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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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2021第0113号蒲城县市政消火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甲 : 蒲城县自来水公司 乙 : 银河消防工程* 签订日期: 2021 年8月10日 蒲城县市政消火栓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甲(全称): 蒲城县自来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 岐山 乙: 银河消防工程* 法定代表人: 红革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就 蒲城县市政消火栓 ,特签订本合同。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蒲城县市政消火栓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蒲城县城区道路 2. 工程承包围(1) 按经甲确认及提供的蒲城县市政消火栓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2) 消防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的线缆、线管及管穿线的敷设及连接,均由乙负

2、责。如该设备房配设有配电箱时,则自配电箱(不含该配电箱)起至该设备及控制柜止的所有线管及管穿线敷设、线缆敷设、线缆与配电箱或控制柜之间的连接等;如未配设有配电箱时,则为预留线缆与设备及控制柜之间的连接(该控制柜前的线缆由甲预留)。(3) 消防工程所涉及的预留洞、预埋件制作与安装以及管线在穿楼板或穿墙时的洞修补(复),均由乙负责;如因乙原因而未能及时埋设或埋设位置不符合要求时,相关责任均由乙负责;同时,因乙原因而需另行刨沟、挖沟、凿洞时,所需回填及塞缝等工序亦由乙负责。3. 工程承包式乙以包二次深化设计及通过消防部门的设计审查(或备案)、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运输及安装、包调试及负荷试验、包

3、平安、包质量及工期、包税费、包风险、包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及消防验收等式承揽消防工程施工任务。4. 工程量计算规则(1) 清单工程量按建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 / (GB50500-2021) 中所描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2) 假设建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 / (GB50500-2021) 中没有适用的或能合理分解出或推断出的相应计算规则,则执行按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展抽料计算相应工程量的原则。(3) 属于清单工程工程下各工序工程量则按工程开工时(具体按工程开工报告所标示的最近日期)工程所在地现行定额文件计算。涉及工程量计算的基槽挖填及

4、隐蔽验收的工序,除经各现场签字盖章确认外,还需按合同约定的人员确认签名并经各加盖公章后为有效。5.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 (小写):¥ 233868 元(大写):人民币 贰拾叁万叁仟捌佰六十八元整 6. 施工期间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差的调整1) A类材料设备按甲确认的指定价格(含采保费3%)预算编制价格(含采保费3%)定额含量式调整价差;2) B类材料设备按甲审定的价格预算编制价格(含采保费3%)定额含量式调整价差;3) 施工期间的机械费、人工费不作调整。除上述条款约定的价差在施工期间可以调整外,其余均不作任调整;同时,按以上条款所计取的价差款项除另计取工程税金外,不再计取其它任费用,亦不参与

5、下浮计算。7. 工期条款(一) 工程总工期工程总工期为 56 日历天;开工日期: 2021 年 8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21 年10月15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确认的现场通知为准,实际竣工日期按政府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文件所标示的最后日期为准。各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按甲通知。假设甲有必要调整*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时,乙须全力配合,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不因此而向甲索赔相应费用。除第合同明确列示的原因外,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与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时间、与各分局部项及施工工序之间的穿插配合时间等,皆包

6、括在上述工期。(二) 进度方案(1) 乙应于开工前14个日历天向监理、甲提交详细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案和进度方案,甲收到后 7 天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须按照甲、监理确认的进度方案组织施工,并承受甲、监理的检查、监视。(2) 工程实际进度与方案不相符时,乙应按甲、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方案不符,乙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3) 与相关承包商配合的时间要求以甲的现场通知为准,并按甲、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场配合和施工,格遵守甲、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提出的各阶段施工进度要求,并按甲、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竣工。(三) 暂停施工与工程暂停

7、甲可以随时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乙暂停进展局部或全部工程。在工程局部或全部暂停期间,乙应保护、照管及保障该局部或全部工程免遭任损蚀、损失或损害。乙每天应将当日现场工人人数和机械详细记录在册,报甲和监理确认。延期申报的,甲和监理将不予工程暂停补偿,但工期无论是否延期申报均予以顺延。假设甲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乙暂停进展局部或全部工程时,工程暂停补偿按以下原则办理。但因乙原因导致甲或监理要求乙暂停或各分局部项、各工序之间的穿插暂停,及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暂停,工期不予顺延。(四) 工期延误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乙提交,并经甲、监理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乙在以下情况发生后7天,就延误的

