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联基本会议流程主要流程点名 Roll Call正式辩论 Formal Debate确定议题 Setting the Agenda产生发言名单 Opening the Speakers’ List发言 Speaking in accordance to Speakers’ List问题和动议 Points and Motions文件写作与递交 Writing and Submission of Documents辩论结束 Closure of Debate投票表决 Voting the Resolution以上六点的顺序也基本是一般会议进行的顺序,其中正式辩论和非正式辩论交叉进行,投票表决是针对决议草案(Draft Resolution)进行的投票整个会议的核心是正式辩论和非正式辩论,会议的重中之重则是最后的投票表决一、 主席团介绍主席:秩序的领导者和控制者,负责制定发言顺序和控制会议推进速度副主席:轮换主席的人选,负责帮助主席控制发言人时间和提供建议助理:负责点名和清点会场人数,同时负责会议的发言记录会议指导:负责所有文件的审阅和核批,同时对于会场中的规则性问题具有最高解释权二、 点名 Roll Call为了了解会场国家出席情况和确定简单多数和2/3多数,各会场需要在大会开始前以及每次中断后重新开始前和投票前都进行点名。
当会议助理按照字母顺序报出国家名时,代表需要举牌示意并回答“到(present)”最后一个国家示意完毕后助理会宣布出席国家数、简单多数(过半数)和绝对多数(过2/3),此部分即告结束三、 确定议题 Setting the Agenda当会场中存在两个或更多议题时,主席随机点出支持讨论各议题的代表各3名,按不同议题支持者各一的次序进行轮换陈述每位代表各自陈述时间90秒,阐述选择先讨论议题的原因、动机等随即主席要求全场各位代表投票决定议题,当某一议题简单多数通过时,此部分即告结束四、发言及让渡时间 Speeches and Yield1.发言代表们确定议题之后,正是辩论开始,主席将打开发言名单,即围绕中心议题而进行讨论的国家名单,初始时间设定为2分钟发言名单最初打开时,主席会请需要发言的代表举国家牌并随即读出国家名,该国家便加入发言名单主席点到的顺序即为发言名单初期发言名单产生后,如有不在发言名单上的国家或已发言的国家需要追加发言机会,代表可向主席台传意向条要求加在发言名单的最后此过程无须动议和发言,自动通过当现有的发言名单上所有的国家均阐述完毕,发言名单上没有国家时,主席会要求需要发言的国家再次举牌,补充形成新的发言名单。
一旦发言名单上所有国家已发言,并且没有任何代表追加发言机会,会议直接进入投票表决决议草案阶段2.让渡时间若某国代表已发言完毕,但时间仍有剩余,则他此时可以选择让渡时间,这是代表对于时间安排进行转移或放弃的一种策略,一般有以下几种:(1)让渡给他国代表(Yield Time to Another Delegate)由让渡者自主选取另一个国家代表继续阐述,直至本次发言时间结束2)让渡给问题(Yield Time to Questions)由主席随机点取一位需要提问的代表提问,让渡代表在剩余时间内回答3)让渡给评论(Yield Time to Comments)由主席随机点取一位需要评论的代表在剩余时间内就让渡国的言论进行评论4)让渡给主席(Yield Time to the Chair)等同放弃注意:大会中每次发言的让渡不得超过一次,既不能二次让渡时间五、问题和动议 Points and Motions大会进行中,当一国代表在正式辩论中发言完毕,主席会问“有无动议或问题”,欲有问题或动议要发言的代表可以举起国家牌1.问题问题是代表直接与主席团通讯的方式,不需要投票等过程,由主席团当场纠正或解决。
