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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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担保项目的风险控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中小企业现状及担保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及相关代偿、追偿措施。一、建立完善的风险保证金制度。企业应按担保金额的5%20%缴纳风险保证金。当企业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由公司代偿补偿时,首先用缴纳的风险保证金补偿,不足部分依法追偿。风险保证金跟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弹性调整。二、对贷款担保项目实行保前、保后风险控制管理。为有效控制在保项目风险,明确保前调查、保后监管责任人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一)保前调查的主要内容:1、根据申保客户提供的申保信息

2、资料,对照担保条件,查看企业资料,决定是否上报立项审查;2、立项批准后安排两人或以上到实地进行调查,整理调查工作底稿,和客户初步洽谈和反担保措施的设计;3、认真做好对客户全面情况的了解工作,根据实地调查情况进行初审,书面提交调查报告,据实报告客户的基本情况、法人代表情况、财务状况、反担保能力、经营情况等。保前调查的基本内容主要有:借款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借入资金来源、还款计划、使用贷款的历史记录等;所有开户行、帐户及存款余额情况和原有借款还本付息情况;反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财务报告和同意提供反担保的证明文件;或反担保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及有权处分人同意提供反担保抵押、质

3、押的证明文件;真实合法的购销合同、协议或其它有效性经营活动文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及在协作银行存入规定比例自筹资金的证明。分析借款人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行业前景、产品销路以及竞争能力;分析借款用途是否正常、合理、合法;分析借款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其真实性,判断其偿债能力;调查和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或反担保人情况;调查借款人的销售收入回笼情况;测定担保的风险度。(二)保后监管的主要内容:1、定期收集客户财务报表及其他信息资料。2、实地调查:定期到客户单位调查了解情况,调查对象包括主办会计、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企业负责人、部分职

4、工、往来关联户等;调查内容包括贷款使用、货款回笼、月营业收入、销售价格、销售合同计划、应收帐款、流动负债、现金存量、现金流量、盈利情况、机构人事、经营机制、其他情况等。3、通过贷款银行了解客户贷款使用情况和资金流量情况、借款增减、还本付息情况等。4、定期对反担保财产、反担保人的变动情况调查了解。5、工作要求:包括整理成工作底稿,进行简单分析、提交分析报告、提交对客户整改建议方案、提交干预控制客户行为的方案。6、权利行使:包括收集客户报表、检查客户、参予客户经济和诉讼活动、委派会计干预客户活动、冻结资金帐户,这些权利作为保留权利写进委托担保协议,有条件行使。三、建立完善的审贷会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5、。每个担保项目在经过保前调查完毕后,出具完整调查报告,最后交由公司审贷会决策,采取集中审批原则,决定担保与否。公司审贷会为公司唯一担保独立决策机构,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严格审批每个项目,控制担保风险。四、严格落实反担保控制措施。(一) 凡申保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反担保控制措施,原则上主要反担保措施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1、流通性、变现性较强的有价证券、债权凭证、股权质押反担保;2、产权明晰、变现性强的不动产抵押反担保;3、经本公司审查认可的第三人保证反担保(自然人或法人);4、可操作的、无争议的预期债权或类似债权的反担保控制(应收类账款质押);5、其它经本公司认可的风险控制措施。(二) 反担保措施的落

6、实与审查。为了增强借款人使用贷款的责任心,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依据受保企业信用等级、预期收益、担保金额等情况确定担保项目是否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对资信等级较差的企业必须要求提供有效、可靠的反担保措施。1、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查,审查无误后方可接收。首先要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认定该财产权利是否属于法律允许的可作抵押、质押的财产和权属;其次,要核实验证该财产权利的产权或使用权;最后,经评估后,由公司确认该抵押物(质物)的价值,再按一定抵(质)押贷款率确定担保额度。2、审查确认反担保人的资格、保证意向和保证能力。按照担保法之规定,反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借款人清偿债务

7、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对担保法规定不能作保证人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职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和职能部门等要明确通知借款人更换反担保人;核实反担保人保证意见的真实性;审查反担人保证能力。办理反担保抵押,必须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办理反担保质押合同以动产出质的,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以权利凭证质押的,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生效;以依法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自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五、建立保后监管预警制度。保后监管责任人应严密关注下列预