8、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监理、甲提出报告,经监理、甲确认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1) 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30%;(2) 不可抗力因素(详见第十八条款);(3) 合同条款中约定或甲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乙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应承担甲在本工程造成的损失。(五) 误期赔偿如乙未能在本条款第一项中所列的竣工日前或按本条款第四项延长了的工期之完本钱工程,则乙须按每延误一天的赔偿金额为 5合同价款计算误期违约金和本工程未能完成的期间,计算赔偿给甲,且甲有权在任时候从乙的任工程款中扣除。误期赔偿金按每延误一天的赔偿金额为 5合同价款计算,延误期不仅包括乙的整体竣工延误天数,亦包

9、括在各施工节点上的延误天数,但如果节点工期延误总工期未延误,则除因影响甲销售安排以外已扣除的节点工期违约金可返还。(六) 工程竣工乙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按本条第五项约定实施。实际工程竣工日期以工程所在地消防部门签发的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文件为准。8. 工程款支付本合同工程款支付式如下:(1) 双签订合同,且乙提交合格的施工组织案、进场报告、工人和主要机械设备材料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并经甲审核、确认后,甲于15个工作日向乙支付预付款(付款比例详见付款控制节点表);(2) 每月20日,乙根据付款控制节点表,将自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止已完成且符合工程质量验

10、收标准的控制节点形象进度确认报告、工程付款控制节点进度款申请资料(含相应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合同约定施工期间的价差调整等)提交甲审核;(3) 经审核、确认后,甲根据各单位工程造价及支付比例(详见付款控制节点表),于15天向乙支付相应已完成的且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各单位工程进度款;(各单位工程造价详见F经甲承受的施工图预算书)付款控制节点表序号控制节点工程类别有地下室工程无地下室工程别墅工程备注支付比例1.预付款至20%至20%至30%预付款以合同价款(暂定)为计算基数。2.完成0.00以下全部管道安装至40%1.支付比例的计算基数为合同围各单位工程(别墅按各区段)的工程(暂定)总价;2.消

11、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文件宜经工程所在地政府消防部门签发。3.完成全部管道安装至60%至50%4.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至80%至80%至80%5.完成消防工程全部系统安装及调试、经初验合格,取得及移交甲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文件至90%至90%至90%6.通过甲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甲后,提供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及双办妥结算手续至98%至98%至98%7.质保期满(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4) 经甲审定的变更费用,甲于下一期工程款支付中向乙支付至该变更费用的80%;(注:下一期为相对审定资料的最后签署日期)(5) 通过甲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甲后,乙于10个工作日向甲提供齐备完善的竣工验收资料,并向甲提供齐备完

12、善的结算资料;甲、乙双办妥结算手续后,甲在30天向乙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98% ;余款按C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有关条款执行。(6) 施工期间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差的调整款均于工程结算时予以审核、确认及支付。(7) 乙每次收取工程款前,均须先提交以甲为抬头工程所在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可顺延付款且在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8) 乙提供A类材料设备款的支付专用*给甲支付中心,由甲支付中心凭乙与材料供货商之间的书面确认函A类材料设备款确认函从该*向相应材料供货商支付款项,直至该材料设备款项结清为止。材料设备发票由乙自行向供货商收取,甲每月30日将该*的本月财务支付单据交给乙。(9) 甲乙

13、双每月共同从A类材料设备款的支付专用*中向A类材料(详见A)供应商支付至已确认进场材料设备价款的 95% ;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后二个月支付剩余的材料设备款。(10) 如遇假期或乙的原因延误,付款日相应顺延。9. 竣工结算(1) 取得工程所在地政府消防部门签发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且通过甲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甲,乙向甲提供齐备完善的竣工验收资料并经甲确认后,乙应在10个日历天报送工程竣工结算书及所依据的所有结算资料,否则造成结算工作滞后及拖延由乙负责。乙必须保证结算资料的完备性及准确性,如有结算依据不充分或不清晰,视为乙放弃此局部结算权利,甲有权不承受乙的后补资料。(2) 甲、乙双应积极配

14、合,在乙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90个日历天(以承受最后一份结算资料之日开场算起)进展核对。(3) 乙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假设乙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不含3%),则甲除扣回超过局部金额外,按照报送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之差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并降低乙在甲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4) 如各单位工程承包围的各单位工程为分期交楼,且各单位工程交楼日期间隔超过半年或以上时,双分别按单位工程办理结算。10. 工程变更(1) 合同工程变更一词意指本工程在设计、质量上的改变,包括承包围的加、减或更换,本工程使用物料类别、标准的改变。(2) 甲有权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工程或其中任局部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任变更,乙应及时按变更进展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批准后,乙才能按设计变更进展施工。任甲要求的工程变更皆不会使本合同失效。(3) 乙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签字批准后实施。(4) 因乙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的损失,由乙承担,工期不予顺延。(5) 因乙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承担,工期不予顺延。(6) 如图纸(或施工案)由乙负责设计,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由乙承担。(7) 甲提出的对已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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