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477414334 上传时间:2023-08-0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4.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六章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第六章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第六章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第六章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第六章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六章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六章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六章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信息中心 =【答疑解惑专栏】疑问:1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否必须是实体法上的权利人或者义务人? 解答: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 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这类人由于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一般都 是实体法上的权利人或者义务人。但是,按照法律的专门规定非实体法上的权利人或者 义务人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例如财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质权人等。为此,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一定条件下 可以不是实体法上的权利人或者义务人。疑问:2民事诉讼中的被告能否理解为就是侵犯他人合法

2、权益的人? 解答: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以 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人是指被诉称侵犯 了原告民事权益,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由此可见,民事诉讼中确定原告、被告的 基本标准是谁引起了诉讼程序的发生。即申称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首先向法 院提起诉讼的为原告,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为被告。换言之,原告申称被告侵犯了自 己的合法权益,只是原告的一种主张,被告是否真正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要经过法院 的审理才能确定。所以,不能把被告理解为就是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的人。实践中,经 法院审理最终确定不是被告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

3、,而是原告侵犯被告合法权益的案件也 不乏其例。疑问:3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否必须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解答:诉讼权利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能力。 一般又称为当事人能力。诉讼行为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 诉讼义务的能力。一般又称为诉讼能力。这两者由于其实质含义不同,决定了他们在当 事人成立条件上的不同。诉讼权利能力是当事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即没有诉讼权利能力 就不成其为当事人。而有诉讼权利能力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只是不能独立进行诉讼活 动,实施有效的诉讼行为。但是这类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所以具有诉讼权 利能力但不具备诉

4、讼行为能力的人同样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疑问:4民事诉讼中,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的,应以谁为被告? 解答:按照有关司法规定,这种情况下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被告;没有算组 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被告人。疑问:5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性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解答: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各共同诉讼人可以不受其他共同诉讼人的牵制进行诉讼。如在诉讼中各共同诉讼 人可以自行撤诉、自认、和解、上诉,其中一人的自认效力不及于其他共同诉讼人。 第二,各共同诉讼人可以分别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三,因共同诉讼人中一人发生的诉讼中止、终结事由,不影响其他

5、共同诉讼人继续诉 讼。第四,共同诉讼人的对方当事人,对于各共同诉讼人的行为可以不同,甚至对立。如与 其中一个共同诉讼人和解,但是拒绝与另外的共同诉讼人和解。第五,法院可以在诉讼进行中,认为合并辩论不利诉讼或不经济时,将诉讼分开进行。 第六,法院对各共同诉讼人的资格审查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但不影响 其他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进行。疑问:6第三人与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有哪些主要区别? 解答:(1)第三人与案件存在某种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第 三人的权益受到本诉原、被告双方的侵害或争议而发生的利害关系;第二,本诉的处理 结果对第三人可能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而发生的利害

6、关系。而诉讼代理人、证人、鉴 定人与案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2)第三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 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证人、鉴定人参加诉讼是为了履行作证义务和查明案件事实。 疑问:7什么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相对上诉权? 解答:所谓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相对上诉权,是指只有一审判决中确定无独立请求权 第三人承担义务的,该第三人才可以提起上诉,享有上诉权。否则就没有上诉权。由于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上诉权的享有是有条件的,所以理论上又称之为相对上诉权。 【同步测试与参考答案】同步测试:1名词解释1)当事人;2)民事诉讼权利能力;(3)诉讼和解;(4)当事人诉讼权

7、利义务的承担;(5)必要共同诉讼;(6)诉讼代表人;(7)第三人;(8)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9)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单项选择题(1)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 )。A. 必须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B. 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但并不一定必须具备诉讼权利能力C. 必须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但并不一定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D. 必须具有当事人能力,但不必具有实体民事权利能力(2)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来看,其参加诉讼是为了( )。A. 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B. 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C. 履行对他人的承诺D.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他人

8、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 的人,法律上称之为( )。A. 共同诉讼人B .诉讼参加人C.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4)隆兴贸易公司与新升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合同纠纷,隆兴贸易公司起诉至法院以后 新升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委派该公司法律部主任李长兴出庭应诉。李长兴在该诉讼中 是( )。A. 被告B. 诉讼代理人C. 共同诉讼人D. 委托代理人3多项选择题(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包括( )。A. 被告人B.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 鉴定人D. 诉讼代表人E. 诉讼代理人(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法定代表人更换时,( )。A. 新的法定代表人应向法院提交有关证明B. 新的法定代

9、表人可以不向法院提交有关证明C. 新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受原法定代表人诉讼行为的约束D. 新的法定代表人不受原法定代表人诉讼行为的约束E. 新的法定代表人受原法定代表人诉讼行为的约束(3)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基本区别在于( )。A. 必要共同诉讼只有一个诉,而普通共同诉讼有两个以上的诉B. 必要共同诉讼是一种不可分之诉,而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C. 必要共同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必须为2人以上,而普通共同诉讼一方或者双方 当事人不必须为2人以上D. 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而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E. 必要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行为,有利于共同诉讼人的,对全体共同诉讼人有效;

10、普通 共同诉讼中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均不发生效力(4)在代表人诉讼中,按照法律规定诉讼代表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A. 诉讼代表人本人是众多当事人同一方的成员B. 诉讼代表人具有律师资格C. 能够善意维护被代表人的合法利益D. 具有诉讼行为能力E. 被代表人同意将其诉权转让给诉讼代表人4不定项选择题(1)自然人在取得诉讼行为能力以后,诉讼权利能力不消灭( )。A. 诉讼行为能力就不可能丧失B. 诉讼行为能力有可能丧失C. 诉讼行为能力就不能被消灭D. 诉讼行为能力就同样存在E. 诉讼行为能力就不可能发生变化(2)在民事诉讼中法人由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的更换

11、( )。A. 是法人的更换B. 是当事人的更换C. 是诉讼代表人的更换D. 是诉讼代理人的更换E. 是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承担5简答题(1)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有哪些主要区别?(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哪些主要区别?6论述题(1)论代表人诉讼的特征。7案例题A公司于1993年1月,将原下属的车队分立成具有法人资格的B公司,分立协议规 定,B公司享有资产450万元,同时偿还农行贷款400万元。1994年2月,因B公 司严重亏损,经县政府批准,C公司将B公司兼并。分立和兼并均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 变更证照。 400 万元贷款到期后, A、B、C 三公司负责人互相推诿,拒绝

12、还贷款。 A 公司以分立协议约定贷款由B公司偿还为由,不予还款;B公司原负责人称,B公司已 被兼并,无财产自主权,无法还款;C公司以不是债务人,与农行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为 由,不予理睬农行还款要求。农行于是起诉。问:请确定本案中的当事人。参考答案1名词解释:(1)参见教材第 95 页。(2)参见教材第 97 页。(3)参见教材第 101 页(4)参见教材第 103 页(5)参见教材第 105 页(6)参见教材第 111 页(7)参见教材第 119 页(8)参见教材第 121 页(9)参见教材第 123 页2. 单项选择:(1)C(2)D(3)D(4)D3. 多项选择:(1)ABCD(2)AE(3

13、)ABE(4)ACDE4. 不定项选择:(1)B(2)无正确答案5. 简答题: (1) 普通共同诉讼由两个以上的诉构成,必要共同诉讼只有一个诉 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而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 普通共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2) 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 诉讼地位不同 享有的权利不同 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6. 论述题: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参加诉讼。 众多当事人处于相同情况,有相同的利害关系。 由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 人民法院的判决对众多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7. 案例题: 农行为原告人。 A公司为被告人。 C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公司已经被兼并,没有诉讼主体资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