8、警信号,以便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担保风险。(一)财务报表反映的预警信号:1、不能及时报送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不完整、不连续。2、存货的突然增加。3、应收帐款的收回拖延。4、经营成本的上升和利润下降。5、销售额连续下降或大幅度上升。6、以短期融资作长期投资。7、应付帐款出现异常的增加、延长支付。(二)银行帐户上反映的预警信号:1、存款余额不断下降。2、不能支付到期的贷款本息、应付票据。3、借款人被其他债权人追讨欠款。4、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三)经营管理方面的预警信号:1、经营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工作纪律松懈。2、厂房和设备陈旧、维修不善,运转率低。3、企业的产品市场份额缩小或在市场

9、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4、存货大量积压。5、与主要供货商关系紧张。6、生产规模过度扩张。(四)管理层方面的预警信号:1、对银行或公司的态度发生变化,缺乏坦诚的合作态度。2、主要管理人员的重大人事变动影响企业运作。3、管理层缺乏长远的经营策略,对市场需求及经济环境的变化应变能力不强。4、经营体制重大变化,机构重大调整。(五)或有事项方面的预警信号:1、出现税务方面的强制措施。2、出现重大诉讼情况。3、出现重大质量、设备、安全事故。六、防范不确定的担保风险因素。不确定风险项目的界定:以下两种情况应界定为不确定风险项目;(一) 经营正常,但不能提供完整财务信息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资金贷款担保项目。(二)

10、不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只能提供相关评价信息的担保项目。对不确定风险项目的担保条件:1、不确定风险担保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够取得银行的贷款意向并无信用劣迹记录;( 2)项目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品质良好;( 3)能提供担保公司认定的反担保措施。2、第一类项目具体条件:( 1)企业具有正常的经营现金流量;( 2)调查认定的资产负债率小于70%;( 3)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调查认定净资产的50%。3、第二类项目具体条件:( 1)具体切实可行的还款来源;( 2)项目业主自有资金比例大于50%;( 3)申请保额不超过项目自有资金的50%。(三)不确定风险项目调查内容:1、第一类项目的调查

11、内容:( 1)注册资本及到位情况、股东及之间关系;( 2)工商注册及年检情况;( 3)经营范围及近几年经营情况;( 4)财务状况: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收、应付帐款、主要资产名称、价值、座落位置及权属状况等。( 5)纳税、涉诉等重大或有事项情况;( 6)历史融资及信用记录,市场信用等事项记录;( 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人品、履历、家庭及信用状况;( 8)反担保措施相关情况;( 9)主要往来单位情况;( 10)其它重大事项。2、第二类项目调查内容:( 1)融资主体或真实融资主体的合法性及相关信息;( 2)融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资料: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总投资额、自筹资金数量,目前进展情

12、况、未来前景预测、还款来源等。( 3)项目负责人及承担反担保责任相关人员人品、履历、家庭及信用情况;( 4)主要往来单位情况;( 5)重大或有事项情况;( 6)其他重大事项。(四)项目评价:( 1)担保项目调查后,由项目经理按照调查内容要求提交书面调查报告书,内容含项目概述、调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风险控制等部分。( 2)公司审贷会成员根据调查人员口头汇报、调查报告书反映情况及相关信息,依据担保公司业务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作出有利和不利因素分析,并对风险控制预案提出完善建议。( 3)公司审贷会成员综合考虑各方面分析因素,独立决策并提出书面表决意见。七、建立代偿制度、落实追偿

13、措施。对于逾期担保贷款,公司应建立代偿制度。当担保贷款到期不能偿还时,首先由贷款银行组织催收与追偿,直至采取法律手段依法收贷。对于采取以上措施仍无法追回的贷款本息,公司凭贷款银行的代偿通知书,根据有关协作合同经调查核实后承担代偿责任。公司履行代偿义务后,在法律关系上由担保人变为债权人,相应取得追索权,通过下列方式展开追偿,以弥补公司担保资金的损失:(一)追究反担保人及受保人民事赔偿责任;(二)变现其抵押物、质押物;(三)租赁其资产,以租赁收入弥补损失;(四)委托经营其资产,以经营收入弥补损失;(五)拍卖、变卖其资产,以其收入弥补损失;(六)其他合法处置方式。随着担保规模的增加,风险也相应增大,防范风险显得更为重要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切实把控制风险作为基本准则,放在第一位,在风险防范上强调稳健性、安全性,正确处理好规避风险与担保规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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