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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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城监20112号关于印发宁化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的通知各中队、室:宁化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已经大队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岗位职责。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主题词:行政 绩效考核 制度 通知 抄送: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永生,县政府副县长陈健,县城建局,吴金珠局长,黄宁书记。宁化县城建监察大队 2011年3月1日印发宁化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城建监察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的城建监察队伍,更有效地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队伍的作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根据大队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

2、宁化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评范围大队全体工作人员。二、考评依据依据城建监察工作职责和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宁委办200560号)、宁化县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纪要(2009年6月17日)。三、考评方式按千分制方式计分,采取年终集中考评与每日督查考评相结合。本大队参公人员在一年内被效能诫勉教育一次的,本人作出书面检查,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一年内被效能诫勉教育二次的,予以效能告诫一次,当年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协管员合同期(叁年)内被效能诫勉教育二次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制度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原大队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3、宁城监20107号)即行废止。四、考评细则附后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一、市容管理工作人员考评细则(1000分制)项 目考评内容考评分得 分学习培训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3、积极学习、宣传有关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引导群众知法、守法。4、有较强的思想觉悟,有集体荣誉感,有较强的责任心。5、积极参加学习培训,缺课一次扣10分,测试不及格,每次扣50分。6、积极参加队伍整训,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缺课每次扣10分。100工作职责1、大力整治“店外店”,原则上主干道两侧严禁出现“店外店”占道经营

4、现象,每出现一次“店外店”,扣5分。2、规范沿街商铺、住户乱倒垃圾行为,主干道两侧经营户应做到垃圾袋装,每出现一次乱倒垃圾现象,每户扣5分。3、路段经批准设置的固定摊点未按定点线内摆放,出现摊外摊每处扣5分,摊前卫生未达标每处扣5分。4、流动摊点在禁止摆摊的路段上占道摆摊,板车每辆每次扣1分,肩挑手提每处每次扣1分。流动摊点占用主干道、车行道摆卖,未及时劝离得,每摊次扣10分。5、出现乱牵、乱挂、乱晒现象每起扣2分,人行道上出现占道摆放广告牌每个扣5分。6、遇广告设置及展促销活动,未及时报告广告管理中队,未积极主动配合处置的,每起扣5分,未及时送达广告设置告知书的,每起扣10分。7、对运输车辆

5、洒漏未及时报告规划、市政中队,又未主动积极配合处置的,每起扣5分。8、对在路段上进行的马戏、演唱未劝离的,每次每处扣2分。9、对人行道上打麻将、打扑克牌未劝离的,每桌扣2分。10、对人行道上非机动车辆乱摆放进行劝导教育,未劝导教育的,每辆扣1分。11、各中队必须立案查处违反市容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案件3起以上。未完成的,每少一起扣10分。12、积极主动参与县政府、县城建局、大队组织的市容环境整治等各项行动,未经批准缺一次扣10分。13、未签定市容环境卫生承诺书的,每缺少1户,扣10分。700工作纪律1、着装不整、标志不齐全每次扣10分。2、未着制服上岗每次扣30分,脱岗每次扣50分。3、旷工每次扣

6、100分。4、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准时签到,迟到每次扣5分。未签到者视为旷工,每次扣100分。5、上班期间确需临时离岗或特殊情况需提早下班的,应报大队长同意,未经同意擅自离岗者,按脱岗处理,违规每次扣50分。6、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学习、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7、开会、学习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参加会议、学习,必须做好记录,手机保持静音或关机状态,违反一项,每次扣5分。8、除大队安排的公休假以外,每请假1天扣3分。9、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调班、顶替上班、私自换班的扣双方各10分,因擅自调班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每次每人扣15分。10、非工作关系严禁着装进入娱乐场所、餐馆,违规者每次扣5分

7、。11、因喝酒不能正常上岗执勤或严重影响大队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给予效能诫勉教育一次,每次扣100分。12、对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管理、顶撞谩骂领导的直接给予效能诫勉教育一次,每次扣100分。13、中晚班工作人员旷工、脱岗、迟到者,按正常班工作人员扣分标准的2倍扣分。200工作成效1、所在中队全年考评分第一名的,奖励该中队队员每人50分;考评分第二名的,奖励该中队队员40分;考评分第三名的,奖励该中队队员30分。2、全年未迟到、早退一次的,奖励50分。3、全年未请假一次的,奖励50分,大队安排的公休假除外。4、被效能诫勉教育一次扣100分,被效能告诫一次扣200分。5、立案查处违

8、反市容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案件超过3起的,每超过1起奖励20分。二、规划、市政管理工作人员考评细则(1000分制)项 目考评内容考评分得 分学习培训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3、积极学习、宣传有关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引导群众知法、守法。4、有较强的思想觉悟,有集体荣誉感,有较强的责任心。5、积极参加学习培训,缺课一次扣10分,测试不及格,每次扣50分。6、积极参加队伍整训,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缺课每次扣10分。100工作职责1、每日巡查日记必须记录清楚,少一天扣10分。2、对本片区出现

