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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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威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年度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 2016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5天以上。(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凉州城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控制在90ug/m3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控制在39ug/m3以内,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年均值分别控制在60ug

2、/m3、40ug/m3、160ug/m3、4000ug/m3以内。天祝、古浪、民勤县控制在省上下达的目标以内。二、主要任务及措施。(一)锅炉治理。1.建成凉州城区城西热源厂一期工程,淘汰城区内51台燃煤锅炉。建成城西集中供热热源厂一期工程。城西热源厂一期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高效烟气脱硫、除尘、脱硝设施,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新建锅炉标准,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50mg/m3、300mg/m3、300mg/m3以内;城西热源厂建成后,进一步扩大城南、城北、城西集中供热覆盖面,城区集中供热并

3、网31座锅炉房,取缔51台锅炉237蒸吨,并网供热面积181.51万平方米。其中城南热源厂并网7座锅炉房,取缔11台锅炉29蒸吨,并网29.14万平方米;城西热源厂并网20座锅炉房,取缔32台锅炉138蒸吨,并网132.47万平方米。城北热源厂并网4座锅炉房,取缔8台锅炉40蒸吨,并网19.9万平方米。确保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凉州城区内10蒸吨及以下锅炉。责任单位:凉州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2.实施黄羊工业园区、武威工业园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及黄羊镇、武南镇、凉州区城郊乡镇燃煤锅炉综合治理改造工程。凉州城区、工业园区、城郊乡镇

4、2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改造为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2蒸吨以上10蒸吨及以下锅炉全部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设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已建锅炉标准,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80mg/Nm3、400 mg/Nm3、400 mg/Nm3以内。黄羊集中供热站、武威万源热力有限公司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堆煤场设置封闭的堆煤棚或防风抑尘网,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淘汰黄羊集中供热范围内红太阳小区、康瑞小区农垦研究院等6个分散锅炉房和武威万源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范围内甘肃凯帝斯电梯制造有

5、限公司等5个锅炉房。责任单位:凉州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3.继续实施10蒸吨以上锅炉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市城南供热公司剩余2台锅炉、市城北集中供热公司剩余3台锅炉、天祝县集中供热站、民勤县集中供热站、古浪惠民热力公司等集中供热站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综合治理,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堆煤场设置封闭的堆煤棚或防风抑尘网,20蒸吨以上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已建锅炉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完成时限:2016年8月

6、31日4.取缔淘汰1蒸吨以下无脱硫除尘设施燃煤小散锅炉。2016年6月30日前,各县区1蒸吨以下无脱硫除尘设施燃煤小锅炉、茶浴炉全部淘汰或改为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锅炉。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完成时限:2016年6月30日5.实施各县1蒸吨以上10蒸吨及以下工业生活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对1蒸吨以上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进行综合治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已建锅炉标准,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80mg/Nm3、400 mg/Nm3、400 mg/Nm3以内,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各县政府

7、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完成时限:2016年8月31日6.严格执行新建燃煤锅炉审批及排放标准。凉州城区不再审批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它地区不再审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4年7月1日起新建锅炉,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标准。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50mg/Nm3、300mg/Nm3、300mg/Nm3以内;燃油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30mg/Nm3、200mg/Nm3、250mg/Nm3以内;燃气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20mg/Nm3、50

8、mg/Nm3、200mg/Nm3以内。燃煤锅炉改造为清洁能源锅炉全部执行新排放标准。新建热电联产及其它火力发电项目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20mg/Nm3、50mg/Nm3、100mg/Nm3、0.03 mg/Nm3以内。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完成时限:全年7.严格燃煤锅炉煤质管控。严格执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通知(武政办发2015209号),凉州、民勤、古浪、天祝城区燃煤锅炉禁止使用灰分16%、硫分

