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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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 标 文 件工程名称: 工业厂房、员工集体宿舍 工程地点: 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 招标单位: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第十七队经济合作社(盖章)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前 附 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工业厂房、员工集体宿舍2工程地点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3建设规模造价约300万元4承包方式固定价格总承包5招标范围土建工程(详见发标时招标单位提供的统一施工图纸)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等级7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08月30日施工总工期:150个日历天8资金来源集体自筹9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

2、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资格审查方式11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12投标有效期 3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2011年02月22日14时40分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14发标会时间:2011年01月21日16时30分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15踏勘现场集合时间:发标会结束的同一时间集合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16招标答疑会采用书面答疑,于2011年01月26日9:00-17:00到中山市东区怡华苑五栋二层1号领取答疑文件,联系电话:0760-883383331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3、,副本两份18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11年02月22日14时40分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19开标、评标会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的同一地点 20评标方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1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报价上限:中介预算价94%投标报价下限:中介预算价87%2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第一章 总 则一、 工程说明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前附表第1项第3项;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有关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二、 承包方式1. 该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根据施工

4、图纸按中标价包造价(含税)、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 中标单位必须以直属企业施工队伍参加施工,未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签证认可不得将工程分包。三、 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见前附表第5项,(详见发标时招标单位提供的统一施工图)。四、 工程质量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前附表第6项;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理和指导;3 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严格按照建筑材料抽样检测有关文件执行,由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检,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本工程中使用,若施工单位私自使用未经检测的材料和不合格材料于该工程中,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5、并追究承包单位的相关责任;4 本工程的砼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中山市建设工程使用砼管理规定(中府2002139号)文件执行。五、 工期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第7项。因施工单位原因每推迟一天按该工程总结算价的2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该工程总结算价的10%。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工程停工超过7个日历天,或者工程形象进度比工程总进度计划滞后超过15天,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的责任。六、 安全文明施工1. 本工程需按中山市建设局的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由于承包方原因,本工程达不到中山市规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场地“合格”要求予以罚款工程总结算价的2%。2

6、. 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2008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规定执行,在投标报价总表中单列,并包含在总报价中,并且不得低于中介预算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的90%。3. 本工程的外脚手架必须采用钢管脚手架。七、 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支付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本市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2. 建设单位按工程实际月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26日申报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的工程进度情况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由监理公司核实,建设单位认可后支付80%进度款。3. 工程至竣工验收时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

7、,余款5%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4. 乙方在每次收取工程款时需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当地税务发票。八、 合格的投标单位1.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详见前附表第9项,企业须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并且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单位;3. 投标单位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九、 踏勘现场1. 招标单位将按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单位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单位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所有资料;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2. 招标

8、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单位招标过程中提供给投标单位使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所作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 经招标单位允许,投标单位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的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投标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十、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

9、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并且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均不退回。十一、 招标失败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视为招标失败,招标单位将重新招标。1. 发标会截止时参加发标会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2. 投标截止时投标单位少于三家;3.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技术标和经济标)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当有效标不足三个。十二、 中标无效发包单位发现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中标无效,发包单位可以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1. 中标单位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进行投标的;2. 中标单位拒绝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3. 中标单

10、位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的;4. 中标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5. 中标单位与发包单位所选定的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的;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发包单位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7. 不与发包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的;8. 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或者拒绝按中标价签订施工合同的。十三、 其它1.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申报参加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需按粤建管字200410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落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原件核对后退回,中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原件由建设分局招标办保留至工程竣工验收止。中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必须到岗,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管

11、理工作,每次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召开的工程会议,该注册建造师都必须参加,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按该工程总造价的5%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并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2.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并且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投放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 招标单位拒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而又不能说明理由的则双倍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4. 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招标答疑文件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章 招标文件一、 招标文件的组成

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下列内容:1) 本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3) 中介工程量清单及中介预算总价4) 招标范围的工程施工图2. 招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3.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召开答疑会时或在此之间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投标单位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

13、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4. 投标单位在领取图纸时需交纳图纸押金500元,于工程开标、评标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完整图纸给招标单位后领回图纸押金(不计利息),否则不予退还。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答疑会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单位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单位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单位都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单位发送;投标单位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

14、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三、 招标文件的修改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单位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4. 为使投标单位在

15、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单位将可能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四、 工程量清单和中介预算1. 中介预算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等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材料价格参照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2010年09月份材料信息价及市场价进行计算。2. 中介预算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预算。3. 投标单位在对中介机构提供参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复核后于召开开标会的十五天以前给予统一书面答复。若投标单位对中介工程量无异议,或明知中介工程量清单有误而不提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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