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合伙开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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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店合伙开店合同网店合伙开店合同 合伙人姓名:_ 身份证号码:_ (简称甲方) 合伙人姓名:_ 身份证号码:_ (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伙宗旨:为了友好的发展,互相帮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几点,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1、 网店XX运营由乙方负责看管和打理经营,人员分配和日常操作由乙方负责。 2、 进货、发货由甲方负责调动;乙方可参与价格咨询。 3、 实体店以甲方店为实体店,在_客户上卖出,利润乙方照样有分成。 4、 _网店需招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共同按比例承担(不管亏本或盈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本_网店经营项目为中、高档红木家具,其他另行考虑。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

2、伙期限为 _年,自 _年 _月 _日起,至 _年 _月 _日 止。合同期限到期在进行商讨后再续签合同。 第四条出资源、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方姓名):_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元; 合伙人(乙方姓名):_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 于 _年 _月 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_元。合伙期间个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由 方负责财务掌管,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每月底账目结算。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甲乙双方各

3、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甲、乙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

4、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2、其他合伙人权利: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提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 未经甲、乙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

5、九条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甲、乙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合伙终止后的是先: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务、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人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前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伙人:_ 合伙人:_ _年 _月 _日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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