度考核表,装入党员年度档案。第十三条 党支部将考核过程中每位党员表现出的缺点和弱点进行反馈,并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意见,并在下年度签订责任目标时,作为重点。第十四条 对经考核在90分以上的由党支部进行表彰,60分以下的可初步视为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转化和相应组织处置,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第六章 附 则第十五条 对党组织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采取一票否决,不再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心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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