9、1%的煤炭及制品。其它区域禁止进口和销售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中发热量、灰分、硫分、汞、砷、磷、氯、氟等八项指标要求的商品煤。各用煤单位要加大入场煤检测力度,健全完善煤质检测台账资料,质监部门要加大入场煤、炉前煤监督检测频次,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环保部门加大处罚力度,保障燃煤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完成时限:全年(二)工业企业废气治理。8.开展全市砖瓦工业企业治理。对砖瓦工业企业进行清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全部关闭,符合产业政策的对企业烟尘、二氧化硫进行综合治理,使大气污染物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即干燥及

10、焙烧车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浓度分别控制在30mg/Nm3、300 mg/Nm3、200 mg/Nm3、3 mg/Nm3以内,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届时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不得复工,实施治理的7月1日前完成验收监测。凡未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主体:全市砖瓦生产企业完成时限:2016年7月1日9.实施铁合金行业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对铁合金行业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使所排污染物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2012)。即半封闭炉、敞口炉、精炼炉颗粒物50mg/m3,其他设施颗粒物30mg/m3,铬及其化合物4mg/m3。责任单位:

11、天祝县、古浪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10.加大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的监管。市、县区环保局每月对企事业单位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罚,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完成时限:全年(三)各县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11.加大建筑施工地监督管理。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2米以上围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物料堆放点、开挖的土

12、石方、裸露地面必须覆盖(硬化、绿化);建筑施工场地出口设置冲洗平台,车辆出建筑施工地必须进行冲洗。对暂时未出让的土地由土地储备单位建设围墙,用抑尘网对空地覆盖或进行绿化。项目监理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纳入信用管理系统,定期公布,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公共交易中心实施时段:全年12.各类施工工地实行防尘承诺备案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修缮等各类工程开工之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向建设等有关单位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

13、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同时,专人负责水泥、砂石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编号准入制,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和道路遗撒。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市房管局完成时限:全年13.实施拆迁作业高空喷雾抑尘措施。拆迁工地必须以签订抑尘防尘合同作为施工的前置条件,在实施拆迁作业时须同步实施高空喷雾抑尘,抑制二次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实施时段:全年14.实施城区机动车强制性车轮和车体清洗。建筑施工地、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出租车公

14、司要建设车辆出入清洗平台,对进入城区的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出租车、客运车实施强制性车轮和车体清洗,杜绝带泥上路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运管局、交警支队、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实施时段:全年15.凉州城区建成区道路实行全时段全方位洒水抑尘作业。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在重点路段洒水作业模式,增购道路清洗、洗扫、喷雾车辆,对市区快速路、主干道每天,次干道每两天至少进行1次机械化湿式洗扫。凉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域内道路每天至少进行2次机械化湿式洗扫,城区内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在地面温度大于4摄氏度时对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洒水降尘次数依据气温状

15、况和道路扬尘情况适时调整。 责任单位:凉州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实施时段:全年16.凉州城区垃圾清运及居民院落清扫。对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背街小巷等处的垃圾加强管理并及时清运。单位院落、居民小区及周边自扫区域,禁止使用大扫帚清扫,按照环卫作业时间和标准要求,对区域内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杂物及时进行清理。 责任单位:凉州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实施时段:全年17.凉州城区、城郊及相关区域裸露地实行绿化(固化)全覆盖。对城区现有绿化带(绿地)裸露部分、拆迁地暂未新建区域、已储备区域暂未开发区域、背街小巷有绿化条件未实施绿化区域、在建项目施工及外围裸露地、河滩河道外围裸露地进行绿化全覆盖;新建道路中间分车带及两侧未绿化带、小区内部广场和绿地裸露部分、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区域裸露地、乡镇(村)农林场和设施农牧业裸露地、工业园区各类裸露地栽植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全覆盖。能够硬化地带用沥青、水泥、铺砖硬化,项目施工现场可采用砂砾石覆盖,确无法固化、绿化区域采用抑尘网覆盖。责任单位:凉州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实施时段:2016年4月20日18.加大县城及周边乡镇绿化力度。各县要制定年度城区及周边乡镇绿化方案,对地表裸露的建筑施工地、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未利用地进行草、灌、乔相结合立体绿化,减少裸露地表面积,绿化带内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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