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45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479232592 上传时间:2023-01-16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4.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45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45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45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45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45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45》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45(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1. 第三国为了和平解决争端而直接参与当事国之间的谈判,并提出参考性的条件或解决方案供争议双方参考,促使双方第三国为了和平解决争端而直接参与当事国之间的谈判,并提出参考性的条件或解决方案供争议双方参考,促使双方互相妥协,达成一致意见。这种争端解决方式是()。A调解B调停C仲裁D协商B调停是指第三国为了和平解决争端而直接参与当事国之间的谈判,并提出参考性的条件或解决方案供争议双方参考,促使双方互相妥协,达成一致意见。调停往往是在争议双方不能以谈判和协商解决争议的情况下所采用的方法。2. 在对具体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上, 不同法官

2、可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就造成了法在对具体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上, 不同法官可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就造成了法官自由裁量的余地。 ( )正确答案: 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 )。 A应当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转让效力 B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A应当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转让效力B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未经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C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登记D不用登记,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即可BC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3、政府申请。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本题选BC。4.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以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以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正确5.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如何计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如何计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

4、方法如下: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或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方法如下: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计

5、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计税方法如下: (1)实行从价定率法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法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实行从量与从价复合计税法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 简述国际商事仲裁中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简述国际商事仲裁中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1) 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实体法。

6、承认当事人有权决定可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是当今各国立法所承认或接受的一项原则。该原则也被广泛地用于指导国际商事仲裁员确定可适用于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时具有选择可适用法律的自由。至于当事人订立了合同,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后是否仍允许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则有不同看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对已作出的法律选择作出更改的情况很少见。即使出现这样的情况,仲裁庭也都尊重当事人更改原有选择的意见。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意思自治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是公共政策或善良风俗的限制,二是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限制。 (2) 当事人未就实体法作出选择时,仲裁员可依据冲突法规则,如仲裁地的冲突规则、被申请承认

7、与执行裁决地国家的冲突规则以及与争议有最密切联系的冲突规则等选择实体法,也可直接选择实体法,如直接适用国内法的实体规则和适用非国内规则,如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和国际商法等。 7. 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环境噪声是指一种令人感觉不愉快的声音。(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8. 劳动者( )参加和组织工会。A.有权B.应当C.不应当D.禁止参考答案:A9. 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依照

8、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A可以在英国诉讼B必须在中国诉讼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D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B10.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的关系是:( )。 A现金支票可以转账,转账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B现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的关系是:()。A现金支票可以转账,转账支票不能支取现金B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用于转账C现金支票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转账D转账支票可以支取现金,现金支票不能转账B票据法第84条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

9、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11. 衡平法的形成基础是( )。 A议会立法 B习惯法 C根据普通法院判决形成的全国适用的法律 D大法官法院衡平法的形成基础是()。A议会立法B习惯法C根据普通法院判决形成的全国适用的法律D大法官法院的申诉案件的判例D衡平法是英国在14世纪后通过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12. 环境法的协调发展原则阐明了环境与发展的相互关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3. 自然保护法与自然资源保护法有一定的区别。( )A.正确B.错误参

10、考答案:A14. 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元人民币A.10亿B.5亿C.1亿D.5000万参考答案:D15. 代位追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事故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后代位追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事故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错误16. 下列有关经济法调整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经济法调整体现了国家意志深入到物质关系领域,使其上升为下列有关经济法调整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经济

11、法调整体现了国家意志深入到物质关系领域,使其上升为法律规定的机制B经济法对需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体现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对经济基础的调整作用C法运动和经济运动应相互协调,经济法应反应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运动,并与这种干预经济的经济运动同步、协调D政府的有限理性和干预失灵决定了国家不能完全替代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国家的干预必须适度,这需要经济法进行调整ABCD本题考查的是经济法调整的法哲学依据 经济法调整是指国家将其意志深入到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物质关系领域,使其上升为法律规定的机制,故A项正确。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能动反作用最集中、最直观的表现,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对经济基础的调整作用。在任何

12、社会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必须是同步存在的。经济法对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正是这种同步存在的客观要求和体现,故B项正确。法运动和经济运动应当相互协调,法运动和经济运动各自是对方的内在机制。作为与经济运动联系最密切的经济法,更应直接反应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运动,并与这种干预经济的运动同步、协调,故C项正确。政府的行为是通过个人的行为加以实施的,缘于个人的有限理性,政府在追求公共目标的时候,同样无法预知所有的行为选择方案及其后果,由此形成了政府的有限理性和干预失灵,进而也就决定了国家或政府不可能完全替代市场而成为资源配置的主宰,决定了国家干预只能是适度的干预,故D项正确。 17. 简述投

13、保人的义务范围。简述投保人的义务范围。正确答案:(1)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危险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3)防险的义务;(4)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5)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6)提供资料或其他证据的义务。(1)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危险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3)防险的义务;(4)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5)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6)提供资料或其他证据的义务。18. 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录而翻车受伤。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要求谁承担何种责任( )。 A请求商家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录而翻车受伤。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要求谁承担何种责任()。A请求商家承担

14、违约责任B请求厂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C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D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AC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题题干反映的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19. 法律权利的内容是下列哪些权利要素的统一? ( ) A自由权 B生存权 C请求权 D胜诉权法律权利的内容是下列哪些权利要素的统一? ()A自由权B生存权C请求权D胜诉权ACD法律权利是自由权、请求权、诉权(胜诉权)三要素的统一。B项“生存权“为干扰项,因为一般讨论人权时往往自由权、生存权联系在一起。20.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劳动权核心内容的是哪些?( ) A劳动就业权 B取得报酬权 C休息权 D物质帮助权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劳动权核心内容的是哪些?()A劳动就业权B取得报酬权C休息权D物质帮助权BCD劳动权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劳动就业权是劳动权的核心内容,是公民行使劳动权的前提。21. 下列表述中,正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