一般分为以下三种:(1)程序性问题 ( Point of Order)当代表认为主席在主持会议的过程中产生某种错误时,可以提出程序性问题,以纠正主席的错误代表可在讨论任何事项时随时提出程序问题,主席应立即按议事规则对该程序问题作出裁决代表提出程序问题时,不得就所讨论事项的实质发言2)咨询性问题 (Point of Inquiry)当代表对大会的流程及规则不清时,可提出此问题,由主席解释3)个人特权问题 (Point of Personal Privilege)当代表有合理的个人需求时,如会议室太冷、投影等看不清等,可以提出个人特权问题2.动议动议是体现代表积极参与并推动会议的举措,是维系正式发言名单和开展磋商之间的桥梁,代表的主观能动性和会场影响力都在动议中一览无余一般动议需要简单多数(50%+1)通过,结束辩论的动议需要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有动议在投标时都不可以弃权动议一般分为以下几种:(1)动议更改发言时间 (Motion to set speaking time)如果代表试图更改主发言名单中的个人时间,就必须动议提出修改主发言名单时间,交由主席团审核并经简单多数代表投票通过2)动议暂时中断正式辩论(Motion to suspend the meeting)代表们认为有必要对某一问题在会上进行专门讨论或私下多方面磋商时,可提出此类动议。
非正式辩论分为:有主持核心磋商和无主持核心磋商(又名自由磋商)(3)动议结束辩论(Motion to close the debate)代表们认为决议草案已经讨论充分时,可动议结束辩论,对决议草案进行点名投票一旦有代表动议结束辩论,主席会请出2名代表陈述赞成此动议的理由,2位代表陈述反对此动议的理由,然后全体代表进行投票表决,需达到三分之二票数方可通过如果该动议没有通过,代表们需要继续进行讨论3.非正式辩论(1)有主持核心磋商(Moderated Caucus)所谓有主持核心磋商,顾名思义就是在大会上由主席主持对某一问题进行固定主题的磋商代表们在提出此类动议是必须说明以下要点:需要讨论的议题, 总时长和发言人数,随后交由主席团审核并经简单多数代表投票通过通过后,主席将在固定时间内随机点出举牌的代表发言,一位发言完毕后再点下一位剩余时间不能让渡每位代表都要围绕所确定的议题发言,也可以对以前代表的发言进行评论有主持核心磋商灵活性强,任何时候只要代表认为有必要针对特定议题进行讨论均可提出,因此大多数问题都是在这一环节中解决每次有主持核心磋商的主体基本构成决议草案的大体框架,工作文件的内容基本上也是对几次重要的有主持核心磋商的内容总结。
所以,每次大会中都应该穿插多次有主持核心磋商2)自由磋商 ( Unmoderated caucus)申请国代表提出总时间,交由主席团审核并经简单多数代表投票通过后执行通过后,代表可进行自由磋商,没有固定的主题届时大会将暂时中止,代表们可在会场内离开座位自由地相互磋商讨论、游说、撰写文件当代表们觉得会议进程缓慢或不理解某方立场,或者认为有必要就一些细节问题,如决议草案的简明和具体内容等进行讨论,以及希望和更多代表集中交流时可申请自由磋商在会议胶着时及会议后期十分重要代表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积极加入各方讨论中,听取各方的立场当然,如果时间紧迫,有些内容也可以用传意向条或私下协商的方式进行而不占用大会时间六、投票表决 Voting模拟联合国会议绝大多数步骤都需要全体代表进行表决,表决对象包括对程序的表决和对会议文件的表决1.程序性问题表决(Procedure vote)即针对会议程序提出的动议所进行的表决,所有在场代表都需要投票,不可以弃权采用不记名只点数的方式,最后按照会议初期确定的简单多数和2/3多数进行裁决2.实质性问题表决(Substantive vote)即对会议文件的表决,包括对决议草案和修正案的表决,是一个点名表决的过程。
主席助理会在此时要求首先关闭会场,禁止人员走动,以确保表决的严肃性主席按照字母顺序依次点名,点到的国家举牌并回答:赞成(Yes)、反对(No)或者放弃(Abstain)首先对各修正案进行表决,其次是决议草案主席团会根据决议草案的颁布顺序进行投票会议文件需要得到2/3的赞成票才能通过七、意向条 Pages用于各位代表与其他代表、主席交流意向的纸条,由组委会准备或自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一定要写清“来自某国”“致某国/主席”可与其他代表进行随时磋商、游说,还可以向主席要求发言、咨询议程或提出自己的想法总之,意向条在大会中非常重要,许多问题都是通过意向条私下解决同时,如果可以对自己的意向条进行别出心裁的创意,如绘上国旗、国名、问候语等,或提前将会给其他代表留下良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