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历年考题解析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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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1(2011年)根据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A计算增值税时所依据的销售额中含应纳消费税本身,但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B适用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各自依据的销售额不同C适用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中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本身D适用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中含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不含应纳消费税本身【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适用从价定律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依据相同,销售额中含应纳消费税本身但是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2(2011

2、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A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代销货物移送给委托方的当天B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C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D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如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3(2011年)某酒厂于2011年3月将自产的

3、5吨新型粮食白酒作为职上福剥发放给本厂职工,已知该批白酒的成本为元,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批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D】元。A27000B27500C32500D33750【解析】本题考核白酒消费税的计算。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1+10%)+520000.5/(120%)=(元),应纳消费税税额=20%+520000.5=33750(元)。4(2011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环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A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B纳

4、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D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但受托方为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的除外【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纳税环节。消费税选择生产、零售或进口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在各个流转环节多次征收。(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个人、个体的除外);(4)委托加工的

5、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5(2011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出口货物中,不属于享受增值税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是【A】。A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B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C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D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的货物【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免税并退税政策。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料进口免税,加工后复出口不办理退税。6(2010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D】。A销售电力B销售热力C销售天然气D销售房地产【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

6、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销售不动产不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7(2010年)2009年3月,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使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B】万元。A210.20B216.20C224.00D225.20【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卷烟的消费税实行复合计征,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40056

7、%+15080100005030%60%=216.2(万元)8(2010年)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进口一批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40万元。已知:化妆品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进口化妆品应纳进口增值税税额为【D】万元。A2.06B6.80C8.16D11.66【解析】本题考核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该企业进口化妆品应纳进口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40(1+20%)(130%)17%=11.66(万元)9(2010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准于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

8、扣的是【B】。A以外购已税酒精为原料生产白酒B以外购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卷烟C以外购已税汽油为原料生产润滑油D以外购已税汽车轮胎为原料生产应税小汽车【解析】本题考核已纳消费税的扣除。选项A,酒类没有消费税扣税规定;选项C,只有以外购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其外购已税润滑油已纳消费税税额才是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的;选项D,只有以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才是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的。多项选择题1(2011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有【BCD】。A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扩建职工食堂B将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C将委托加工的货物

9、用于集体福利D将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解析】本题考核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行为包括:(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选项A属于外购货物进项税额不得

10、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2(2011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有【ABCD】。A从销售方取得的注明增值税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B从海关取得的注明进口增值税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C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注明买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D销售货物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而取得的注明运费金额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解析】本题考核进项税额抵扣。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11、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3(2011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下列各项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应纳消费税额时采用定额税率从量计征的有【CD】。A烟丝B酒精C汽油D黄酒【解析】本题考核定额税率。实行定额税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包括啤酒、黄酒、成品油。4(2010年)根据出口退(免)税制度的相关

12、规定,下列关于出口退(免)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BCD】。A出口退(免)税是为了鼓励出口,使本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B出口退(免)税的税种主要为增值税和消费税C除另有规定外,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给予免税并退税D农业生产者出口的自产农产品给予免税但不退税【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出口退免税”的规定。简答题(2010年)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白酒和果酒。2009年8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购进业务:从国内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由于运输途中保管不善,原材料丢失3%;从农民手中购进葡萄作为生产果酒的原材料,取得收购

13、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劳保用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万元、增值税0.06万元。(2)材料领用情况:企业在建工程领用以前月份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成本5万元。该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3)销售业务: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00万元,本月应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9月10日前收回,本月实际收回货款50万元。销售白酒时支付销货运费3万元、装卸费0.2万元,取得货运普通发票。销售果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万元,另收取优质费3.51万元。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可以在本月抵扣。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

14、计算过程如下: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3.6+1013%+0.06=14.96(万元)销项税额=(200+15)17%=36.55(万元)应纳增值税额=36.5514.96=21.59(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答案】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下列问题:(1)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丢失的3%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在建工程领用以前月份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进项税额未转出。根据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

15、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3)销货支付的运费来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根据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其中运输费用金额包括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4)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应按照销售额的全部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销售果酒取得的优质费未作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包装物租金、优质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均属于价外费用,应当换算为不含税的价款并入到销售额中计算缴纳增值税。【解析】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3.6(13%)+1013%+0.06+37%=517%=13.912(万元)销项税额=20060%17%+1517%+3.51(1+17%)17%=23.46(万元)应缴纳增值税=23.4613.912=9.5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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