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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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剖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问题解答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问题解答1、问: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发觉医患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或参加本案的医学教授委员会教授相识,怎么办?答:依据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措施及相关要求,必需采取回避制度,如未能回避,判定、咨询、调解无效。2、问:经医调委调解后不成功,当事人怎么办?答:能够经过诉讼法律程序处理。3、问:医调委成立以前的医疗纠纷是否也能够到医调委处理?答:不能够。在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措施实施以前发生的医疗纠纷,还根据原措施实施。4、问:如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措施实施后,仍有医院自行处理索赔额超出1万元的医疗纠纷怎么办?答:能够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一经查实,将对违反要

2、求的医院给降低等级、处罚法人等严厉处理。同时对举报人给保密和奖励。5、问:医疗纠纷发生后,索赔额超出1万元的,可不能够直接找医院索赔?答:不能够,医院无权自行处理超出1万元的赔款。6、问:假如患方索赔金额超出1万元,但不一样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怎么办?答: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走法律程序或医疗判定程序。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调解委员会不再受理其调解申请。在医学会进行医疗判定后,则能够再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7、问: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可不能够聘任律师参与医疗纠纷调解?答:能够。医患双方当事人均能够聘任律师参与调解。8、问:到该委员会调解纠纷是否需要付费?答:调解费用由

3、政府补助,不收被调解人任何费用。9、问:到该委员会调解需要哪些程序?答:医患双方均可向委员会提起调解申请,接到申请后,调解机构3日内给予受理。调解结束以调解书的方法通知医患双方。10、问:该委员会的关键职能是什么?答:关键职能是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激化;经过调解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处理纠纷;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提议;经调解处理的纠纷,根据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向患者及其家眷或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应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11、问: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措施中提到了第三方介入处理医疗

4、纠纷,第三方是指什么?答:第三方是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于市司法局,由含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和卫生局没有隶属关系。12、问: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措施中有几条处理医疗纠纷的路径?答:有三条:一、发生医疗纠纷后,索赔金额未超出1万元的,可由医疗机构和患者或患者家眷协商处理;二、发生医疗纠纷后,索赔额超出1万元的,医患双方当事人能够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问:什么样的医疗纠纷适用该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措施?答: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和患者或患者家眷形成的各类医疗纠纷的调整处理,适用本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措施14、问:此次卫生改革中对医疗纠纷的处理由哪些方法?答:市政府出台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措施,由卫生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推行部门职能,协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正当权利,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15、问: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有过激行为怎样处理?答:医院根据医疗纠纷处理预案,进行劝阻不能奏效的,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根据预案,立刻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教育疏导,阻止过激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依法处理现场发生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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