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核准鉴定评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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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核准鉴定评审指南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编制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十六字承诺依 法 评 审恪 尽 职 守廉 洁 公 正热 情 服 务投诉电话:0531-88023952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核准鉴定评审指南1. 引言本指南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12135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2、等规定而制定的。本指南是对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核准鉴定评审的具体指导性文件,旨在帮助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并理解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评审的性质、内容、要求、程序,并能顺利地完成评审工作。本指南由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核准鉴定评审的依据2.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2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3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2.5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监督与管理规则2.6 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2.7 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2.8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3、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9 GB12135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3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核准的程序如下: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意向申请单位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申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书面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书面说明原因受理机构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规定,确定是否受理 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申请单位约请协会进行鉴定评审,签订评审协议;并提交有关资料;协会提供评审细则申请单位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的试检验(换证不需要) 协会进行鉴定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申请单位对评审组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及见证资料协会组

4、织对整改报告确认,符合条件的由协会形成鉴定评审报告报受理机构审核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核批准、发证 4申请与受理4.1 申请单位的提出书面申请资料气瓶定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分为无缝气瓶(PD1)、焊接气瓶(PD2)、液化石油气钢瓶(PD3)、溶解乙炔气瓶(PD4)、特种气瓶(缠绕、低温、车载等PD5)5种项目,具体分类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气瓶定期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及相关申请资料(如:质量手册、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通过网上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气瓶定期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同时提交书面

5、申请资料。4.2申请的受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单位的条件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出具书面的受理或不受理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并将申请书返回申请单位。4.3受理批准的有效期已经受理的申请单位可以按评审细则的规定进行受理范围内的气瓶定期检验试检验工作,受理的有效期为1年。1年内不能完成试检验的,原批准的受理失效。5气瓶定期检验试检验5.1 获得申请受理的气瓶定期检验试检验机构,在邀请评审前,应按照批准范围项目进行试检验,以备审查。试检验的过程,应在具有相应检验资格气瓶定期检验机构监督指导下,开展申请项目的试检验

6、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气瓶定期检验报告上应有在现场监督指导人员签署评价意见,监督指导机构确认签章。5.2 试检验报告数量的要求试检验报告数量应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五条第(二)款:每个检验核准项目不少于2份的要求。5.3 质量体系的建立应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基本要求,且在试检验的过程中运转正常。6 鉴定评审6.1 评审前的准备工作6.1.1 约请申请单位在受理后并完成试检验后,应及时约请进行现场鉴定评审。6.1.2 约请评审时应提交的有关资料6.1.2.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已受理,正本一份);6.1.2.2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一式三份)(

7、下载地址:);6.1.2.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保证手册(一份);6.1.2.4 原检验检测核准证复印件(换证单位);6.1.3 签订评审协议 鉴定评审前,申请单位与协会签订评审协议。 评审协议应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的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工作条件、双方责任,评审费用等。6.1.4申请单位应按条例、核准规则、评审细则、体系要求和协会的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等进行自我评定,自我评定合格后,由协会组织评审人员进行现场评审。6.1.5组成评审组评审组成员由协会确定,评审组人员一般不超过4人。6.1.6制定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协会按照申请单位提出的拟鉴定评审时间,协商确定鉴定评审工作日程,并向申请单位发

8、出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同时抄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6.1.7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实施鉴定评审,需由提出变更一方提供书面说明,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更改评审计划并再次通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6.1.8 鉴定评审工作时间鉴定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6.2 现场鉴定评审6.2.1 鉴定评审的现场评审工作程序鉴定评审的现场评审工作程序包括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巡视、分组审查、鉴定评审情况汇总、交换鉴定评审意见、鉴定评审总结会。6.2.2预备会议鉴定评审组到达申请单位现场后,召开由评审组成员和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参加的预备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协

9、商鉴定评审工作安排;、协商首次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和会议程序。6.2.3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申请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首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介绍有关人员;、鉴定评审组组长说明鉴定评审工作依据、日程安排、内容和要求;鉴定评审工作纪律,鉴定评审组人员分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由该部门代表决定); 、申请单位介绍基本概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实施情况,换证申请单位应当介绍持证期间的相关情况。6.2.4现场巡视现场巡视与检验检测有关的部门、场地、设施和仪器设备等。6.2.5分组审查6.2.5.1审查

10、组分 3个组进行检查,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际检查、座谈和交流、人员考核等方式,检查人员应及时与陪审人员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6.2.5.2鉴定评审的内容鉴定评审包括资源条件评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评审、检验检测质量抽查。6.2.5.2.1资源条件评审包括企业法定资格的核查、特种设备许可申请项目的核查、人员情况的核实、检验检测条件的核实、检验试验条件的核实。6.2.5.2.2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评审包括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审核,质量体系的责任人员、检验人员等的考核。6.2.5.2.3检验检测抽查主要审查申请单位的检验检测能力。6.5.2.3申请单位在评

11、审前应准备的资料包括:a)申请单位的基本概况;b)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c) 换证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原件)及持证期间检验检测的清单;d) 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e) 质量保证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明细表及任命书、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f) 工程技术人员、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明细表及其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g) 设备、仪器、器具、检验装置等台帐;h) 检验检测装置检定校准明细表、台

12、帐和检定记录;i) 受理的许可项目试检验文件,作业(工艺)文件、检验工艺规程等;j) 申请单位的合格分供(包)方名录、分供(包)方评价报告;l) 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清单;m) 鉴定评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6.2.5.4.有关人员的考核。 有关人员包括质量保证体系的责任人员、检验人员等。 对首次取证的申请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考核采用答辩方式,包括全部责任人员,考试内容包括法规、标准的基本知识,与本岗位有关的质量体系内容的规定。对换证的申请单位,相关人员的考核由评审人员结合评审工作进行。对检验人员现场操作考核等。6.2.5.5在鉴定评审中,鉴定评审人员与申请单位有关

13、人员应当及时交换意见,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鉴定评审组组长汇报,必要时应当适当扩展鉴定评审范围,以便查清问题。6.2.6鉴定评审情况汇总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组组长与评审人员交流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必要时,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再次确认鉴定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对所有问题和情况均予以确认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将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6.2.7交换鉴定评审意见评审组与申请单位的领导层及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就鉴定评审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向申请单位说明鉴定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并征询申请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交换意见后,在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上签字确认

14、。6.2.8鉴定评审总结会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如下:、评审组组长代表评审组介绍鉴定评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申请单位领导发言。6.3 鉴定评审报告6.3.1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形成鉴定评审工作报告,做出鉴定评审结论意见。如果申请单位存在不符合核准规则有关基本条件要求的问题时,评审组应当签署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6.3.2协会按照评审细则的规定,对评审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对评审中有不符合项目的,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申请单位应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将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提交协会。6.3.3协会评审人员对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进行确认,并出具整改情况确认报告,必要时安排鉴定评审人员进行整改情况现场确认。整改情况确认符合条件的,整改情况确认报告结论为“经整改后符合条件”。6.3.4对评审结论符合条件的和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协会及时汇总鉴定评审报告以及整改确认报告等,形成综合材料,上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7. 换证鉴定评审7.1申请单位在资格证到期前6个月向原受理机构提出换证申请。7.2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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