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业务手册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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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4230100502行政许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业务手册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2015-8-15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业务手册一、前言 5二、审批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5(二)实施机构 5(三)审批对象 5(四)审批依据5(五)审批条件6(六)审查材料 7(七)审批证件7(八)审批时限7(九)审批收费8(十)审批咨询 8三、审批流程(一)收件81 .现场接收82 .信函接收83 .网络接收 9(二)受理 91 .审核92 .补正材料 103 .受理决定 10(三)审查 10(四)审批决定 11(五)决定书送达 11(六)审批流程图11(七)决定公开 11(八)归档

2、 11四、投诉举报11(一)受理岗位和职责12(二)投诉举报的处理12五、表单及文书(一)申请与受理类 13(二)审查与决定类 13(三)特别程序类14附件1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证 152 .审批流程图163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申请书 174 .申请材料接受凭证195 .补正材料通知单206 .受理通知书217 .不予受理决定书238 .变更延续申请书249 .撤回行政审批申请书2510 .行政许可代为申请书2611 .不予批准决定书 2712 .送达回执2813 .陈述申辩告知书2914 .陈述申辩笔录3015 .听证告知书 3116 .听证权利公告 3217 .

3、听证笔录 3318 .延长办理期限通知书 34#一、前言本业务手册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山东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及文书等。二、审批要素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受理范围、审 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 审批咨询等。19 9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编码:3714230100502(二)实施机构: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三)审批对象: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单位、个人 (四)审批依

4、据:1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根 据1998年1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的决 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1年1月8日 第二次修正)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 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 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 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三)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四)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2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

5、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 十六条“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一)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事起重、升降机械作业及打桩、钻探、挖 掘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二)在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五百米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三)与架空电力导线的垂直距离 小于安全距离的运输机械及装载物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3 .山东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管理办法(鲁经信电力字2012580号)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遵 循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涉及5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 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由所

6、在地设区的市电力行政管理部 门负责审批,其他情况下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由所在 地县级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如根据工作实际需调整审批 权限的,各市报经省级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五)审批条件申请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山东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管理办法(鲁经信电力字2012580号)第五条:1.工程项目批准文件;2.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详细的设计施工方案、图纸和施工作业内容,要明确 施工作业的开工和完工时间、是否需要停电作业及安全保障措施 等;3.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意见,作业方业主或施工 单位与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签订

7、的施工作业安全协议。(六)审查材料申请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应当向庆云县经济 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提交下列材料:1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申请表 (原件3份,纸质);2 .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原件 1份,纸质);3 .工程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复印件、工程 项目概况、施工作业单位的简要情况及资质证明(原件 1份,纸 质);4 .工程申请单位安全生产资质证明(原件1份,纸质);5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详细的设计施工方案、图纸和施工作业内容,要明确施工作业的开工和完工时间、是否需要停电作业及安 全保障措施等(原件1份,纸质);6 .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意见,作

8、业方业主或施工 单位与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签订的施工作业安全协 议(原件1份,纸质)。(七)审批证件: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证,有效期至2018年1月31日。见附件1(八)审批时限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c 法定依据:1.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主席令第七号) 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曲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由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 不能作由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

9、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 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 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九)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审批咨询:1.经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或不批准意见。2.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能源科获取批准意见后加盖委 公章并打印。三、审批流程(一)收件1 .接收(1)窗口接收。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行政审批服务科,地址:庆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局窗口,联系 电话:0534-3321075 。(2)信函接收。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行政

10、审批服务科,地址:庆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局窗口,邮编: 253700 ,联系电话:0534-3321075 。2 .登记: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在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进行登记,同时录入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台账。3 .编号(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工作人员在通过行政服务 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得编号,由申请人当场领取。(2)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通过行政 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得编号,由庆云县经济和 信息化局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科人员以电话或手 机短信形式

11、告知申请人。4 .由具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 的材料由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 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 人领取方式如下:(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 取。(2)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庆云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科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 申请人。(二)受理5 .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 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 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6 .补正材料:(1)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12、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 不能当场补正的,做由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 和补正期限。(2)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 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由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 料内容、补正期限,由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庆云县经济和信息 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科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 下载。7 .受理决定(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 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 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机打印。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三)审查1 .现场

13、勘查。县经信局行政许可科派由相关技术人员到申请单 位项目区实地勘察,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等进行实地勘 察并写由勘察意见。2 .业务主管领导审核。县经信局行政审批科上传现场勘查意 见,由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对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并由具审核意见。(四)审批决定1 .局业务科室负责人上报审核意见, 局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或 不予批准意见。2 .县经信局行政审批科人员获取批准意见后,打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证并加盖公章。(五)决定书送达:通知申请人到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庆 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科领取批准文件,不能领取的 邮寄送达。(六)审批流程图见附件2(七)决定公开:审批决定(审批结

14、果)在庆云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 )公开,公开内容如下表:事项名称项目名称批准公开截止日期业务联1系人不予批准时间批准文号时间不予批 准决定书编 号(八)归档:许可材料实行分类归档。项目办结后由庆云县 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具体办理人员负责装订归档。材 料实行日清月结、年终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四、投诉举报(一)受理岗位和职责: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 务科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行政服 务中心督查投诉科负责对庆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二)投诉举报的处理1 .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2 .对网络投诉举报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3 .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 录;4 .对投诉举报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5 .对一般投诉举报要及时办理,并于 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 给投诉举报人。重要投诉举报在 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 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6 .行政服务中心督查投诉科对一般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党政纪处理和以其它方式进行追究的, 应当作由初步核查报告,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对不属于受理范围 的投诉举报,应当告知投诉举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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