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冻玉米粒青豆蔬菜水果冷冻加工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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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速冻玉米粒、青豆、蔬菜水果冷冻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辽宁品一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4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速冻玉米粒、青豆、蔬菜水果冷冻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7-211421-04-05-978875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志伟联系方式13333335102建设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新区起步区金丝路东侧、标准化厂房南侧 地理坐标119度 51分50.494 秒, 40 度 01 分29.59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71蔬菜加工、C1373水果和坚果加工、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绥发改备2023103号总投资(万元)10000.00环保投资(万元)130.7环保投资占比(%)1.31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2528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报告表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版)、建设项日环境

3、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本项目需办理环评手续。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中类别规定对比本项目的生产情况,判定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具体分析情况详见下表。表1-1 分类管理名录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本项目情况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量65吨/小时以上的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

4、)本厂内设置2台4t/h天然气锅炉(1用1备),编制报告表。综上,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2、报告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设置专题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少量VOCS(包装封口产生)及自建污水站运行产生的氨气和硫化氢,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且周围5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无需设置专题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

5、水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 无需设置专题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为液氨,液氨充装量为8.0t,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专题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m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专题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无需设置专题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审批机关: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辽发改规划【2

6、009】310号;注:2012年1月绥中滨海经济区改名为辽宁东戴河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査意见,辽环函【2010】28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基本情况:绥中滨海经济区成立于2008年,绥中县滨海经济区委托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并于2009年4月9日取得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该规划的批复(辽发改规划【20

7、09】310号)。规划提出将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建成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规划范围西起辽冀交界,东至疏港路附近,北抵京沈铁路,南达海岸线,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其中东部的高岭镇区域开发相对成熟,重点布局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居住生活用地等。(2)园区产业及发展定位:重点发展数字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及房地产业,能源、灯具制造和建材等传统产业。绥中滨海经济区主导产业为数字产业,重点发展软件及外包、微电子及电子专用设备、数字游戏和网络服务等,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基地。旅游业,重点开发休闲度假类、商务会议类和专题类

8、旅游项目,积极发展旅游房地产业,使其成为绥中滨海经济区、绥中县乃至辽宁沿海经济带新的经济增长项。传统产业,立足经济区的现状条件,明晰传统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规划确定绥中滨海经济区传统产业重点发展能源产业、灯具制造业和建材业,未来成为辽宁沿海经济带传统产业优化发展的示范区。入园区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较大或污染较重的行业,不引进涉及危险化学品或有毒物质的物流仓储项目。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和健康服务、新材料、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持续推进产业转移承接。(3)园区给排水情况:主要由猴山水库提供水源,并以绥中电厂输水管线余量和打井开采地下水为补充。目前东戴河新区起步区建有污水处理厂一座,位

9、于滨海路与东戴河大街交叉路口,于2009年5月开工建设,2010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使用。园区供热情况:绥中发电厂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大赵村南侧的小赵屯东侧,该发电厂提供蒸汽进行供热。主要供热范围为南至渤海,北达滨海大道,绥中发电厂专用线,东至工绮街的部分区域。区域内企业采暖和用热将全部由规划热源厂提供,区域内不再新建单独的供热锅炉。本企业新建1台燃气锅炉提供蒸汽,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漂烫/蒸煮用热,不属于供热及取暖锅炉,园区目前暂不能提供蒸汽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同时本项目生产季节为夏季;因此,本项目建设1台燃气锅炉提供生产用蒸汽不与园区热源规划相冲突,符合要求。(4)本项目与规划符

10、合性分析情况:具体分析内容详见下表:表1-3 与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内容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产业定位入区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较大或污染较重的行业,不引进涉及危险化学品或有毒物质的物流仓储项目。可以结合实际适时引进生物技术和循环经济产业(如非金属矿物制品及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高端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本项目不属于风险大和污染重的行业,不属于两高行业;产污工序为配套建设的污水站和天然气锅炉运行时产生的废气; 符合不属于风险大、污染重及两高行业,但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园区非主导产业项目准入细则;2负面清单(限制入园企业对比分析)不符合规划区产业定位的企

11、业本项目属于园区的非主导产业,但本项目已完成了工业园区非主导产业项目进园区备案表(备案号为 202302号),本项目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及主导产业定位总体相容,且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但与总体相容;3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符合4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排放的颗粒物、SO2、NOx及自建污水站运行产生的氨气和硫化氢,不涉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且排放量较小,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5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水耗的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

12、一定量的电、水及天然气等能源,资源消耗量相对较少,不属于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水耗的项目;不涉及6预处理水质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可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符合7工艺尾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不支持引进不涉及;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园区主导产业,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但本项目符合园区非主导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细则(试行)中的要求,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及主导产业定位总体相容;具体分析内容如下: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总体符合“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要求,目前已完成了备案

13、请示(详见附件)和发改委立项;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及东戴河新区建设项目禁止、限制、控制名单内;不属于“两高项目”,且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源、高风险产品。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新区起步区金丝路东侧、标准化厂房南侧,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件)。园区管理机构已同意该项目入驻,本项目是由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进驻的项目,已和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详见附件)。建设项目的选址不会制约周边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建设项目生态环增保护措施及监管要求须执行最

14、严格标准。本项目主要从事果蔬加工及速冻,车间布局合理,生产设施紧凑;产污环节:清洗等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可行有效“密闭加盖+低温等离子除臭装置+定期喷洒生物臭剂”治理设施达标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配套建设锅炉以天然气为能源,设置低氮燃烧器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包装袋塑料封口NMHC产生量很少,且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相关总量申请;运营过程中消耗的电能、水及天然气资源,其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不大于园区规划的重点发展的能源产业、灯具制造业和建材业等。综上,本项目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或主导产业定位总体相容。1.2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表1-4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规划环评中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规划环评中产业定位为: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审查意见中:定位于建成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重点发展数字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及房地产生业、能源、灯具制造和建材等传统产业,规划形成以中部片区为城市功能核心,西部产业片区、中部城市聚集区。本项目为园区非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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