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诊所传染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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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俞根牙科诊所传染病报告制度1、诊所负责人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诊所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例后,应首先以最快的方式,于2小时内上报南浔区疾控中心,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4、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和肺炭疽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外、其他病种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例,于6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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