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宅养老体系下老年集合住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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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在宅养老体系下老年集合住宅研究摘要: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时代,严重的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老年人居住问题在一些亚洲国家和地区更加突出。日本与我国都处于儒家文化圈,具有很相似的价值观念、社会结构、文化传统。而日本在居住空间体系的发展上相对成熟完善。日本老年居住建筑从模仿西方国家到逐步发找出符合本国传统,种类丰富的老年人居住建筑模式,并且相近的相近的生活习惯有参考意义。本文通过对日本的银色住宅分析研究,并通过与亚洲其他国家进行分析对比,试图能诠释出日本银色住宅的规划模式,并期望能从中找到对中国的启发关键字:银色住宅一 日本“在宅养老”体系(一)“在宅养老”背景与其发展状况进入二十一世纪以

2、来,人类的寿命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的进步不仅表现在寿命的延长,也表现在老年人摆脱孤独寂寞,在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都更加丰富。因此养老模式必定发生变革,如何选择适应当今社会发展节奏的养老模式是目前面临的问题。“在宅养老”在这种世界大环境下开始流行起来,“在宅养老”中的“宅”表示老年人不再居住在养老机构中集中养老,而是分散居住在自己家中。同时家周围即社区或地区中配套各种养老设施,并提供各种养老服务。集中体现为争取个人自理、家庭照顾、社会广泛参与和国家主导援助的养老特点。“在宅养老”减轻了国家和家庭双方的养老负担,降低了养老风险,并且也是绝大多数老年人所希望的养老方式。 二战以后日本经历了经济的高速增长

3、期,并建立了日本引以为傲的高福利型国家。但是随着日本经济陷入低迷,养老金的支付越来越呈现出不可持续性。20世纪70年代由于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因此便兴建了大量的养老机构,并且在1973年推行老人免费医疗制度。随着日本经济奇迹的结束,劳动力数量的不断下降,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养老金入不敷出。日本政府不得不开始采取措施对“在宅养老”体系进行改革。为了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解决养老金支付的困境,日本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案,采取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时间,提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2013年开始逐步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等措施。但是这些改革措施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日本国民的缴费压

4、力越来越大,同时造成了一些拒绝缴费和延迟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日本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乏力,迫使日本政府将“在宅养老”发展成一项新兴产业。日本养老服务市场的持续增长的巨大前景,未来的发展潜力也是难于预测。许多日本政商界的人士都认为家电、汽车等传统的制造业将逐渐成为夕阳产业,而养老领域和环保业等将成为未来新兴产业。日本“在宅养老”产业化的发展对于促进整个养老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在宅养老”居住政策与其发展过程 二战后日本住房严重短缺,居住环境条件较差,日本为了满足国民基本住房需求,1950年成立住房金融公库来统筹管理公共住宅的发展。经过日本人民的不

5、懈努力到70年代末终于实现了住宅总量与日本家庭数量基本相当。日本在实现了“中低收入家庭拥有基本住房”的目标后,开始将公共住宅的发展重点转向“改善住房品质”更高追求。如今日本自有住房比例达到了60%,同时日本居民的住房水平、居住环境已经达到欧美发达国家的居住标准。日本根据1950年颁布的住宅金融公库法成立了住宅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对日本公共住宅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主要为公团和公营建设一些针对中低收入者的公共住宅、个人建房购房和企业开发租赁型住宅提供资金保障。并很快出台了公营住宅法、住宅地区改良法(1960年)等法律。随之而来20世纪60年代日本开始关注老年人居住情况的发展,并以1964年建设考

6、虑了老年家庭的公营住宅,提出了“与老人同居家庭”优先入住公营住宅,该计划最后也推广到全部公共住宅中。日本国会在1966年通过了住宅建设计划法,依据此法建设省制定了8个“住宅建设五年计划”。每个五年计划都充分考虑了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住宅建设需求,根据各种综合因素规划设计推动住宅的建设。同时各都道府县也根据建设省的五年计划制定了各自的住宅建设五年计划。1975年,建设省提高了公营住宅的面积指标,于是兴建了一些较大面积的多代合居住宅,例如两代居、双拼住宅等。进入80年代后很多老年人更愿意在自己家中养老,同时老人保健法的实施使得“在宅养老”开始蓬勃发展。1980年公库住宅也提高了面积标准出发点就是为

