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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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努力实现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 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制定全年的安全奋斗目标,逐级进行分解,形成自下而上一级保一级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全年不发生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比上年有所下降。2、 各矿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矿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全面负责。3、 按时召开有关安全会议,总结、安排、部署安全工作,讨论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解决办法、整改措施。4、 实行安全包保制,矿级领导向下分系统分单位实行安全包保,并制定安全包保职责。5、 完善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2、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责任分明,事事落实到人。6、 认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7、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及时开展专项安全整治和相关安全生产活动,防止重特大事故和零敲碎打事故的发生。8、 制定安全奖惩办法,定期进行安全效果评定。安全会议制度1、矿每周至少由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安全办公会会议参加人员有:矿长、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科长、各井负责人、技术员、安检员、瓦检员及后勤管理人员。2、安全办公会议内容:贯彻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讨论研究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

3、重大安全隐患的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安排部署下周安全生产工作。3、安全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有记录可查。4、由分管安全的矿长主持每旬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的人员有:矿有关人员、科室负责人及各井安全生负责人。安全生产例会内容:传达各种安全会议精神和决定,通报近期安全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对后期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各单位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备查。安全检查制度1、矿坚持每旬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矿长、副矿长带领,安监员、各井的井长、技术人员全部参加。2、凡是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都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查出的安全检查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定

4、专人负责整改,限期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3、日常的安全检查由由安监员、瓦检员负责巡回检查,且每天不得少于一次,检查要全面、仔细,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矿有关领导,采取措施,及时处理。4、矿主要负责人要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抽查,对现场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出井后,立即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处理。5、安检员、瓦检员每月必须将井下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并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6、班组长必须按职责和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做到班前未检查,不能作业生产;班后未检查,不能交接班和下班。7、矿安检员、瓦检员对工作地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

5、要督促作业人员及时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按公司有关处罚条例进行罚款,并向矿长汇报,因此而受到打击报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各矿井要保证生产活动安全地进行,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在生产设施、设备、人员素质、管理制度、采用的工艺技术等方面都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达到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保证所负责范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各单位必须有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并保证这项投入真正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矿井所需的资金投入,由公司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

6、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各矿井有必要的资金保证,用于安全设施的建设、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等。同时还有从人员配置上加以保障。四、公司从原煤销售额中按照行业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全部用于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五、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矿井生产活动安全进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资金保障。六、矿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七、公司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安排资金作为矿山维简费,用于 (1)预防矿山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2)预防职业危害的劳动

7、卫生技术措施; (3)职工的安全培训; (4)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技术措施。八、公司安排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九、逐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把安全生产经费纳入公司的财务预算,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十、鼓励矿井大力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及设备,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条件;十一、按照行业要求,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根据提取标准,主动上交和储存安全费用,根据安全投入需要申请用于安全生产,做到专项使用。“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组织机构1、由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科、技术科、机电科等部门构成原料公司“一

8、通三防”安全管理上层体系。2、以公司各基层矿井第一责任人为主,矿(片区)安全负责人牵头,各矿安全员、瓦检员参与涵盖公司各煤层负责人构成原料公司“一通三防”矿井基层安全管理网络。二、责任划分1、矿(片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行为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2、矿(片区)安全负责人、矿安全员、瓦检员、各煤层负责人的安全行为直接对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作为在公司安全体系下的安全生产行为,又对公司安全科负责。3、安全科牵头领导原料公司的一切安全生产行为,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原料公司总经理:对原料公司的一切安全生产负总责,是原料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责任者。原料公司总工程师:是原料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活动的第

9、一责任者,对原料公司的“一通三防”等安全管理负总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矿井生产活动中的技术管理,将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技术法规、要求,以生产技术安排的形式,落实到具体生产实际中。安全科:在原料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牵头、负责原料公司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环境,对公司的安全负总责。技术科:在生产布置,采掘接续等具体生产活动中,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合理、有效利用国家煤炭资源,以技术管理的方式与安全科一道形成公司生产的安全环境,确保生产安全、高效、有序进行。矿长(片区负责人)

10、:是本矿井(片区)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矿井(片区)的所有安全经营活动负责,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科、技术科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展开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矿(片区)安全负责人:在矿长(片区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矿井(片区)的安全工作,具体对本矿井(片区)的所有安全生产活动负责,接受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科、技术科等职能部门领导,确保矿井生产安全进行。矿井安全员、瓦检员:是本矿(片区)的安全生产执行者、监督者,负责将公司、矿的安全生产指令落实到矿井的生产实际中,在矿井生产现场执行行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一切可能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各煤层负责人:是本煤层的安全第一责

11、任人,对所在煤层的一切生产、安全行为负责,接受矿长(片区负责人)、矿(片区)安全负责人、矿井安全员、瓦检员的安全生产指令,在矿井生产现场落实行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一切可能产生不安全的行为发生。三、运作保证在原料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原料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原料公司矿井安全员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原料公司“三违”处罚实施标准、公司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组织框架下建立 “公司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管理机制正常运行。四、行为标准和监督机构 行 为 标 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

12、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条例”,煤矿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矿山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家煤矿安全规程和四川省、攀技花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监 督 机 构相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煤管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国家煤矿监督局等管理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矿井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开展“强制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形式,为全面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思想和操作技能,特制定职工培训制度。1、煤矿新招收的下井工人,必须进行为期不少于半

13、个月的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入井。2、职工更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3、从事采掘作业的人员在工作面增加或变更新措施以及更换新工种时,必须学习新作业规程或新措施,并签字备查。4、特殊工种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能从事特殊工种作业。5、严重违章违纪人员要重新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6、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接受十五天以上的矿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7、工人调转或改变工种到新工作岗位作业前,也需进行不少于7天的岗位知识教育。8、培训要有计划,按计划进行,授课人要提前作出培训计划、备好课,考试合格者,用人单位方可安排

14、工作。9、培训内容A、公司建设现状和远景规划,树立以矿为家的思想。B、公共道德教育。C、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规程,入井须知,井下通风知识,本岗位设备性能、使用和保养的有关制度等。10、新工人经过教育后还要经过试岗阶段,要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作业,在度过熟练期后,经测试合格方可正式顶岗作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有效在控制的防止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安全,煤矿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2、各矿井要成立事故隐患排查小组,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排查,由矿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3、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

15、次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隐患由安全科进行初步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小组进行评估,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后写出书面报告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4、公司负责事故隐患监控,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并建立事故隐患管理、监控和报告制度。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事故隐患监控、整改会议,分析布置下一步工作,会议作出的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制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5、各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为事故隐患管理、排查、监控、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确保人、才、物及时投入到位。6、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属公司研究解决的,要按照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制定措施,立即组织整改。属本单位自己解决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负责人,组织整改。7、对不能及时整改和事故隐患,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公司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接到停产整顿通知书的单位,要立即停产,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由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否则不得恢复生产。8、公司、矿安全检查人员对现场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落实责任人加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出井后,检查人员要立即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9、各矿井必须接受上级和公司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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