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合同范本范文.doc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78608738 上传时间:2024-02-22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回购合同范本范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回购合同范本范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回购合同范本范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回购合同范本范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回购合同范本范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回购合同范本范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回购合同范本范文.doc(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回购合同范本范文 在回购合同模式下,物资采购有着审批环节多、局部物资采购受限、要求利用本地资源的比例较高、工程总体方案工期紧以及风险较大的特点。对于回购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为大家的回购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债务人、回购人): 乙方(债权人、转让方):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 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甲方愿意保存对该房产的约定回购权。 第一条 甲方回购乙方购置的商品房的条件 一、双方同意甲方对前述房产拥有回购权,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 二、甲方有权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项的条件下进行回购 1.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乙方全部房款及利息合计 元(计算方法为:购房款

2、+购房款支付之日起按至甲方支付款项之日月 %的利率); 2、甲方承当并支付办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回购的全部手续并承当全部相关税费,乙方不承当任何费用(包括购房合同签署后产生的契税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 3、其他费用合计 元(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咨询费等)。 第二条 回购商品房的状况 回购商品房的根本情况详见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第三条 回购程序 1.甲方应当在行使期限届满前10日内通知乙方,并在10日内支付回购款。 2.乙方收到款项后3日内与甲方双方共同办理回购过户或者注销销售备案手续,相关税费甲方承当。 第四条 回购权因为以下情况之一丧失: 1

3、.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回购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丧失回购权的,乙方对房产拥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证。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权证,甲方那么应当赔偿乙方相对于购房款的30%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协议各条款不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亦不得申请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之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 年 月 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视为甲方放弃回购权,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该房产,并不受甲方任何约束。 2.乙方另行出售、

4、处置上述所购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积极办理相关各项手续。否那么,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条款赔偿乙方。 3.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违法情况,足以导致甲方丧失履行能力的,应向乙方支付两倍回购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购房款后,乙方必须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退还给甲方,否那么乙方应赔偿甲方两倍回购房款。 第八条 关于本协议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通知对方,否那么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内视为送达。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合

5、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编号为 的苗木销售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售的“邦博”品牌苗木,到期予以回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数量、规格、价格及质量要求 甲方所回购大苗的数量、规格、价格及质量要求具体如下表: 说明: 本合同的回购单价是指上车价,起苗、包装、上车、检疫费由乙方承当,运输和卸车费用由甲方承当; 本合同的包装要求应符合行业的一般标准,带直径20cm、厚20cm以上的杯装土

6、球。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验货方法 交货地点:乙方苗圃所在地大货车可行驶的公路边。 交货时间:乙方应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20日向甲方分批交付“邦博”牌大苗。 验货方法,在乙方的苗木种植地按本合同的规定标准现场验苗。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回购大苗检验合格后当天内预先支付始乙方合格苗款总金额的30%,余额在苗木全部提走后的当天内全部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三年内苗木种植管理的技术指导。 2、苗木自种植起的三年内,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的规定回购由乙方种植到达合格规定规格及质量要求的“邦博”牌大苗,但非“邦博”牌小苗长成的大苗,甲方有权拒绝回购。如发现冒充行为,那么甲方有权决

7、定拒绝回购所有的该批大苗或者选择回购该批大苗。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三年内回购到达本合同规定和质量的“邦博”牌大 苗。 4、乙方应自觉维护“邦博”苗木的品牌权,不得擅自在外以非“邦博”牌的苗木冒充“邦博”牌的苗木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反合同的规定,到时不回购乙方种植的到达合同规定规格及质量的“邦博”牌大苗,那么甲方需支付给乙方不回购的合格“邦博”牌大苗苗款30%的违约金(单价以本合同规定的回购价为准)。 2、如果甲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不能按时付款,那么需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二倍的罚金给乙方。 3、如果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以非“邦博”牌的大苗冒充“邦博”牌的大苗甲方回购,那么需

8、支付给甲方冒充“邦博”牌大苗总苗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拒绝回收所有该批大苗或有选择地回购该批大苗。 4、如果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擅自在外以非“邦博”牌的苗木冒充“邦博”牌的苗木进行销售,那么甲方除了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继续以“邦博”的品牌进行销售并就该冒用“邦博”品牌的行为进行赔偿外(赔偿额以冒充“邦博”品牌的苗木销售额的20%计),对其假冒行为保存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力。 5、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如果上面的赔归还不能弥补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那么造成损失的一方必须对受损失的一方进行进一步的赔偿。 六、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

9、约责任,但遇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那么贻误通知的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当赔偿责任。 七、其它事宜 1、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培养大苗,那么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并签订续培协议。 2、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那么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3、如果三周年达不到甲方回购规格,回购时间顺延壹年即至20xx年4月30日止,超出顺延时间甲方有权不予回购。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

10、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 法人代表: 乙方: : 法人代表: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本公司名下的计 平米(祥见附件:房产明细表)出售给乙方;甲乙双方确定该批产权商铺出售均价为 元平米;出售总价为: 。 二、乙方 年 月 日前,甲方出资 万元,回购该批商品房。乙方无条件同意将该商品房按本合同约定条款由甲方回购,同时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行终止,否那么视为乙方违约。 三、在本协议约定期限 年 月 日止,假设甲方没有将回购本合同项下购房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有权自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商铺,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回购房产价款。

11、甲方在同等回购房产的条件下有优先购房权。甲乙双方假设协商不成,甲方那么无权干预乙方的处置方案,并需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移交等相关售房手续及工作,在约定回购期限一个月时,仍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完成购房相关的手续及交接工作,那么视为甲方违约。 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房产,双方在出售,回购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交易等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当。 五、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生效时,同时需签署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至该房产所属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售房产备案登记。乙方按约定的期限内将全额购房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生效。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不存在抵押,

12、担保,出售、转让,赠予等任何瑕疵。甲方对已本合同项下已对外出租的房产,必须由承租人签署放弃承租权承诺书。涉及房产所发生任何变动,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那么视为甲方违约。 七:本协议项下所用条款,甲乙双方一经签署生效后,严格遵守。假设发生违约,违约方除承当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一次性支付对方20%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