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装式管材再利用维保装置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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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撬装式管材再利用维保装置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绥中县惠航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4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撬装式管材再利用维保装置项目项目代码2312-211421-04-05-276086建设单位联系人方宏哲联系方式15242993555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新区辽宁大街(高岭疏港公路)西侧 地理坐标 120 度 01分 31.221 秒, 40 度 07 分29.75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5污水处理及其再

2、生利用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绥发改备2023206号总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万元)39.2环保投资占比(%)32.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R是: 用地(用海)面积(m2)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报告表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版)、建设项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本项目从事撬装式管材再利用维保工作,无需办理环评手

3、续。但本项目管材维保过程清洗管材产生的污水处理后循环使用,需办理环评手续。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项目类别为“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新建、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编制报告书。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以下500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不含建设单位自建自用仅处理生活污水的;不含出水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编制报告表。本项目为处理撬装式管材再利用维保的废水,日处理水量30吨,综上,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2、报告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

4、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设置专题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少量有机废气与恶臭气体,不涉及上述有毒有害气体排放; 无需设置专题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工业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无需设置专题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含油污泥,Q1,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专题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m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

5、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专题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无需设置专题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审批机关: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辽发改规划【2009】310号;注:2012年1月绥中滨海经济区改名为辽宁东戴河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査意见,辽环函【2010】288号;规划

6、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与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基本情况:绥中滨海经济区成立于2008年,绥中县滨海经济区委托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并于2009年4月9日取得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该规划的批复(辽发改规划【2009】310号)。规划提出将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建成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规划范围西起辽冀交界,东至疏港路附近,北抵京沈铁路,南达海岸线,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其中东部的高岭镇区域开发相对成熟,重点布局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

7、地、居住生活用地等。(2)园区产业及发展定位:重点发展数字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及房地产业,能源、灯具制造和建材等传统产业。绥中滨海经济区主导产业为数字产业,重点发展软件及外包、微电子及电子专用设备、数字游戏和网络服务等,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基地。旅游业,重点开发休闲度假类、商务会议类和专题类旅游项目,积极发展旅游房地产业,使其成为绥中滨海经济区、绥中县乃至辽宁沿海经济带新的经济增长项。传统产业,立足经济区的现状条件,明晰传统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规划确定绥中滨海经济区传统产业重点发展能源产业、灯具制造业和建材业,未来成为辽宁沿海经济带传统产业优化发展的示范区。入园区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较

8、大或污染较重的行业,不引进涉及危险化学品或有毒物质的物流仓储项目。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和健康服务、新材料、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持续推进产业转移承接。(3)园区给排水情况:主要由猴山水库提供水源,并以绥中电厂输水管线余量和打井开采地下水为补充。目前东戴河新区起步区建有污水处理厂一座,位于滨海路与东戴河大街交叉路口,于2009年5月开工建设,2010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使用。(4)园区供热情况:绥中发电厂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大赵村南侧的小赵屯东侧,该发电厂提供蒸汽进行供热。主要供热范围为南至渤海,北达滨海大道,绥中发电厂专用线,东至工绮街的部分区域。(5)本项目与规

9、划符合性分析情况:具体分析内容如下:表1-2 与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内容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产业定位入区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较大或污染较重的行业,不引进涉及危险化学品或有毒物质的物流仓储项目。数字产业,重点发展软件及外包、微电子及电子专用设备、数字游戏和网络服务等。旅游业,重点开发休闲度假类、商务会议类和专题类旅游项目,积极发展旅游房地产业。传统产业重点发展能源产业、灯具制造业和建材业。本项目为对撬装式管材再利用维保,维保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循环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不属于风险大和污染重的行业,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不属于

10、风险大、污染重及两高行业;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但与总体相容;2负面清单(限制入园企业对比分析)不符合规划区产业定位的企业;本项目属于园区的非主导产业,但本项目已完成了环评前审批备案的申请;该项目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及主导产业定位总体相容,且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但与其总体相容;3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工业“三废”循环利用;符合4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与恶臭气体产生,不涉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且排放量较小,可实现达标

11、排放;符合5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水耗的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能源,资源消耗量相对较少,不属于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水耗的项目;不涉及6预处理水质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气浮+过滤”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7工艺尾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不支持引进不涉及;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园区主导产业,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但本项目符合园区非主导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细则(试行)中的要求,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及主导产业定位总体相容;具体分析内容如下: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总体符合东戴河新区规划环评要求,

12、目前已完成了备案请示(详见附件)和发改委立项;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及东戴河新区建设项目禁止、限制、控制名单内;不属于“两高项目”,且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源、高风险产品。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新区辽宁大街(高岭疏港公路)西侧 ,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详见附件)。建设项目的选址不会制约周边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监管要求须执行最严格标准。本项目主要从事撬装式管材再利用维保工作,包括对管材的清洗和保养等工作,并将其清洗产生的废水治理后循环使用,属于污水处理及

13、其再生利用类别,车间布局合理,生产设施紧凑。主要污染环节为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其产生的废气通过投放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总量申请;运营过程中消耗的电能和水资源,其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不大于园区规划的重点发展的能源产业、灯具制造业和建材业等。综上,本项目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或主导产业定位总体相容。1.2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表1-3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规划环评中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规划环评中产业定位为: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

14、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审查意见中:定位于建成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重点发展数字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及房地产生业、能源、灯具制造和建材等传统产业,规划形成以中部片区为城市功能核心,西部产业片区、中部城市聚集区。本项目为园区非主导产业,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及主导产业定位总体相容,且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园区非主导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细则(试行)中的要求,已完成了备案同意了本项目的入驻,本项目的选址不会制约周边建设项目规划布局。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及主导产业定位总体相容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实现现有污水排放单位污

15、染物减排,通过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抬高后续入户企业门槛,禁止入户耗水量大、水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属于耗水量大和水污染重的项目。符合空气污染防治应以预防为主,大力推行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减少分散点源;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推行清洁能源,最大限度减少燃煤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加强汽车尾气、扬尘污染控制与管理,对污染源实施浓度和总量指标控制,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本项目冬季不生产,厂内不设燃煤锅炉;运行期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恶臭气体经治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期间加强洒水抑尘、围挡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符合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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