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刑诉法心得体会模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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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新刑诉法心得体会模板学习修改后刑诉法学习心得体会我国的刑事政策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与现代司法公正、_保障和程序安定等原则不相符合。此次修改刑诉法给检察_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新法与旧法相比取得很大的进步,从许多方面对许多问题做出了新的具体规定,对很多制度如证据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等也做了修改和完善。我国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就要求我们进行一系列加强_保护的法律修改,_年我国通过_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_”写入宪法。此次刑诉法修正与时俱进,亦明确将此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写入了刑诉法(第二条),使该原则由宪法理论进入了实际操作,标志着刑诉法的重心完成

2、了由打击向保护的转移,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具里程碑性的意义。一般刑事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先有犯罪结果,再根据各种证据追溯、还原犯罪事实,故证据线索无疑是刑事诉讼的生命线。因刑事侦查一般属事后追查(抓_、扒窃、两抢及交易类的现形性刑事犯罪除外),导致绝大多数证据材料在案发时不在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甚至多数关键证据在_亲友、同伙控制下,为保障侦查的有效性,自古以来的侦查一般都是_进行,为的就是防止打草惊蛇,不给_的亲友、同伙有毁灭证据的时间和机会。而“国家专门机关在追诉、惩罚犯罪过程中,往往不自觉地超越权力、甚至滥用职权,从而侵犯诉讼参与人特别是_、被告人的权利,导致错追、错判,严重损害司法公正”

3、。刑事诉讼法是一部专业性很强的法律,连我们这些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都不敢轻言知晓、熟悉,更勿论_,故_是否可委托辩护人就显得至关重要。此次修改将可委托辩护人的时间由原来的“移送_起诉之日”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或_措施之日”,至此,刑事诉讼全过程都可委托辩护人,使侦查阶段不再是真空。且委托人由原来的自行“聘请”,变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从而使_的的权益更易得到保障。当然,在加大保护力度的同时,打击也得跟上,故新法明确规定“辩护人接受_、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即侦查透明化了,辩护人的活动也要透明化,辩护人监督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也要监督辩护人,防止辩护人帮助

4、串供或毁灭证据。新刑诉法新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这实际上是“疑罪从无”原则的具体和明确。“公民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了沉默权,此次修改虽未废除“_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之规定,未赋予其沉默权,但明确举证责任,无疑是一个进步。修改前刑诉法虽然也有“严禁_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的规定,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_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_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是否可以理解为,除

5、“_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之外的其他非法证据不排除,这无疑给侦查人员违法收集证据留下空间。此次修改,明确规定:“采用_等非法方法收集的_、被告人供述和采用_、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进一步明确这些证据“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同时规定了非法证据存疑排除制度,新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这就确立了公诉机关

6、的双重证明责任不仅要提供证据证明犯罪成立,还要证明这些证据的来源(程序)是合法的。新法进一步规定了证人(含鉴定人)的强制出庭作证义务,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第五十九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7、除外”这实际上人性化、人文关怀的体现,也是西汉时就确立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再现,同时也“公民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的延伸。采用“_、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属证据的当然排除之列,意味着侦查、检察机关不得强迫证人作证,不得强制收集证言,但法院却可以,多少有些“只许州官放火”之嫌,但总的来说,法院的审判远比侦查要公开、透明得多,证人的合法权益也更易得到保障。这次刑诉法的修改,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_,这样最直接的后果是司法机关办案难度增加,但更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权利。学习新刑诉法心得体会模板(二)_月,我所_有关新刑诉法修订实施后的学习讨论活动,共_学习两次,由主持,全体律师共同参加。各位律师

8、在认真学习新的法律规定之余,结合自身实务经历,对本次新刑诉法修改的意义和利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_月_日,净源所开展“尊重和保护_”原则确立与“侦查阶段即可委托辩护人”的主题学习。本次学习:新刑诉法第二条:“尊重和保障_原则”;新刑诉法第三十三条;“移送_起诉之日”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或_措施之日”刑诉法不仅仅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同时它也是_的大宪章,_同样具有与一般人同等的_,将“尊重和保护_”作为一项原则写入法条,是刑诉法的一大进步。而在案件的侦查阶段,_的_保护之前一直是盲点,近年来屡见不鲜的非法证据断案很多都与_在侦查阶段的_遭侵犯有关。本次修改,将可委托辩护人的时间由原来的“移送_起

9、诉之日”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或_措施之日”。所里从事刑事辩护多年的律师对此感慨颇多,不少_在被侦查机关讯问或_措施后即寻求律师帮助,然而,迫于法律的规定,律师此时无从介入,仅能提供友情的法律建议,造成很多时候_的_无法得到保障。很鲜活的一个案例就是某_在被关押三个多月后移交检察院_起诉,而检察院最终认定不构成犯罪,不予起诉。如律师在侦查阶段就能实施辩护,则这样的情况很可能就会避免。在盛赞这一修改的同时,也有律师强调,在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很可能产生一些无良律师与_订立攻守同盟,毁灭案件关键证据的情况。对此,诸位均表示这除了考验律师的职业操守外,立法者肯定亦会考虑到,后续的相关监督措施相信能对此加以

10、约束。二、_月_日净源所开展刑诉法有关证据方面新规定的主题学习。本次学习:新刑诉法第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新刑诉法第五十四条。“采用_等非法方法收集的_、被告人供述和采用_、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新刑诉法第五十八条。“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新刑诉法第五十九

11、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证据”新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新刑诉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新刑诉法确立的“明确举证责任“、“非法证据排除”和“证人强制出庭”是本次修改的重大变化。证据一直是律师办案的核心,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侦查机关与公诉机关处于_的强势地位,在证据采集方面更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近些年来发

12、生的“躲猫猫”等事件产生了大众对此的一致呼吁。而本次新刑诉法中“公民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衍生出的沉默权,排除非法证据:即采用_等非法方法收集的_、被告人供述和采用_、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这些都是_在证据方面对抗_,维护自身权益的体现。而“证人强制出庭”引发了与会学习律师的热烈讨论,新规定对于迅速、有效地审理刑事案件无疑有重大意义,公民亦应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是与之而来的是:对拒不出庭的证人采取拘留等处罚是否合适。对证人的人身安

13、全等切身利益如何保障。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新的相关规定出台。本次学习同时就新刑诉法有关办案期限和重审一次为限、重审不加刑的规定进行讨论,特别是后者,是规避当前各地存在的一案多次重审、最终判决迟迟不能生效现象的重要手段,对于维_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重要意义。通过上述两次对新刑诉法的学习,本所各位律师熟悉新法之规定,对于本次修改案的重大突破都表示赞赏,但同时仍然认为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学习新刑诉法心得体会模板(三)学习新刑诉法,迎接新挑战在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花垣县检察院把深入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积极_学习,加强理

14、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高度重视、精心_。将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与当前开展的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加大对学习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力度。制订了学习方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和深度,在全面学习新刑诉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新刑诉法修改的背景、过程、内容,掌握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以主动适应新修订的刑诉法的新要求。二是认真学习,吃清摸透。按照学习培训全员覆盖的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通过脱产培训、业务讲座、网络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把学习新刑诉法作为下一步有效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引导检察干警不断强化_保障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自觉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人员带来的新挑战。三是分析对比,仔细研究。针对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部分比1如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制措施完善制度、辩护制度、证人到庭制度、执行程序中的_制度等,将刑事诉讼法修改部分与旧的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作出认真比较分析,结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颁布以前在刑事司法实践过程遇到的困难,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具体施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确保在今后的刑事司法活动中准确适用。四是全面掌握,灵活运用。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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