7、了扭转三代同堂家庭不断减少的趋势,公营住宅也推出了两户家庭合并成一户的优惠贷款计划。1983年东京都政府推出“银发族计划”,这个计划从老年人的需求出发,在住宅中装设电子传感器、火灾报警器和危险紧急求救报警器等设施。八十年代末,日本进入经济大萧条期,住宅的发展方向开始转向“长寿型住宅”。日本政府在九十年代初颁布了老龄化社会公共住宅设计指南和老龄化社会独立式住宅设计指南两部法律来推动通用住宅的发展。1994年颁布中心建筑法,“中心建筑法”对推动老年住宅的发展和无障碍化设计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综合1991年颁布的老龄化社会公共住宅设计指南和次年实施的老龄化社会独立式住宅设计指南,日本政府在1995年颁

8、布了老龄化社会住宅设计指南,并同年推出了“高龄化社会对策大纲”,鼓励政府和民间在社区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住宅养老”体系。1995年正式施行长寿社会对应住宅设计指南,指导规定普通住宅进行无障碍化设计,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居家安全。进入21世纪,日本的老年人居住法规定,国家和地方必须提高“在宅养老”的居住水平和居住的安全性,同时为个人房产和公共出租房屋的无障碍化改造提供资金援助。这一时期进入了老年人居住房屋市场的开放期,私营住宅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从而改变了以往公共部门主导老年居住房屋的格局。(三)“在宅养老”的服务体系相对于居住环境是实现“在宅养老”最重要的硬件因素,“在宅养老”社会服务体系

9、是保障“在宅养老”成功运转最重要的软件因素,而成熟完善的制度保障是构建“在宅养老”社会服务体系的前提条件。1963年日本颁布的老人福祉法首次出现“介护”一词,随后“介护”的容不断发展完善。介护是日本“在宅养老”社会服务体系的重点部分,1982 年废除老人免费医疗制度,颁布老人保健法,开始重视老化预防。1989 年颁布黄金计划,提出实现保健、医疗、养老服务的一体化,完善“在宅养老”社会志愿体系,培养十万名护理人员,新建“在宅养老”介护服务志愿中心、“日托”服务中心各一万个。1994年公布了新黄金计划,提出养老服务要普与化,建立服务质量的评价标准以与对老年人居住的房屋进行无障碍改造等。1997年1

10、2月通过了介乎保险法,2000 年正式实施,介乎保险制度是日本养老服务体系中一项有力的制度支持。介乎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高龄者的养老介护提供社会性的支援服务,所有的日本老年人都可以平等地享受这项服务。通过一种契约的形式,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志自主的选择不同的社会养老服务。2006年日本修改了的新的介护保险法增加了“介护预防”,因此日本的“在宅养老”护理服务从以事后护理为主转向了预防与康复为主。 目前,日本将“在宅养老”服务发展成为一个蕴藏巨大潜力的产业,养老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不仅有大量的非盈利机构一直坚持积极开拓进取,还有许多营利性的养老服务企业不断加入进来。日本的“在宅养老”

11、服务产业已经发展成具有完善的养老服务支援机构和设施、培养了大批具有专业护理知识的人才储备和成熟完整的养老服务监管、评价机制。二. 日本在宅养老居住建筑类型日本“在宅养老”居住建筑中的住宅根据建筑规模和设计理念的不同,可分为普通住宅(包括通用住宅、“两代居”)和老年集合住宅,共同组成了具有日本特色的“在宅养老”居住体系。目前大部分的日本老年人都选择居住在普通住宅中。(一)普通住宅日本是亚洲国家中对老年人居住空间研究最为成熟的国家,通过将传统孝道融入到现代养老理念当中,最早提出了“两代居”的老年人住宅形式,两代居的核心概念是父母子女两代或祖父母、父母、子女三代同时在一个家庭空间居住的形式。根据老少

