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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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如何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逐步加快,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以来,全国各地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尤其是“清剿火患”战役的深入开展,一大批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然而,火灾统计数据表明,在大型厂矿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得到有效遏制的同时,居民家庭火灾、九小场所(小型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却仍然居高不下,亡人火灾时有发生。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

2、增长较快、量大密集,对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感到,单纯依靠过去建立台帐、档案等手段,难以实现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的总体掌控;单纯依靠密集人员防范,难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因此,完善基层管理网格,建立以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基层组织为基础的消防安全自治管理模式是发展社会化消防管理的需要,“网格化”管理模式被提上了消防工作的日程。针对重点单位火灾防控管理的“户籍化”管理模式也相继应运而生。一、网格化、户籍化消防管理的应用(一)网格化在消防管理中的应用“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小组(责任片区)为单元划分管理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

3、管理,实现消防工作真正实现社会消防管理“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动态管理网络。公安消防部门将负责管辖的行政区域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单元格”,并将这些“单元格”包干至消防监督人员,由网格责任人具体承担消防法赋予的法定职权,履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等火灾防控工作职责的模式。 组建大、中、小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安监办、综治办、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以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以街区、居

4、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 成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性消防组织。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三级管理的重要力量,应作为“网格”组成部分参与网格化管理,由所长负责,副所长主抓,治安、巡防等多警种协同,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出台地方关于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职能和任务,明确“网格”责任人的责任和管理范围等,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加大网格化管理考评奖惩力度。要建立相应的政府考核制度,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内容。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把“网格”内的火灾形势稳定、市民消

5、防素质的高低、火灾隐患发现多少作为该“网格”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在“净化消防安全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二)户籍化在消防管理中的应用“户籍化消防管理”要求各重点单位:1、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2、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

6、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确保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3、实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4、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二、网格化、户籍化消防

7、管理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一)当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划分网格容易出现不合理现象。一方面,在去年“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地虽然完成了网格划分,但基本上都是基于公安消防部门、基层派出所所属管辖的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社区和行政村是最基本的网格单元,而街区、居民小区、居(村)民楼院、村组、企事业单位的网格划分存在与实际不符,划分网格的“大小”偏差较大等现象,一些地区为简便从事,实行警力下沉“一刀切”,只顾及“条”上部署,缺乏“块”上谋划。另一方面,因为各个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单位数量、建筑场所数量不同,2、排查整治工作进度不统一。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加上一些地区情况较为

8、特殊,网格内的排查整治工作很难做到步调一致。同一级别的消防部门下辖的街道社区和村镇情况完全不一样,工作力度和强度存在很大差别,一些辖区范围广、执法监督警力不足,一些辖区范围相对狭小、执法任务相对比较轻松,因此各个区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很难做到步调一致,整齐划一;此外,有些地方发动不深入,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给全局工作拖后腿的现象也时有发生。3、排查整治力度不均衡。推行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后,各地都前所未有的加强了工作力度,也在工作模式上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创新,但是纵观整体工作力度,地区开展很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执法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实行走马观花式的排查,只做到统计登记,而不

9、深入小场所开展彻底隐患排查;有些执法监督人员对偏远小乡村走一遍即止,不再进行“回头看”,人走后隐患依然存在;有些执法监督人员个人业务素质不强,检查发现隐患的能力水平不够,导致场所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火患仍然存在。4、基层派出所消防管理工作相对滞后。纵观“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基层派出所参与“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一直走在公安消防部门的后面,普遍存在“触动一下,工作开展一段”现象。部分基层派出所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忽略对消防工作的部署,甚至还存在少数基层派出所执法数据长期不变,没有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活动;较大一部分基层派出所民警消防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偏低,导致很难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10、5、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目的是实现火灾的“零隐患”,我们在排查整治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就要思考如何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长期排查整治方案,使“网格化”消防管理取得的成果长久保持下去,才能收到最理想的效果,目前在这方面亟待深入思索和调研,推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网格化消防管理长效运行机制。(二)当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组织领导方面“上热下冷”。各重点单位对户籍化管理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只是一个普通性、临时性的工作,存在重视不够,推动不力,指导不实等问题,有的单位既未对本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也未开展“户籍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甚至有的重点单位

11、领导对户籍化管理的基本要求不了解,更谈不上组织领导,工作不是主动作为,而是被动应付。2、工作落实方面“重部署轻落实”。一些重点单位虽然制作了重点单位户籍档案,但实际上没有真正达到了解单位火灾隐患的作用。仅仅将户籍化管理工作作为应付,认识不到位;仅仅设置了专门的消防档案柜,没有建立完善的消防工作档案和防火巡查检查记录;仅仅张贴了几张消防宣传海报和标语,没有按季节火灾特点及时进行更新维护,致使户籍化管理流于形式。3、监管手段方面“粗放型突击式”。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方式粗放,具体表现在:一是对管理对象的贯彻四个能力建设情况不清楚;二是以突击式管理方式整治火灾隐患问题,上级机关考评验收、绩效考核时

12、才开展排查,被动应付上级机关检查,造成消防安全管理效率低下。导致出现了“四个没人管”现象:发现隐患多少没人管、发现隐患严重与否没人管、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没人管、隐患整改到什么程度没有人管。4、管理体制方面“缺乏长效机制”。缺乏一种长效管理机制,对于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整治局限于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热衷于搞突击检查,对如何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缺乏一种长远打算。同时,对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评价考核方法还不够科学合理,缺乏监督和激励机制,缺乏动态性、实时性和阶段性的检查考评,不利于工作推动。三、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的对策(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支队切实把消防安全

13、“网格化、户籍化”管理模式工作作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切入点,摆上重要工作议程,严把火灾防控关口,要求各单位加强对辖区火灾防控工作,落实防灾、灭灾责任,积极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保障等机制。同时,支队深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纵深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向政府和县公安局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政府和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将“网格化、户籍化”工作与深化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消防工作基础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等相关消防工作同部署、同开展,为“网格化、户籍化

14、”管理工作铺好前进之路。切实解决单位消防难题,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消除各种火灾隐患,为市民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联合执法形成高压,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支队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内部“多警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推行“网格化”排查和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户籍化”管理模式,形成整治社会单位火灾隐患和快速扑救火灾的合力。支队不断加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执法人员当场督促各重点单位安全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当场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执法人员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同时加大了“回头看”力度。并积极联系辖区公安派出所会同宣传、

15、治安、法制、督查等警种联合开展防火检查、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活动,有效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支队还应联合公安、安监、文化等职能部门,在前段时间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上,继续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建立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大力开展不增新量、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合力,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大力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深入落实“多警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消防管理标准化、消防执法规范化,从而促进消防主体责任的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治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三)跟踪问

16、效,不断巩固清剿火患取得成果。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真正做好十八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支队不断不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提请区政府要求各行业、各部门积极参与“清剿火患”回头看行动,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严查、严改、严处的高压态势,要求检察人员对检查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对复查中发现还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立案,加大处罚力度,并通告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力保通过对前期已经检查过的单位、场所进行再检查、再督查,以及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全力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根除。同时,支队继续保持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并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突出重点,加强防火检查和巡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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