9、的违建户2个工作日内未巡查发现到,每户扣100分;对本片区内的违建户必须建立比较完整的档案资料,包括照片、执法文书、基本情况、跟踪制止情况及处置情况等,建立不完整的每户扣10分;未建立档案的,每户扣50分,直至追究不作为,失职、渎职责任。3、积极主动参与县政府、县城建局、大队、中队组织的违法建筑强拆行动,未经批准缺一次扣50分。4、弃土管理实行核准制,做到跟踪源头,分片负责,每发现一次未经核准运输弃土,每次扣50分。5、弃土运输应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抛、洒、漏等弃土行为,并责成运输业主清扫;污染路面严重的,应及时清洗,未落实监管、清扫、清洗不及时的,每次扣100分。6、建筑材料乱占道堆放未

10、及时纠正的每起扣10分,工程竣工后未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清理建筑工程渣土或垃圾的每起扣10分。7、对损坏市政设施,乱挖掘城市道路行为未及时查处的每起扣10分,占道拌水泥砂浆未及时督促清理的每次扣10分,占道搭接人行道与车行道水泥混凝土斜坡未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的每起扣5分,对主街道上乱堆放的建筑垃圾、沙石料等未按规定限时清理的每次扣10分。8、对群众来信来电,属片区工作职责内的事,未进行协调处理的每起扣10分。9、立案查处违反规划、弃土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案件10起,每少一起扣50分。700工作纪律1、着装不整、标志不齐全每次扣10分。2、未着制服上岗每次扣30分,脱岗每次扣50分。3、旷工

11、每次扣100分。4、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准时签到,迟到每次扣5分。未签到者视为旷工,每次扣100分。5、上班期间确需临时离岗或特殊情况需提早下班的,应报大队长同意,未经同意擅自离岗者,按脱岗处理,违规每次扣50分。6、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学习、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7、开会、学习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参加会议、学习,必须做好记录,手机保持静音或关机状态,违反一项,每次扣5分。8、除大队安排的公休假以外,每请假1天扣3分。9、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调班、顶替上班、私自换班的扣双方各10分,因擅自调班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每次每人扣15分。10、非工作关系严禁着装进入娱乐场所、餐馆,违规者每次

12、扣5分。11、因喝酒不能正常上岗执勤或严重影响大队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给予效能诫勉教育一次,每次扣100分。12、对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管理、顶撞谩骂领导的直接给予效能诫勉教育一次,每次扣100分。200工作成效1、所在中队全年考评分第一名的,奖励该中队队员每人50分;考评分第二名的,奖励该中队队员40分;考评分第三名的,奖励该中队队员30分。2、全年未迟到、早退一次的,奖励50分。3、全年未请假一次的,奖励50分,大队安排的公休假除外。4、被效能诫勉教育一次扣100分,被效能告诫一次扣200分。5、积极主动参与县政府、城建局、大队、中队组织的违法建筑强拆的行动。参加县政府组织的

13、强拆行动,并达到强拆目的,每人每次奖励10分;参加城建局、大队组织的强拆行动,并达到强拆目的,每人每次奖励20分;参加中队组织的强拆行动,并达到强拆目的,每人每次奖励30分。6、立案查处违反规划、弃土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案件超过10起的,每超过1起奖励100分。三、广告管理工作人员考评细则(1000分制)项 目考评内容考评分得 分学习培训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3、积极学习、宣传有关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引导群众知法、守法。4、有较强的思想觉悟,有集体荣誉感,有较强的责任心。5、积

14、极参加学习培训,缺课一次扣10分,测试不及格,每次扣50分。6、积极参加队伍整训,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缺课每次扣10分。100工作职责1、加强主街道上广告的管理巡查力度,及时送达广告设置告知书,发现未经审批的广告按程序及时处理,2个工作日内未发现的每起扣30分,一次未及时处理的扣50分。2、定期对主街道上条幅及破损广告进行清理,每条(个)未及时清理的扣5分。3、加强对展(促)销等较大商业活动的巡查管理,发现(或接到路段队员报告)未批准的及时协同路段执勤人员一同清理,一次未及时清理的扣10分。4、收费应严格按物委核定标准执行。未经同意擅自减免占道费经查属实的,除自行补缴应收费差额外,每次扣10

15、分。5、收费款日结日清,每日向大队财务解缴当日收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上缴,延期上缴的一天扣10分。擅自挪用一经发现从严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6、收费不给票据,少给票据,套开票据或收费不使用省财政统一票据的,经查实直接给予效能诫勉教育一次;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7、积极主动参与县政府、城建局、大队组织的广告强拆行动和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未经批准缺一次扣10分。700工作纪律1、着装不整、标志不齐全每次扣10分。2、未着制服上岗每次扣30分,脱岗每次扣50分。3、旷工每次扣100分。4、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准时签到,迟到每次扣5分。未签到者视为旷工,每次扣100分。5、上班期间确需临时离岗或特殊情况需提早下班的,应报大队长同意,未经同意擅自离岗者,按脱岗处理,违规每次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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