12、家庭成员居住空间组合形式的不同,“两代居”分为:(1)同居寄宿型(老年人和年轻人同户门,仅有厨房或者卫生间分开使用,两代人之间干扰比较大,老年人居住空间的私密性得不到保障),(2)同居分住型(老少家庭同户门,仅共享起居室,其他空间分开使用),(3)邻居合住型(老少家庭分户门,但是共用起居室,两代人的生活可以相对独立,年轻人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能够与时进行照料,互相之间干扰较少),(4)完全邻居型(情况分为老少家庭相邻两户,通过阳台进行联系,或者是居住在同一栋楼,或是不同楼宇,但是距离较近,俗称“一碗汤”距离)。 日本早期主要是进行养老机构方面的建设研究,但是发现养老机构中老年人心里健康方面的问题

13、不断出现,开始重视传统的家庭血缘关系在养老中的重要要用,于是出现了“两代居”的老年人住宅形式,这种“两代居”的住宅形式使得老少两代能够在生活上得到相互照料,使老年人和年轻人生活上既不互相干扰,而情感交流变得更加容易,有利于消除老年人心理上的孤单,可以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从而延缓衰老。但是日本的两代居只是持续了一段时间,后来就很少再提倡建设这种居住类型。 日本最近建成的所谓的“两代居”住宅实际上大多数都属于完全邻居型,因为这种形式的老少两代居住空间都彼此相互独立,但是又能方便的联系。这种形式能够保留家庭养老传统又适应现代生活节奏,因此日本政府出台许多法规政策,为有与家里老人邻住或者近住意愿

14、的年轻人提供制度上的优惠政策。通用住宅也称之为“长寿型住宅”,在日本也比较普与。通用住宅就是人从生到死一生都可以使用的住宅,人往往对自己居住过的地方都会怀有某种感情和记忆,住所也会成为感情的载体,所以有些人并不愿意经常搬家。因此要求设计出能适应满足人一生中特别是进入老年阶段需求的住宅,在住宅最初设计中常常要注意走廊的宽度、地面的高差、预留电梯的位置等。这些设计要素并不是一次性全部建设完成,而是在使用的过程中逐步添加,但是在设计初期必须要预留考虑。根据日本专家研究,在建设初期,如果考虑全部的设计要素,所增加的费用一般不超过房屋总造价的10%,若是在建设初期只考虑基本设计要素,所增加费用不到 1%

15、。实际上通用住宅的建设可以延长住宅的使用寿命,可以节约大量的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二)老年集合住宅1968年,日本厚生省和建设省联合提出“银发住宅建设计划”,制定政策为能够自理日常生活的老年人提供针对老年人的租赁式住宅,但是直到 1988年,由于日本加速老龄化该政策才真正实施。在“银发住宅建设计划”之后,又推出了“银发之发”,“年长者住宅”等形式老年集合住宅,日本的老年集合住宅主要分为两种形式。 1、专住型老年集合住宅。专住型老年集合住宅指的是老年人集中单独居住,这种形式的老年集合住宅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在管理上具有很大的便利性,老年人之间也能够经常进行沟通交流。部分专住型老年集合住宅与其

16、他居住区实行完全分离,在心理上存在着隔离,由于老年人接触的人群基本都是老人,接触人群围的狭窄,造成了老年人情绪的低落悲观的不良心理,接触交流人群围的变小也造成了老年人认知能力的加速衰退。因此完全分离的专住型老年集合住宅对于延缓老年人身体衰老存在着一定的弊端。2、 混住型老年集合住宅(,针对完全分离的专住型老年集合住宅存在的弊端,于是推出了混住型的老年集合住宅。混住型老年集合住宅指的是老年人住户和其他住户混合居住在一栋楼里,或者混住在同一社区中,老年人住户所占比例一般较小。目的是避免老年人住户与社会产生隔离,混住有助于增大不同年龄人士之间的沟通和交通,有助于老年人维持心理健康。前面对老年集合住宅的划分模式实际上更多针对的是住户数较多的高层集合住宅,目前日本有很多低层或者多层的老年集合住宅分散在城市或城镇的各个社区中,这类老年集合住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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