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案例及练习题答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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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一 国际商法概述【综合实务训练参考答案】一、略二、略【任务案例参考答案】1. 任务案例 1-1-1 分析提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选择适用的法律, 应由受理合同争议的仲裁机会或法院来确定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2. 任务案例 1-2-1 分析提示:法院裁决原告败诉,其不能获得法院颁布的实际履行命令。法官认为, 在本案中,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珍贵稀有的物品, 因此赔偿无法弥补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损失,因此此种合同法庭应该判决强制履行,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意见, 当事人应当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但是, 被告订立出卖该花瓶的合同是基于一个估价师的鉴定,然而这份鉴定和估价是不公平合理的,原告街道这一切

2、, 他所支付的价格是明显不合理的, 法院不能强制履行一个对价不公平或不符合良心的合同。【课堂讨论参考答案】1. 课堂讨论 1-2-1 分析提示:属于对抗制。中国香港属于英美法系,诉讼制度采用对抗制。项目二 国际商事组织法【综合实务训练参考答案】一、判断题1.2.3. ? 4. ? 5.二、单项选择题1.A 2.C 3.D 4.A 5.C三、多项选择题1. ABCD 2. CD 3. ABC 4. ABCD 5. BCD 6. ABCD 7. ABCD四、问答题(略)五、案例分析题1:( 1)老王承担,老王是该投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2)以老王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

3、无限责任。2:( 1)我国公司法第 15 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我国 合伙企业法 规定, 合伙企业应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组成, 且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龙翔公司投资某合伙企业,不符合公司法 、 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章程对投资数额有限定的, 对外投资不多超过规定的限额。 龙翔公司章程中未对投资数额作出限定, 三位股东协商决定出资210 万以达到控股目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任务案例参考答案】1. 任务案例 2-2-1 分

4、析提示:( 1) 该企业的设立合法。 根据我国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 2 条、 第 10 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单独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时法律仅要求投资人申报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但并不要求须缴纳最低注册资本金。 因此张三单独以一元人民币经法定工商登记程序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做法, 符合法律规定。 但根据该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 , 而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个人负无限责任, 因此张三将其取名为 “灵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与纠正。( 2) 张三允许他人参加投资, 共同经营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 条、 第 8 条、 第 1

5、5 条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须为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设立,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此,张三如允许他人参加投资经营,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改变为其他性质的企业,因为此时已经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条件了。( 3)作为企业,应当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规定、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做法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2 条、第 23 条的对此也作出了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

6、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张三的理由不成立。( 4)该企业的债权人在张三不能清偿债务时不能向张三的家庭求偿。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 条、第 18 条的规定,张三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且法律规定只有投资人在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 才可以依法由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因此债权人不能向张三的家庭求偿,而应当是由张三个人负无限责任。( 5)张三决定自行解散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的规定, 张三作为该企业的投资人, 有权决定自行解散个人独资企业, 因此张三的做法并不违法。( 6)由于李四后来加入投资经营,因此该个人独

7、资企业事实上已转变为公民之间的合伙关系,由此,法律责任也应当由合伙人张三、李四承担,李四应当对该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 任务案例 2-3-1 分析提示:( 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 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7 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 但 A 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 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 2)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3 条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丁向 A 公司偿还了全部债务,

8、丁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丙、戊进行追偿。( 3)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4 条的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甲聘任张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 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31 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以下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 的经营管理人员。(5) C

9、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41条的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 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但C公司可以用乙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3. 任务案例 2-4-1 分析提示:我国 公司法 第 20 条规定: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任务案例 2-4-2 分析提示:( 1)我国公司法第 78 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

10、起人, 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因此四个发起人能作为发起人募集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2)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法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的限制是: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因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 万元,故本案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应不得低于 2100 万元,因此,本案发起人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未达最低限额,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项目三 合同法【综合实务训练参考答案】一、略二、略三、实务训练1. 提示:要注意李某与老李之间的代理关系。2. 提示:保险单是否是格式合同?关注格式条款解释中的不利解释相关规定。3. 提示: 依据债务法定抵销的条件, 分析房地产公司是否有权单方主

