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离线作业一及答案参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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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离线作业一及答案参考1. 我国对少数进口商品计征关税时所采用的滑准税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从价税。( )我国对少数进口商品计征关税时所采用的滑准税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从价税。()正确2.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一规范属于( )。(2008年单选3)A强行性规范B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一规范属于( )。(2008年单选3)A强行性规范B任意性规范C非确定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正确答案:B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确定行为内容与方式。题干中的条文明显属于任意性规范。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

2、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明确规定权利义务。而后者没有。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准用性规范和委任性规范。题干中的条文具体规定了权利,故应属于确定性规范。答案为B。3. 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范围。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附带民事诉讼中被起诉的一方当事人,包括以下几类:(1) 刑事被告人以及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2)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3) 已经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 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4. 关于

3、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 B法律有规定关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B法律有规定的,应依照法律规定C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权人行使D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务人行使ABD本题考核债的种类。以债的标的能否选择履行为标准,债可以分为选择之债和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可以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确定一种来履行的债。5. 香港恒生公司总部设在香港九龙,在广州设有办事处,并在深圳拥有一栋写字楼,因该公司与天宇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香港恒生公司总部设在香港九龙,在广州设有办事处,

4、并在深圳拥有一栋写字楼,因该公司与天宇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被天宇公司诉至法院。已知合同签订于佛山,并约定在珠海履行,目前由于双方的争议并未执行,试问对于本案何地的法院有管辖权?()A广州B深圳C佛山D珠海AB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

5、院管辖。6. 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下列不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名称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B.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C.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原劳动合同即无效,必须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D.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原劳动合同即无效,必须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参考答案:CD7. 2004年11月30日某县法院发布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内容是:公告3个月后若被申请人仍未出现或确知其生存下落,人民2004年11月30日某县法院发布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内容是:公告3个月后若被申请人仍未出现或确知其生存下落,人民法院即可依法作出宣告被申请人失踪的判决。本案公告期间届满日应当是哪一天?()A20

6、05年2月27日B2005年2月26日C2005年3月1日D2005年2月28日D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天,即2005年2月28日为公告期届满的时间。8. 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基本区别。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基本区别。从责任承担、参与管理的程度、合伙人人数、出资形式、名称要求、合伙协议和新入伙人责任七方面进行解答9.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授权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 )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A50 B500 C1000 D2000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授权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A50B500C1000D2000D10.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7、。(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正确11.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信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逃离居住地藏匿B根据刑法第88条,A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审判行为的。C选项属于被害人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立案受案而未立案

8、受案的。D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侦察行为的。12. 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参考答案:C13. 关于盗窃罪的认定,下列结论哪些是正确的?( )A.甲因饮酒过量醉卧街头。乙向围观群众声称甲系其好友,将甲扶于无人之处,掏走甲身上一千余元离去。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B.甲去一餐馆吃晚饭,时值该餐馆打烊,服务员已下班离去,只有老板乙在清

9、账理财。在甲再三要求之下,乙无奈亲自下厨准备饭菜。甲趁机将厨房门反锁,致乙欲出不能,只能从递菜窗口眼看着甲打开柜台抽屉拿走一千余元离去。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C.甲与乙在火车上相识,下车后同到一饭馆就餐。乙殷勤劝酒,将甲灌醉,掏走甲身上一千余元离去。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D.甲在街头出售报纸时发现乙与一摊主因买东西发生纠纷,其携带的箱子(内有贵重物品)放在身旁的地上,便提起该箱子悄悄溜走。乙发现后紧追不舍。为摆脱乙的追赶,甲将手中剩余的几张报纸卷成一团扔向乙,击中乙脸,乙受惊吓几乎滑倒。随之又追,终于抓住甲。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参考答案:AD14. 我国刑事诉讼期间中,“半月”的计算( ) A一律按15

10、日计算期限 B有时按15日计算期限 C按期间开始当月的我国刑事诉讼期间中,“半月”的计算()A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B有时按15日计算期限C按期间开始当月的日数计算期限D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A本题考查的是特定期间的计算方式。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3条规定:“半月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15. 试述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及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加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具体的权利义务。试述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及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加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具体的权利义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其所表现的具体的诉讼权利义务也不尽相同。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诉讼代

11、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分别具有不同的诉讼权利义务。16. 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有( )。 A明知是假冒专利产品而批发购进并予以销售 B购进专利权人生产的专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有()。A明知是假冒专利产品而批发购进并予以销售B购进专利权人生产的专利产品,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再行销售C在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从事相同产品的生产,现在扩大该产品的生产规模D为科学研究而使用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并将由此获得的新成果独自申请专利BD17. 甲乙两厂均为生产保健营养品的企业。甲厂于1989年注册了V商标,乙厂于1990年注册了与V商标相近似的W商标,此时甲乙两厂均为生产保健营养品

12、的企业。甲厂于1989年注册了V商标,乙厂于1990年注册了与V商标相近似的W商标,此时甲厂可提出()。A注册商标争议B注册商标异议C商标侵权诉讼D冒充注册商标诉讼A18. 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意,以其父亲赵某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指定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问为5年,赵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万元保险金。2009年10月赵某因病住院。甲未经赵某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李某作质押,借款5

13、000元为赵某看病。2009年12月,赵某医治无效死亡。后李某要求甲还借款未果,持保险单请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单给付保险金1万元。保险公司审查后认为,李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通知乙,要求乙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乙向李某索要保险单,李某以保险单已质押为由拒绝返还。为此,乙诉至法院,提出李某返还保险单的诉讼请求。问:(1)乙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2)本案的保险金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1)乙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如下:我国保险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本案中投

14、保人未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因此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2)本案保险合同中乙被指定为受益人不能将保险金作为赵某的遗产由甲、乙继承。因此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会给付给乙。19. 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众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规定:“十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众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

15、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该条所规定的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属于何种行政行为?()A羁束行政行为B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C应申请的行为D依职权的行为A羁束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法律规范已经规定得非常具体,行政主体在处理行政事项作出裁断时,只能因循规定,而毫无裁量余地的行政行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该发某公民哪种居民身份证时,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所以,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行政行为属于羁束行政行为。20.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必须有代表股份总数2/3以上的认股人出席。(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必须有代表股份总数2/3以上的认股人出席。()错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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