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指导手册(DOC 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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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综合评定细则.1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17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细则.20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2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注销和变更细则.26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管理细则.28校内办事指南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流程.3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注册流程.3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注销流程.33NF103、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借用流程.34可珍讲堂借用流程.35多媒体教室、小教室借用流程.36露天广场(内

2、侧)借用流程.37物资借用流程.38学生社团管理心得学生社团干部应拥有的“五角心”.40如何培养团队合作精神.41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学生社团”)是指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为实现共同兴趣、爱好、意愿,依照本办法及其社团章程,自发组成的自

3、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我院正式注册、具有学籍的在校本科生或与浙江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第三条 各学生社团的宗旨和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在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方面发挥作用。第四条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实行学院、分院共建制,学生社团根据自身专业性、相关性等特点,寻求具体挂靠单位,各分院也可根据自身工作支撑的需要,主动寻求对学生社团的挂靠管理,未能实行分院挂靠的学生社团由学院直属社团联合会统

4、一管理,各学生社团在挂靠单位、指导单位、指导教师的管理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管理部门和指导单位第五条 共青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团委”)是所有学生社团的管理部门,学院团委下设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指导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履行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指导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变更、注销和备案;2、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工作及其主要学生社团干部的培训;4、负责学生社团大型活动、涉外活动的审批及其他社团活动的审查;5、负责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基金;6、负责社团第二课堂学分化项目的申报、初审、管理和评估;7、负责对学生社团工作进行年度检查;8

5、、负责学生社团的年度表彰处分及其他监督、咨询服务等工作。9、负责学生社团的其他各类管理工作。各分院团委协助学院团委做好挂靠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分院团委下设社团指导中心,指导分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履行对挂靠学生社团的管理、指导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包括:1、协助做好挂靠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变更、注销和备案;2、负责指导挂靠学生社团的工作及其主要学生社团干部的培训;3、协助做好对挂靠学生社团工作进行年度检查;4、协助做好挂靠学生社团的年度表彰处分及其他监督、咨询服务等工作。5、监督挂靠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6、负责指导挂靠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的开展。第六条 学生社团须有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1

6、、指导部门应是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各分院、党政部门、直属单位、群众团体、教学或科研单位;指导教师应是该指导单位的正式在编教职工;2、指导部门和指导教师应具备指导该学生社团工作的能力,熟悉该学生社团的活动内容,对社团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社团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认证。3、指导单位、指导教师由学生社团自主聘请,学院团委登记注册和颁发正式聘书。第七条 学生社团根据自身需要,征得指导部门和指导教师同意,经挂靠单位批准可聘请与社团主旨相关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担任社团顾问。第八条 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享有以下权利: 1、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对活动拥有审批权;2、审核社团聘请的校内外顾问;3、了解学

7、院发布的任何有关社团的文件;4、推荐社团参与年度社团评奖评优;5、参与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6、离任时推荐社团下一任的指导部门和指导教师;7、对关系社团的重大变革提出意见与建议。第九条 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1、了解并遵守有关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的各项条例、章程及办法;2、在社团的各项章程、条例以及办法的制定和修改中给出意见与建议;3、指导社团会员大会的召开和负责人的推选;4、监督社团的财务状况,定期审核帐目;5、了解社团开展的活动及内部动态,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承担活动的审批责任;6、把握社团发展方向,引导社团健康和谐、可持续性地发展;7、配合学院相关部门,积极参

8、与社团发展的指导。第十条 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生社团需暂停筹办活动,直至聘请到新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并到挂靠单位更新信息。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第十一条 成立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大学生的现实需求,社团性质、内容没有与现有社团雷同。2、由八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发起人身份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3、发起人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4、有规范的社团章程,章程符合本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5、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指导部门和指导教师;6、学生社团名称规范,不得与院内其他社团名称混同,其全称须冠以

9、“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字样,在活动时必须使用全称,不可省略“学生”二字。第十二条 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筹备成立申请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2、社团章程草案;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名单、基本情况及所在分院的意见;4、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及指导意见;5、需要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下列事项:1、社团名称;2、宗旨、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3、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4、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5、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原则6、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7、章程的修改程序;8、社

10、团的终止程序;9、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10、各社团的章程不得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如有抵触,以本管理办法为准。第十四条 学院每两个月组织一次答辩,对申请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进行资格审核,结果报学院团委审核后,做出批准筹备成立或不予批准筹备成立的决定;批准筹备成立的,予以公示;不批准筹备成立的,向发起人说明理由。未获得批准的,三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第十五条 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社团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并通过挂靠单位向学院团委申请正式登记成立。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组织筹备以外的任何活动。第十六条 学院团委应当在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相关文

11、件材料后一周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准予正式登记注册。对于不予登记的,将相关决定通知申请人。第十七条 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要进行年度注册1、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一学年初必须进行年度注册,注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登记证(2)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的意见(3)上学年工作总结(4)本学年工作计划(5)上学年财务结算报告及本学年经费预算(6)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大变更事项2、经审查,对材料合格的学生社团准予登记;逾期不进行注册或提交材料不符要求的,不得开展活动。第十八条 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在征得挂靠单位同意后,可自备艺术图章或其他标志用于学生社团工作,

12、并报学院团委备案。学生社团不得刻制任何圆形办公图章。第四章 学生社团干部、会员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干部是开展学生社团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学院各级学生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干部一般是指副部长(含副部长)以上人员。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干部的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坚决贯彻执行学生社团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2、思想过硬,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3、有适应学生社团工作需要的志趣、爱好和专长,素质全面; 4、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德、智、体全面发展,群众基础良好。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干部:1、一学期有一门以上考试不及格者;2、曾受学院党、团、行政处分者

13、;3、工作态度消极,在被要求参加的活动中,一学期累计三次以上缺席者;4、经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5、出现严重违反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所在社团章程,不宜担任学生社团干部者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是指社团的正副社长。学生社团实行社长负责制,社团负责人是学生社团内部组织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和学生社团的代言人。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产生,由各学生社团提名,由相应挂靠单位负责审核面试,经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大会选举通过后,报社团管理部门备案。对不称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社团管理部门可撤消其负责人职务,并按相关规定产生新的负责人。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职责:1、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和声誉2、遵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遵守本学生社团章程,维护本学生社团及社团会员的合法权益4、对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安全性、合法性负责5、对本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状况负责第二十五条 在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会员按照社团章程,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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