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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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1、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一)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通常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房屋及其室内隶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二、室内财产:(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具;(二)衣物和床上用具;(三)室内装潢、家俱及其它生活用具。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尤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代她人保管或和她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

2、的粮食及农副产品;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它财产。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市、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和无法判定价值的财产;三、日用消耗品、多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多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和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和存放

3、在里面的财产;七、政府相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八、其它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第四条因为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根据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忽然下陷;三、飞行物体及其它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全部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坍毁。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预防灾难蔓延,采取合理的、必须的方法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

4、人为预防或降低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须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负担。责任免去第六条因为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乱、盗抢;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组员、借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有意行为。四、因计算机2021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发的多种间接损失;二、地震及其次生灾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分、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本身发烧、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域

5、和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因为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五、保险标的本身缺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六、行政、执法行为引发的损失和费用:七、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2、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第八条房屋及室内隶属设备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依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隶属设备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依据当初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不分项目标: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百分比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具占40

6、(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具占30(农村15),室内装潢、家俱及其它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保险期限、保险费第九条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第十条被保险人依据下列要求交纳保险费:一、保险费:基础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要求实施。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赔偿处理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下列方法计算赔偿:一、房屋及室内隶属设备:(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出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

7、按保险金额赔偿。(二)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依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百分比计算赔偿金额。二、室内财产的赔偿计算: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三、特约承保财产的赔偿计算,参考本条第一、二款实施。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须、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出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若该保险标的按百分比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百分比赔偿。第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该提供保险单、

8、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相关部门的证实,各项单证、证实必需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第十四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该先向第三者索赔。假如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保险人可依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根据保险协议给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需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帮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第十五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应对应降低,其有效保险金额应该是原分项保险金额减去分项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后余额;如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对应的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投保三年、五年期的,

9、下一保险年度,则自动恢复原保险金额。第十六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根据百分比分摊损失的责任。第十七条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作为自动放弃而失效。被保险人义务第十八条投保人应该在保险协议生效前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协议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费后生效。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况推行如实通知义务。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应该遵照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要求,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协议使用期内,如被保险人的地址发生变更或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发生转移,应该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依据保险人的相关要求办

10、理批改手续。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该主动抢救,使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刻通知保险人,帮助查勘。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假如不推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保险协议。其它事项第十二四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经过协商处理;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凡包括本保险的约定均采取书面形式。3、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盗抢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保险房屋及其室内隶属设备和存放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室内的保险标的,因为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显著现场痕迹经公安部门确定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损毁的直接损失且

11、三个月以内未能破案,保险人负责赔偿。二、责任免去因为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保险标的因外人无显著偷窃痕迹、窗外钩物行为所致的损失;(二)保险标的因门窗未锁而遭偷窃所致的损失;(三)保险标的因被保险人的雇佣人员、同住人、寄宿人偷窃所致的损失。三、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金额为限,便携式用具(手提电脑、电子记事本、摄像机、摄影器材、收音机、录音机、CD机、VCD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5000元,且列明清单。四、赔偿处理(一)保险标的发生盗抢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刻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同时通知保险人,不然保险人有权拒赔。(二)盗抢责任损失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将权

12、益转让给保险人,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归保险人全部,被保险人如愿意收回被追回的保险标的,其已领取的赔款必需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保险标的的损毁部分根据实际损失给赔偿。(三)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报案后,从案发时起三个月后,被盗抢的保险标的仍未查获,方可办理赔偿手续。(四)附加盗抢保险绝对免赔额为贰百元。本附加险条款和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为准。4、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条款 一、保险金额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家用电器的保险金额为限。二、保险责任因为下列原因致使电压异常而引发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一)供电线路因遭受家庭财产

13、综合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的攻击;(二)供电部门或施工失误;(三)供电线路发生其它意外事故。三、责任免去因为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和违章用电,偷电或错误接线造成家用电器的损毁;(二)家用电器超负荷运行、自然磨损、固有缺点、原有损坏、用电过分、本身发烧和超出使用年限后的损坏;(三)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附加险条款和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为准。5、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条款 一、保险金额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为限。二、保险责任本附加险负责因被保险

14、人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忽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被保险人保险财产的损失。三、责任免去因为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因为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私自改动原管道设计;因为施工使管道破裂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二)因管道试水、试压造成管道破裂跑水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三)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附加险条款和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为准。6、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现金、首饰盗抢保险条款 凡投保家庭财产综合包,并附加盗抢保险的,其盗抢保险金额超出10000元(含10000元)的保户,可投保本

15、附加险。一、保险金额以投保家庭财产盗抢保险的保险金额的10%为限,最高保险金额为10000元,其中现金(含有价证券)2021元、首饰8000元。二、保险责任存放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室内的现金、有价证券、首饰,因为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显著现场痕迹经公安部门确定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毁损的直接损失且三个月以内未能破案,保险人负责赔偿。三、责任免去因为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在室外遭受抢劫、偷窃;(二)保管不慎所致;(三)不负责现金(有价证券)的利息损失。7、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在本保险使用期内,被保险人(或其同住的家庭组员)在其所居住的住所,使用、安装或存放其全部或租借的财产时,因为过失和疏忽造成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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