11、张债务抵销。【任务案例参考答案】1. 任务案例 3-1-1 分析提示: 在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 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股东内部对各自的实际出资数额和占有股权比例作出约定, 国迪公司与启华公司的股东协议约定并不影响珠科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 故应认定为有效, 股东协议属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 启华公司应遵守合同约定,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2. 任务案例3-2-1 分析提示:绍兴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要约?该要约是否是不可撤销的?渤海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承诺?继而认定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3. 任务案例3-3-1 分析提示:吴某送货单具备合同的主要要件,蔬菜买卖合同于送货当天

12、成立并生效, 酒楼应依送货单约定的价款足额支付, 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4. 任务案例 3-4-1 分析提示:抗辩权是针对同一合同,本案先后产生两个合同,不能混淆,在此基础上,分清后履行抗辩和不安抗辩就很容易了。5. 任务案例3-5-1分析提示:实质上是合同期限的变更,合同变更是否可以单方进行?6. 任务案例3-6-1分析提示:提存。7. 任务案例3-7-1分析提示:分析是否是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如是,应当免责。【课堂讨论参考答案】1. 课堂讨论 3-1-1 分析提示:因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明确规定进口食品应当张贴中文标识, 酒店出售没中文标识的食品属违法行为, 且该洋酒可能是走私

13、品, 购买这批洋酒将可能构成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犯罪, 故张某不能购买该批洋酒。2. 课堂讨论3-2-1 分析提示:订立合同时,技术服务费定为70万元是合同双方所认可的、可接受的,但结算结果与70万元相差甚远,可依公平原则适当调整。3. 课堂讨论3-2-2 分析提示:县国土局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应认定为要约邀请,房地产公司竞投行为应认定为要约,故合同尚未成立。4. 课堂讨论3-2-3分析提示:国艮行的承诺函不构成承诺,尚未成立借款合同。5. 课堂讨论3-2-4 分析提示:是格式条款, 并加重了食客的责任, 应认定为无效。6. 课堂讨论3-2-5 分析提示:银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7. 课堂

14、讨论 3-3-1 分析提示:乙为表见代理,其代理行为有效,甲公司应支付餐费。8. 课堂讨论3-3-2 分析提示:许某乘人之危,使钟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该合同应该是可以变更的。9. 课堂讨论3-4-1 分析提示:乙可以只交付与五万元价值相当的图书。10. 课堂讨论 3-5-1 分析提示: 因没有协商一致, 故原合同并没有变更, 供方不构成违约。11. 课堂讨论 3-5-2 分析提示: 债权已转让给何某, 并已以登报通知的形式告知水泥厂,故何某合法取得债权,何某有权提起本案诉讼。12. 课堂讨论3-6-1 分析提示:乙公司延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公司可以依法通知乙

15、公司解除合同。13. 课堂讨论3-7-1 分析提示:合同中既有定金条款,又有违约金条款,甲公司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要求双倍返还定金。项目四 国际货物买卖法【综合实务训练参考答案】一、略二、略三、案例分析提示1. 双方买卖的各批商品没有相互依存的关系, 第五批交付的货物品质不符, 不一定影响其他各批货物的品质; 其次, 买方也没有充分的理由断定, 卖方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都会是品质不符的。 因此, 买方只是有权拒收卖方所交付的第五批因霉变而不适合人类食用的大米, 并主张撤销该批合同, 而不能据此要求撤销以后各批合同。2. 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并主张撤销合同。因为合同规定的数量是100公吨,而卖方只交货5公吨,与合同严重不符,因此中国公司可以拒收货物并撤销合同。即使中国公司同意接受 5公吨大米,放弃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的权利,但仍享有要求对方赔偿的权利。3. 本案中,合同规定,双方应在约定的产地,于5月 25日至 31日期间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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