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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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到行政法 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税务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税务 行政复议就不能发生。因此申请是税务行政复议程序中的第一个阶段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所谓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税务行 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行为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要求 复议机关对该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的法律行为。在这个阶段,有以下程序要求:1. 申请复议的条件。2. 申请复议的期限。3. 复议参加人。复议参加人指依法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的当事人及类 似当事人地位的代理人。包括复议当事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第三人 和复议代理人。

2、(1) 申请人。申请人是指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 以自己的名义向复议机关提起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指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的申 请人指控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税务 机关。(3) 第三人。第三人是指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通过申请或行政复议机关通知而参加到行政复议中的其他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4) 代理人。行政复议法还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4、复议管辖。复议管辖即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权限分工。根 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管辖可分为如下三大类:(1)

3、 一般管辖。即通常情况下,复议申请人不服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 为而申请复议的管辖问题。(2) 特殊管辖。即除一般管辖之外的特殊情况下的复议管辖问题。(3) 转送管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有上述特殊管辖所列情形之 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法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 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 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 法作出相应的处理。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予以及时、严格地审查,并在一 定期限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只有申请人的

4、申请行为与复议机关的受理 行为相结合,才标志着复议申请的成立和复议程序的开始。因此,这一 过程在行政复议活动中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 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经审 查,复议机关应当分别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 决定不予受理。经审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申请,复议机 关应裁决不予受理,并制作裁定书,载明不予受理的理由,通知申请人。 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相对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 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上级机关可以依法责令其受理。2. 告知。经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但不属本机关受理的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3. 直接受理

5、。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7条的规定,只要不属于前 两种情况的,即推定为已经直接受理,复议机关无须作出受理决定,相 对人也无须关注有无受理的决定。也就是说,如果复议机关不能证明相 对人的申请不符合申请条件而决定不予受理,或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 而履行告知义务,那么对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就应当无条件地予以受理。此外,为了有效保障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权,行政复议法还对复 议机关无故不受理的情形规定了相应的监督机制。该法第19条规定, 对复议前置的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决定不受理或受理后逾期不作答复的, 相对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第20条规定,对复议机关无 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机关应责令受理”,也可直接

6、受理”。三、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之后,应当 对复议案件予以审查,并作出结论性的裁决,这就是税务行政复议的决 定阶段。1. 复议案件的审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审理复议案件, 一般实行书面审理的方式。2. 复议决定的种类。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经过审 理,分别作出以下复议决定:(1) 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 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 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 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7、的,可以责 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税 务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此外,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 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 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 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 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 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

8、还财产,解除 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3. 复议决定的形式。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出复议决定,应当制作复议决定书,即以书面形式作出。复议决定书 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 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3) 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4) 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 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5) 复议决定;(6) 不服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或者终局的复议决定,当 事人履行的期限;(7) 作出复议决定

9、的年、月、日。复议决定书由复议机关以法定代表 人署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4. 复议决定的期限。为防止复议机关拖延作出复议决定,行政复议 法第30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 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5. 复议决定的效力。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拘 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当事人双方都 必须履行。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

10、限期履行。如果申请人 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 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是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 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二是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 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法相对于民法和刑法的适用,行政法的适用具有许多特殊性。 对于很多人而言,行政法似乎有点陌生。行政法的适用主体包括法院和 行政执法机关,且大量的是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法相关法律困惑,可咨 询赢了网在线律师。来源:(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 http:/ http:/syingle.Com/w/xz/298838.html印发青岛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7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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